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从2015年元旦节,云仔和杜小姐天各一方以后,他做什么都不在状态,整日摆出一副郁郁寡欢,要死要活的样子。
我曾经无数次劝云仔说,没事的,你还是忘了她吧。
云仔摇摇头,说,很难的。
我说,那你就再使出一点劲啊。
云仔说,你不懂。
我点点头。但还是不忍心看他既难过又堕落。
为了让云仔尽快走出悲伤,开始新的生活,这两年我给他介绍过很多个姑娘,但都以失败而告终。
那些姑娘都说云仔和人约会时不但面目表情僵硬,还语无伦次,简直一点儿也不上心。
我想,云仔大概是真的忘不了杜小姐。他早已把她当作一生。
一个人如果把曾经的那样一份感情看得比自己的命还要重要,愿意穷其一生。这样一个人真应该好好把握,值得相爱。
但在现实生活中,又没有谁能够替他保证,甚至有时候他还会主动怀疑自己。所以,他和命运还是会错过了当时最爱的她。
2、
2014年初,云仔在一场户外活动中认识了比他小一岁的学妹杜小姐。
大概是杜小姐对云仔一见钟情,她便主动问云仔要了联系方式。从那以后,杜小姐每天都会找云仔聊天,什么都说。
云仔一点儿也不觉得杜小姐烦人,每次都听得仔仔细细,他开心极了。
云仔和杜小姐还会在晚上做梦,都能梦见彼此。
杜小姐醒来后连忙发短信告诉云仔,你看,昨晚我又梦见你了,我是多想你啊。
云仔回复杜小姐说,我也是啊。然后,两个人又通起电话,能唠嗑好一阵子。
两个月后,云仔要去外地实习。临行前,杜小姐突然拥入云仔的怀里,她抬起头对云仔说,亲我。
那是云仔第一次和女生亲密接触,他有点害羞,紧张地说不出话。
杜小姐看了看云仔,然后主动把嘴唇贴了上去。她说,李云衫,这是我的初吻,今儿我把它交给你了。顿了顿,又问,你会一辈子替我保管好它吗?
云仔点点头,说,好。
上了火车后,云仔发现自己的裤兜里有手机在响。他掏出来一看,是一部新手机。杜雨儿发来短信说,李云衫,看你手机那么破,我就帮你买了一部新的,刚才偷偷地塞进了你的兜里,记得每天向我汇报你的情况哦。
顿时,云仔泪流满面。
在去外地前一个星期,云仔和父亲大吵了一架。手机被父亲摔破了,不好用。但他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杜小姐。
云仔在心里说,杜雨儿还真是个细致入微,善良体贴的姑娘。说完,又用手机编辑了一条十几个字的短信发给了杜小姐。
3、
云仔来到上海后,一有空就会给杜小姐打电话,杜小姐也隔三差五给云仔寄礼物。他们两个人的感情还是挺让人羡慕的。至少我曾经就多次向其他朋友说过云仔和杜小姐的爱情故事,我认为他们俩一定可以长长久久的恩爱下去。
就像乔一在故事《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里说的这样,爱让我们褪去身上的青涩的棱角,穿越汹涌的人潮,用最温柔最炙热的爱拥抱彼此,我知道这个世界什么都善变,可是说真的,眼前这个人,他让我相信永远。
但是几个月后,云仔从上海回到了老家。
他妈突发脑溢血死了。
葬礼上,云仔跪在地上一动不动,他的影子又瘦又黑,仿佛快要消失。
他喃喃自语说,没了,我的世界轰然倒塌了。
我赶忙走向前,想扶起他。但他很快拒绝了,他说,你不要管我了,不值得。
我说,云仔,没事啊,你还有我们,你还有杜雨儿,她很爱很爱你,她肯定愿意和你再撑起一个家。
云仔却摇了摇头。
4、
几天后,杜小姐打电话问我为什么最近联系不上云仔,她说她很担心他,问我云仔是不是出了什么事。
虽然我答应过云仔不能把他母亲去世的消息告诉杜小姐,否则她一定也很悲伤。云仔不想让杜小姐为他难过。但我最终还是没能忍住,我说,他妈走了。
听完,杜小姐愣在原地,她的面色有点发白,不一会儿眼泪就唰唰地流了出来。
我说,你放心,云仔不会有事的。
杜小姐回过神,抬起头看了看我,又突然跪在地上,她朝我嗷嗷大哭地说,求求你,求求你告诉我云衫在哪?我要去找他,他需要我,他现在一定很需要我。
然后,杜小姐慌忙的从口袋里掏出手机递给我,说,你看,这是他在去上海时发给我的短信。
“雨儿,我需要你,等我回来!”
他曾对她说的短短的一句情话,顿时让我心痛不已。但我还是没能帮得上杜小姐,因为云仔也没有告诉我他要去哪。
我只记得云仔以前跟我说过,如果有天他很难过,他会去西藏看看。
我走到杜小姐跟前,将她慢慢地扶了起来,并说,要不你去西藏试试?
杜小姐立马用袖子揩了揩眼睛,站直了身,对我说,谢谢你。然后又一把转过身,飞奔起来。
我看着她慢慢消失的背影,像是等到太阳在东方缓缓升起。
5、
2015年1月1日零点零五分,云仔突然打来电话。他说,我和杜雨儿在一起了。
我很开心,问他,那你们是在一起看烟火吗?
云仔笑了笑,说,是的。
我说,祝你们新年快乐哦。
云仔断断续续地说,好,你也是。正准备挂掉电话,却忽然传来他的哭泣声。
我连忙又问云仔,兄弟,你没事吧?
他说,没事,我只是想哭。顿了顿,又说,我很幸福,她化成了夜空中最明亮,最好看的烟火陪在我身边。
2015年1月1日零点零二分三十秒,那位叫杜雨儿的姑娘在经历千辛万苦找到那位叫李云衫的男孩后,突然停止了心跳。
没人告诉我她得的是什么病。就像每一座城市的烟火,在那样一个季节,那样一个时刻,散发出万丈光芒以后就会陨落。但有人永远记得她的名字。
云仔说,如果不是当初我一时糊涂,想不开,不去西藏,也许我们都会好好的。是我害了她,对不起她。我不能把她忘了,不能把她一个人留在异乡。
我说,但有天你一定会把她忘了。在某个晴朗的早晨,醒过来的刹那发现你不在她身边,然后开始新的生活。
云仔说,不会的,我今生最害怕的事情,不是我不能留在她身边,而是有那样一天,我突然忘了她。
顿时,我热泪盈眶。
《那年青春我们正好》里说,当一次次把你从记忆深处抹去,又一次次忍不住从思念里把你想起,我知道,我总是活在回忆里,我知道,我一直在怀念过去,我知道,忘了你,就必须先忘了自己,所有一切我都知道,但却怎么也做不到。
当然,这都没有关系。要是我们真的忘不了或是放不下那么一个人,那就把他(她)带回故乡,藏在心里,融进血液,化成骨头,支撑我们的余生。
因为余生,我们还要和他(她)一起穿越万水千山,历经沧海桑田。
这一生,我们会遇见不少过客,经历一些感人肺腑,难以忘怀的事。总有些人,还未来得及爱就已经错过。长大后我们开始懂得,不是要一起相伴一生才叫生命的意义。只要曾经你陪伴过我,我温暖过你,我们都能感受的到彼此的存在,就已经是命运恩赐给我们的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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