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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过千山万水,总有第一故乡。

走过千山万水,总有第一故乡。

作者: 背着吉他的小博博 | 来源:发表于2017-05-05 08:13 被阅读0次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和我在成都的街头走一走 喔哦

    直到所有的灯都熄灭了也不停留

    你会挽着我的衣袖 我会把手揣进裤兜

    走到玉林路的尽头 坐在小酒馆的门口

    我是歌手上的一首歌,红了赵雷,火了《成都》,也更是勾起了千万游子的思乡之情。

    年后初归,节后综合症+乡愁,感时伤怀之情适时而生,而此时一首旋律轻松、自在的歌曲突然萦绕在你耳边,在欢笑中,如老友一般的跟你聊着曾经,谈论着过往,也诉说着那个从此只有冬天,而再也没有春夏秋的地方。

    所谓故乡,就是生你养你的地方,一个用一根线始终牵着你的地方。尤其是大学毕业以后,我们对于故乡的归属感,以及内心中对家乡的思念就会越发的强烈。

    在古代,人们说“近乡情更怯”,而今天,我们总是遗憾没能常回家看看,一年差不多要上近300天的班,忙是现代社会的主旋律,只有过年才是难得回乡的机会,而每到那时,十几亿人口的大迁徙又是个基本无解的问题,一票难求是共同的难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我们回家、回到故乡的成本就大大提高了,同时,这也给我们对于故乡的想象,多了更多的期许。

    然后我脑子想起一些熟悉的地方与情景,像是村子东边那片坟地,那是童年的恐怖,每次走过那里的时候,都要给向“老人们”三鞠躬,然后祈祷他们不要跟着自己。再有就是,北面的大湖,西边的山坡与树林,滑冰、抓青蛙、将军打仗的游戏,乐此不疲。还有在大人们冬天打鱼钻的冰窟窿中钻来钻去也是极为有趣的,十七八年前的自己是小巧的,而且,那时还没有所谓的天气变暖,雪花是鹅毛大的、颜色是雪白的,在旷野的雪地上,我们费力的奔跑着,每一脚踩下去都会没过膝盖,然后穿着“雪鞋”,以及满是冰渣、雪渣的裤子、衣服,与三两伙伴比赛飞奔回家,到了屋里,将鞋子脱在火墙的炉子旁边,已经湿透的衣裤铺在炕头,自己便赶忙换了身衣服,搬起板凳,坐在地上,跟着长辈看着电视,然后等着开饭。

    离开故乡后每一次回去,都有那么一种特别舒服的感受,就好似自己整个人有了底气一样,网上有个东北人喝酒的段子“喝酒前,我是东北的;喝完酒,东北是我的”,这虽然是个笑话,但我却深以为然,毕竟故乡这种地方就是用来矫情和撒野的,是用来怀念和放肆的,它就像你心底角落里的一个箱子,在这里面藏着你的伤痕与圆满、天真和叛逆、回归与分别、迷茫和忧伤,包容着你在那个地方十几年所经历的一切。

    回想起那个青春叛逆的年纪,故乡成了我们永远想念却不会回去的地方。学校对街的网吧;谈情说爱的公园;啤酒串子的街头以及那堆书成山的课堂学校和唠叨变态的老师。

    如今想来,也许我们真正怀念的,并不是故乡的那个小城,而是从前的那个自己。以及那遥远的理想和青葱的岁月,当然,也有着回不去的执着和绚烂。

    人总是喜欢活在回忆中,无论是保尔·柯察金的“当我回首往事时”;

    还是长歌行中的“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亦或是至尊宝的“曾经有一份真挚的爱摆在我的面前”,都是对曾经的回首和追忆,而它就像一块极乐的净土一样,只要你走进去,触摸它,你就可以得到满足、感到幸福。

    闲庭胜步,云卷云舒,看阳光从东方来,随夕阳而去,逐夜色以流浪,望故乡而归原点,所谓乡愁,是到哪都不会丢也不会忘,却遗憾不得归的惆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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