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郊外的日子,我几乎不怀念城里的日子。好像城里那些曾经有过的刻骨铭心、沧海桑田,那些过往的欢乐与忧伤,都被我遗忘在了那里。如同一件行李,打好包,原封不动地放在旧地,忘了带走。
是的,这的确是一件很奇怪的事情,被我带走的六个箱子,似乎装上了我全部的拥有。
我并不是一个薄情寡义的人。相反,我曾经多情,也深情。一旦爱上一个人,即使全世界都反对,我依然会一意孤行。即使多么富有、多么英俊的美男都无法再撼动我的心。可是突然之间,我竟然如万事看破,就这么放下了一切。
就这样,对城里的生活再无一点留恋。可是终归还会有些事,要我回到城里。
曾经,我住在城市的最中心地带。生活在很多人向往和羡慕的地方。我也曾引以为豪,因为我所住的顶层可以看到大半个北京城。往东远眺是繁华的CBD,往西远眺是连绵起伏如同一尊卧佛的西山。我可以从早上的朝阳升起看到傍晚的夕阳落山,再到夜晚的星星点灯。可那时,我并不怎么快乐。只有我自己知道,我并不全然开心。在寸土寸金之地,我拥有很大的书房,我却很少写作。不是因为忙,而是不想写。
然而那时,我也不能理解住在城外的人。每当我在上下班高峰透过几米高的玻璃幕墙俯视长安街上如甲壳虫般缓慢移动的车流,我不能理解人类为什么要将大把的时间浪费在路上。为什么在城东工作的不在城东住,在城西工作的不在城西住。为什么要这样的赶来赶去?为什么每天有那么多人堵在路上,却很少有人想过要去改变?
我觉得人类的思维很不可思议。站在高空看这个世界,的确会觉得人类是一个很奇特的物种。
所以我将自己的住地定在城市的中央地带,因为住在中心,朋友们从城市的四面八方过来都比较方便。这听起来似乎有些自私,可不愿意赶来赶去是我的习惯。既然是对方想见,而非是我主动想见,那么我在原地恭候也实属情理之中。如此,我住在城市的中央其实也算是一种仁慈。至少住在北城的朋友不用穿过整个北京城去南城看我。
这个故事只有坐在车里的那个人知道这次回到城里,再站在窗前看长安街,似乎与以往的感觉完全不同。我自认还算是一个活在当下的人。在哪里几乎都能安住当下。在搬去郊外之前,我也未曾想过,有一天我会住到郊外。但是这几天,当我站在同样的位置看着眼前的这片繁华热闹,我却并不觉得它的好处。
我开始想念几十公里之外的那个小屋,那片森林,那条河流,那无处不在的公园…
其实就在我现在所在的城市中央,在楼下,在周边,也有花园与公园,但我觉得那与自己无关。可是当我在郊外,我每天行走其中,我觉得自己就是那自然的一部分。
看着长安街上长长的车流,我竟然想起了在郊外遇到的那个女孩。她有着白皙的皮肤,微胖的身材,甜美的笑容,爽直的如同野百合的性格。
她是一位英语老师,每天她要成穿越大半个北京,到北大附近的地方去上班。她全年无休,因为她出色的英语水平,她从学校下班后依然会兼职到很多学生的家里去给孩子们做补习。
她说,她每天早上6点就要从郊外出发,因为那个时候路上不堵车。如果这样的话,她在七点多就能抵达学校。而如果她七点出发,也许她九点十点也无法到校。
晚上她要很晚才回到她在郊外的住处。同样也要穿越大半个京城。之所以那么晚回家,一来需要为其他的孩子补课,赚取她为妈妈治病的医疗费。二来也是为了避开高峰,因为只有在那时才路上空旷。
这个故事只有坐在车里的那个人知道她说曾有七年的时间,她永远都是坐最后一趟班车回到郊外。那个时候她还没有车,开公共汽车的那个司机几乎已经与她形成了某种默契。有时她晚了几分钟,那个司机也会在车站等她,知道她要回家。很多时候,诺大的公共汽车上只有她一个人。她说在那个时候她练就了一种本领,上车就睡,快到站的时候她才会醒来。
之前,我与她素未平生。但那天,我们在渡心那里,坐在一起,同享一顿午餐。
我看着她跑步进来,坐下后就开始吃饭。她胃口很好,食量几乎是我的三倍。等用完餐,我看着她跑步离开。
这是一个很好的女孩,但是每天这样赶来赶去的上课,让她没有恋爱的时间,甚至因为长期固定的生活与工作模式,她甚至没有机会去遇到她生命中的那个人。她说,她曾经幻想过,有一天开车撞倒一个人,然后她给那个人留下了电话,后来那个男人就成了她老公。
我觉得这是个很有意思的故事。我在想,如果她结婚,会是个很好的妻子,一个贤妻良母。如果每天不那么忙的话,不那么赶来赶去的话,她会生活得很幸福。
她说,她特别怀念有一天下午,当她从地铁站出来,居然找不到一辆单车。于是她选择了步行回家。中间有五公里的路程。
那天其实有些冷,但她居然觉得空气好清新,好自由。她找到一条捷径,沿着河流一直走。她说她越走越高兴,因为没想到原来自己一直住在这么漂亮的地方,这么美好。而她一直没有发现,没有时间去细细的欣赏过这个地方,也未曾真正的去感受过这片土地。但是那天,她觉得住在郊外真好。似乎自己每天的长途跋涉都有了它的意义。
这个故事只有坐在车里的那个人知道我想着她,再看着长安街上的车流。我想,每一辆车里都载着一个故事。而这个故事,只有坐在车里的那个人知道……
我又想起十五年前,自己坐着火车从杭州离开,到西北一个偏僻的山脚下,在那里租了间民房,开始我第一部长篇小说的创作。我几乎昼夜不停地在写,一个月时间就完成了三十万字的《何去何从》。随后我来到北京,两个月后我的第一部著作在首都出版。出版时改名叫《天使半张脸》,又版时改成《天国归来》。
如今,转眼十五年。写了十几本书,不多,也不少。但是我一直觉得有一本书在我身体里酝酿着,这是一部如同《百年孤独》般的宏篇巨著。它一直深藏在我的某个地方,似乎在等待着一个合适的机缘。
直到我此次离开城市搬到郊外,我觉得自己创作的激情再次蠢蠢欲动。我心中的巨人在醒来。
这些年中,我也试着去经商,但是最近有个声音告诉我,中国不缺马云,也不缺董明珠,只缺少一个马尔克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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