碌城北有一家哥特风十足的咖啡馆,名字也很特别,叫做midnight café。胡悦第一次去的时候,还是贾楠领着的。
那天,胡悦加班到晚上10点20,接到贾楠的电话:“你加完班了吗?加完了咱去吃夜宵,我跟你说点儿事儿。”结果,贾楠所谓的夜宵就是带她去了这么一家晚上12点还开着的咖啡馆。
胡悦当时觉得这店主脑子肯定进水了,开这么一家店,哪有人大晚上地来喝咖啡啊~可是,别说,还真有。当时除了贾楠和胡悦,目测店里还有八位客人。
靠落地窗坐着一位穿着白衬衣的商务男士,黑色的西装上衣搭在旁边的沙发上,棕色的公文包就搁在他的脚边,苹果pro呈90度端正地摆在桌上。他的发型中规中矩,喷了发胶,带着一金丝框的眼镜。最引人注意的是,他飞快打字的双手上,居然还带着一双白手套。
他身后坐着两位打扮得花枝招展的阿姨,一位极其富态,仿佛哪里都可以挤出一圈赘肉,但是穿着的却是V字型恨不得走光的低胸黑色及膝裙和网状丝袜;另一位瘦骨嶙峋,仿佛是刚出土的埃及墓葬,浑身上下只剩下了骨头和皮,虽然穿着一条深蓝牛仔裤,但是上面却搭配着花色很艳丽的衬衣。
她们之后靠近镜子的地方,有4个面容差别不大看起来像四胞胎的男人们在玩纸牌,留着一模一样的发型但各自穿着不同颜色的T恤衫,胡悦还可以看到面对着她的两个男人胸前写着不同的字母。
咖啡馆最里面靠近卫生间的地方,安安静静地坐着一个小姑娘,扎马尾,厚厚的黑色刘海盖着她的眼睛。她面前的玻璃杯里插着两只吸管,她咬着一只,另一只则通向旁边一只白色毛绒球那里。
胡悦不知道为什么贾楠会带自己来这么一家店,但是还是跟着来了。谁知道,刚坐下贾楠第一句话居然是:“你快要死了。”态度严肃,一点开玩笑的性质都不带。
贾楠天生就可以看到一个人内心的颜色,所以她很难轻易地接纳一个人,胡悦算她为数不多的朋友之一。胡悦这个人吧,贪懒馋俱全,爱睡觉全公司皆知,经常开会开着开着就睡着了,然后在所有人哄笑声和注视中醒来;坐车坐地铁上车就睡,但是莫名地从没坐过站,基本上睁开眼睛就是下车地;走路还能边走边打盹,但是过马路的时候还能自动醒来;洗澡的时候睡着,在浴缸里泡澡泡到手脚都是发白发皱,幸好开着浴霸没感冒······胡悦的这些情况,贾楠都看在眼里,以前也开玩笑地和胡悦说过,这不是个好现象,但是这么严肃冰冷不给人希望的话她还是第一次说。
胡悦听完后感觉很不舒服,哪有朋友约个夜宵就诅咒人死的?她还没切换到生气模式呢,就听到贾楠继续说:“悦,你是不是从两个月前开始,每天晚上10点20的时候,会听到一些莫名其妙的话?你最开始不相信,但是慢慢发现这些话里很多居然是对未来的预言,而且很多真的发生了!”
胡悦的心咯噔一下,手脚心都是汗,感觉有阵寒气从脚尖一路沿着脊椎窜向大脑。“你,你怎么知道?”
