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湖南省邵东县一名高三学生龙某在教师办公室杀害了自己的班主任。起因是该生月考时故意不写试卷,交了白卷,又拒绝上课,老师通知家长到学校,而引起该生不满,做出了此番行为。
我国学生的德育工作一直以来由班主任直接负责,当学生的心理或行为出现问题,班主任往往会采取与学生谈心、找家长沟通等方法来解决。孩子出了问题,其原因除了学校,还有许多来自家庭、社会的影响,这不是靠班主任的个人努力就能全部改变的,需要多方的配合。而现行的德育制度却要求班主任对全班学生负责。学校也没有一个机构或部门能协助班主任处理此类问题,所有的学生问题都是靠班主任独自承担,这很明显是不符合教育规律的。
另外,如今学校的考核制度都十分细化,“问题”学生造成的不良后果,往往都会在考核中对班主任进行扣分。因此,有些学生出现了问题,严重到靠班主任个人无法解决的时候,他们往往不敢上报学校,只能藏着,掖着。这样的后果是一方面让许多班主任苦不堪言,另一方面学生的问题得不到解决,存在着较大的隐患。
而相同的情况,在国外却截然相反。国外的每个学校都有相应的部门或机构,会协助老师或直接代老师处理。这时,教育学生就不是老师的个人行为,而是学校行为了,学生也就不会认为自己受到批评和处罚与老师有直接关系,而产生报复心理。
在医患关系上,有关部门一直在进行相应的改革,以降低医患矛盾。而在师生关系、家校关系上,相关部门是不是在强抓师德师风,规范办学之外,也进行相应的改革,以保护老师个体不受伤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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