我们应该如何对待家暴

作者: Fenhua | 来源:发表于2018-03-27 05:04 被阅读634次

    家庭暴力简称家暴,是指发生在家庭成员之间的,以殴打、捆绑、禁闭、残害或者其它手段对家庭成员从身体、精神、性等方面进行伤害和摧残的行为。

    受虐者如果是姐妹,往往受不能离婚的限制,但在两种情况下,圣经是允许的,淫乱和被遗弃。家暴的双方权力过分悬殊,圣经定义虐妻(我想也包括虐童)的行为等同于遗弃。施虐的丈夫如果用不能离婚来辖制姐妹就造成更大的伤害。       

    在辅导受虐姊妹时,教会牧长和圣经辅导员有两点可以跟受虐姐妹说:上帝恨恶离婚,上帝也痛恨家暴。“耶和华— 以色列 的上帝说:「休妻的事和以强暴待妻的人都是我所恨恶的!所以当谨守你们的心,不可行诡诈。」这是万军之耶和华说的。” 玛拉基书 2:16

    一方面受虐姊妹需要严肃看待婚姻,在她丈夫愿意悔改、停止施暴,并接受辅导的前提下,教会要帮助姊妹尽可能寻求与丈夫的和解,不要轻易采取离婚。但施暴者需要至少参加半年的辅导课程,评估估他是否真心悔改。如果施暴者不肯悔改、不肯停止施暴,也不听教会的劝诫,教会可開除施暴者会籍,视其为不信主的。如此受虐者等於被不信的配偶遗弃,教会需要保护这个妻子的人身安全,允许离婚。这才是尊重神设立的婚姻,也才能真正帮助施暴者悔改。若是不听他们,就告诉教会;若是不听教会,就看他像外邦人和税吏一样。 (马太福音 18:17 和合本)。

    如果受虐者是孩童,父母中不是施暴的一方或知情亲友、教会需要尽快介入保护孩童,把孩童迅速带离被虐的处境。无论是虐妻或虐童,必要时都可以报警处理。(Fen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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