贾楠叹口气,继续说:“本来不打算带你来这里的。但是后来想想,你说不定天生就适合这里,而且这样还能让你的记忆保存完整。”
看着胡悦满眼的疑问,贾楠又说道:“悦,我能看到人心的色彩,你知道的吧?我记得以前和你说过,你是白色的。但是我没和你说的是,你爱睡觉的原因我也能看出来,因为你的体质是阴+体质,这种体质其实不适合人,而适合死神。”
胡悦有些想笑,“大半夜的说这些,你是想让我回家睡不好觉吗?还死神,楠楠你看日漫看多了吧。”
“我就知道你会这么想,刚刚在店门口的时候,我进店,你跟我跟的很紧啊。但是悦你知道吗?凡人,是看不见这家店的。能看到这家店,还能进来的人,只有死神。”贾楠缓缓道,然后指着西装男:“看到了吗?那是近五年的死神劳模Peter,他召唤死灵的方式特别艺术,他似乎有点洁癖和强迫症,所有的灵魂到了他手里都要净化无数遍才会送回黄泉路,而且别人经手过的死灵他从不接手。”
然后又指着花枝招展胖瘦分明的两个女人说,“她们是专门处理感染欲望病毒的死神Elvira和Faery,这两个人都是大嘴巴,你可以从他们俩的口中听到不少故事。”
“至于这四个面容一样的4胞胎,实际上是一个人,他死前是重度精分,谁知道当了死神之后,竟然可以分出无数个自己,最多的时候可以自己一个人踢一场足球。他办事效率极高,可以随时分出一个分身也可以随时召唤回一个分身,这能力简直匪夷所思,至少是我当死神这些年见到的独一份儿。”
“等等,你是说,你也是死神?可是,不是说神只有一位吗?”胡悦在过了最初的惊讶之后,终于get到了一点。
“对,我是死神。不过现在,你也算半个死神了,一会给你过一下手续,官方批示之后,你也就是死神家族的一员了。”贾楠顿了顿,又说:“谁说神只有一个,连爱神都不仅仅只有丘比特,只能说丘比特是最高调最骚包的那一个。你想啊,这个世界上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出生,每天都有那么多人去世。如果世界上只有一个死神,那他就算一周7天一天24小时都工作也忙不过来啊~”
“楠楠,你刚才说,我快要死了,而我又适合这里,是什么意思?”胡悦好奇且紧张地问道。
“简单说就是,你这阴+体质,作为人的话,是死灵们眼中的唐僧肉;但是如果作为死神,就会自主吸收死灵能量,成为死灵克星。”贾楠喝了口咖啡,说道。
“可是,我才22岁,怎么就会死呢?”胡悦觉得自己挺委屈,没活够。
“才22岁?!你知不知道有些人连出生的机会都没有;有些人出生了没活几天就没了······你本来应该25岁时候没的,但是因为你的体质替你招惹了太多阴气极强的死灵,从而影响了你的生机和寿命。不过没关系的悦,你就是当了死神,也一样可以住在人类世界啊,这算是当死神的又一个好处吧------可以自由行走于阴阳两界。”
“所以,如果我同意做死神,就不用那么早死了?”胡悦有些不理解。
“不,你在你命定死亡的日子还是会死,只不过你的资料会自动转到我们死神部门,从此不受阎王殿的限制,也不用喝孟婆汤。不同的死神所做的工作是不一样的,你今天看到的这几个都只是属于一般般的死神;还有几个死神今天没有来,以后介绍给你认识。不过,死也没什么不好的,你知道吗?阴+体质的人几亿中也不会有一个,基本上这种体质的人最后都会是很厉害的死神。上一个这个体质的人,我不知道你听过没有,他叫安倍晴明。”
“不认识。”
·······
不知不觉聊到了4点,用吸管喝果汁的姑娘站起来,她的毛绒宠物啊呜一口吞下她,然后一跳一跳地走了;用苹果本办公的大叔合上电脑,放进公文包中,穿起西装,扫扫身上的灰尘,优雅地离开了;玩纸牌的男人不知道什么时候合成了一个人,收拾好了纸牌放进口袋里,也不见了。
胡悦还想扭头看下那两个女人,却发现有两只色彩斑斓的蝴蝶从她眼前飞过,一只肥硕,一只瘦弱,她们扇动翅膀,上下翩翩地在贾敏胡悦面前的空气中划过一条条彩色的线,最后汇聚成了“welcome”的字样,然后消失在漆黑的夜里,看得胡悦一阵失神。
“嗯,那你想成为我们死神中的一员吗?想清楚再回答,因为最近都是我值班,我可不想亲自送你的死灵回到黄泉。”
胡悦苦笑一声,说:“这是我想不想的问题吗?有个问题,你怎么知道每天晚上10:20都有人和我说话?”
