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樊樊
也许,我只喜欢赵雷歌里写的那个成都。
原本我是不喜欢成都的,因为吃不下他们的麻辣火锅,还有那潮湿的空气让人不舒服。
因为好友有搜集各地地图的习惯,我到了成都买的唯一的“纪念品”就是两张《成都地图》,打开来一看,地图上写着:“成都,一座来了就不想走的城市。”——多么诱惑人的一句话,可还是没有打动我喜欢上成都。
直到赵雷的《成都》唱红了。有人说,从来没有因为一首歌这么想去一个城市。
我想起来前一阵儿我朋友圈里有个美女发了一段成都街景的小视频,配了一句话是“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哦~~”,那时候我还不知道赵雷又出了一首新歌叫《成都》,可是骨子里的文艺神经让我对那句“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哦”莫名的感兴趣,脑子里竟会想这位发小视频的美女真是越来越浪漫了,我似乎都能透过那段没有主角出现的街景视频里看到一对俊男靓女互挽着胳膊一边逛街一边拿着手机随处拍照,一副甜蜜轻松的恋爱场面。
虽然后来没多久,我从热点新闻里知道了赵雷的《成都》很出名,我并没有去听。因为作为一个民谣歌手,赵雷出道这些年能唱响的歌并不多,我曾经有那么几阵子也听过他的歌,最喜欢的只有那首《吉姆餐厅》,有一次在电台里听到《南方姑娘》挺有感觉,毕竟电台节目里穿插的歌都是经过编排的,加上跟故事情境的契合,很多平时听起来很一般的歌,在电台里播出来就显得特别有气质,往往会给人留下深刻难忘的印象。
所以说,听歌也需要有一种环境和氛围,你喜欢上一首歌通常都需要一种契机,一种心情的衬托,就像我之所以现在喜欢上《成都》这首歌,也是一种美好的偶然。
一周前的下午放学后,我把儿子送去了乐高机器人的兴趣班后,就一个人骑着车准备去新广场去随便走走,十字路口等红灯的时候,一阵歌声飘进了我的耳朵,转头看原来是一个卖汽车音响的人驾着一辆电动三轮排在了我的身后,那个音响里穿出来的正是赵雷的声音,我能听得出来。
当唱到“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哦~”的时候,我忽然间恍然大悟,这不就是我朋友圈里美女发的小视频配的那句话吗?!闹了半天是一句歌词,怪不得感觉起来那么浪漫。--我就是这样与赵雷的《成都》邂逅的。
那个卖音响的车跟了我一路,他看来是太喜欢这首歌了,一直在单曲循环这首《成都》,于是我也听了一路。再不济也是个汽车音响,那个效果就是比平时手机里放出来的音乐声有感染力多了,赵雷的声音第一次让我感觉出有力度,那天之后我喜欢上了这首《成都》。
那天的一路听一路往前走的那个情境,在嘈杂的马路上,迎着夕阳,舒服的微风拂过,我竟然仿若置身于成都的街头,浪漫悠闲的心情,真是很好很好的哦~~
昨天下午写文章的时候我也一直在循环这首歌,我知道这样会听腻,可是写东西的时候真的不能分心,它的氛围还是挺适合的,懒得换了就一直唱下去吧。
晚上老公说要唱歌,我让他唱唱这首《成都》,他没有听过,就跟着瞎唱。我听出来了问题在哪,我告诉他:《成都》这首歌的节奏是很慢悠悠的,一个字一个字的摇摇晃晃的唱出来,这就是成都人的生活节奏,悠闲自在,唱的也都是无关紧要的小事情,歌里的人自始至终就干了一件小事,就是“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所以我跟老公总结到:赵雷这首歌可以说是稳稳的把住了成都的脉,最真实的印证了“艺术来源于生活”,所以《成都》火了。
我喜欢《成都》,但依然未必喜欢成都。
本文写于2017-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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