贾楠:“因为那是我自主设置的死神广播,想给你开个小灶了解一下死神的部分工作内容。”
“为什么偏偏是10:20pm呢?”
“那是死神上班时间。嗯,不早了,你回家稍微休息会儿再去上班。我去总部给你办下你的入职手续。”
“好吧,今晚的信息量太多,我消化一下。”
作者的话:
马尾女孩的梗来自:【童话】旱烟精灵【奇思妙想17】 - 简书
死亡就那么可怕么?这不是还没喝孟婆汤么?不是还以另外一种形式存在于世间吗?做死神,和做人,有那么大区别吗?需要震惊不已哭天抢地吗?在我眼里,从人到死神,就是换个工种,换个皮囊而已,灵魂还是自己的,有什么需要太过于震惊的······卡夫卡变形记中人换到甲壳虫的皮囊里倒是需要适应一下·····
感谢大家评论撕文
网友评论
“厚厚的黑色刘海盖着她的眼睛。”这个盖着眼晴有点不妥,盖住了不难受吗?看得见东西吗?
“她面前的玻璃杯里插着两只吸管,她咬着一只,另一只则通向旁边一只白色毛绒球那里。”这句描写个人感觉可有可无。
“经常开会开着开着就睡着了然后在所有人哄笑的注视中醒来,”觉得可以在然后前加个逗号。
“走路还能边走边睡着,”这句不妥,走路睡着?外星人吗?改成边走边打盹较好。
以上个人建议,仅供参考。
奇思简友~四叶香徊
仿佛哪里都可以寄出一圈赘肉……挤
但是穿着的确实V字型恨不得走光的低胸黑色及膝裙和网状丝袜……却是
留着一模一样各自穿着不同颜色的T恤衫……留着什么?
她还切换到生气模式呢,就听到贾楠继续说……不太通
你····你怎么知道……省略号的写法错了。
她们是专门处理感染欲望的死神Elvira和Faery,什么叫处理感染欲望?
而当死神可以救我的命,是什么意思……事实上前文贾楠并没有说过类似的话
你本来应该25岁时候没的……25也很短寿好不好
也一样可以在我们的世界里陪着你父母上个学……前面不是加班么,怎么又上学了?
你怎么知道每天晚上10:20都有人打我电话。前面说听到声音,后面说打电话,不一致。
说句实话,这个故事写得有点糟糕。我们不去讨论高大上的人物形象问题,单就故事的内容而言,作者在开头描述了胡悦易睡觉的体质,本以为这会是一个线索,然而这个花了不少字的特征在后文没有发挥任何作用,既然没有作用,何必去提?
10点20这个时间点既然是死神上班的时间,但是文中的死神没有一个在干正事,令人很疑惑。从表象而言,完全分辨不出他们与常人的分别,那胡悦又如何会爽快地听信他们是死神的说法?我想一般总要有演示来予以证实吧。
胡悦对于角色转变的适应过快,作者有些想当然了。一个22岁的年轻女孩子突然被告知要死了,要当死神,我想不会表现得那么平静。
最后的结尾也完全不够分量。我还在期待胡悦成为死神后的情节,结果她睡着了,故事完了……
奇撕团.大闸蟹.街 参上
1.大量的直白的叙述,削弱了故事本身,更像是一篇详细的说明文,而非一个故事。
2.人物的描写很有亮点,细节把握得很好,看了有画面感。
3.死神这种东西本身有些荒谬,一个寻常人未必能够在一次谈话中就接受了自己的转变,从而带来了一种认知的冲突。可惜这个冲突在文中显得有些单薄,主人公接受得太顺畅,一次咖啡,一次聊天,就默认了自己的变化,好像有些离谱了。
老荒撒野妄言,楼主勿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