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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是很诱人的字眼
可以联想到苍茫的旅途
行走的孤独
还有无限的未知与可能
提起这个话题,缘起是今天看到的一篇文章,讲的是关于一个人吃饭这件事究竟是恐惧还是享受。
在学校食堂,因一人坐四人桌而局促不安,又因四个陌生人同坐一桌而张皇失措,结果都是边吃边玩儿手机,狼吞虎咽后匆匆离去,似有落荒而逃的意味。
但其实一个人吃也没什么不好,食物本身不就是最好的陪伴么?
你总有一个人的时候,人大部分时间需要和自己的灵魂对话,一个人去“朝圣”。
但什么才是圣呢?我的理解可能就是可以引导你走完艰辛漫长生命之旅的那股力量。信佛的人佛心即为圣,信教的人教义即为圣;于世俗来说,圣可以是爱情,可以是梦想,可以是一切让你哪怕痛了也要走下去的理由,可以是你虽触碰不得却又甘心舍命去追逐的信念。
87天,627英里,一个花甲老人在毫无准备的情况下突然决定出发,试图用徒步行走的方式追逐挽回旧友的生命,凭借自己的精神力量竟然穿越了英格兰,用执着与勇气将不可能变成了现实,用实际行动塑造了这一段传奇。
然而,当我们跟随《一个人的朝圣》的作者蕾秋•乔伊斯的笔尖,一步步划开明亮的光环下所隐藏的真相时,却渐渐发现故事的主人公,木讷寡言的哈罗德,不过是凭着一份最单纯的初衷,用最为质朴的方式,回报了一份埋藏在心底多年的歉疚。
《一个人的朝圣》是中文发行版的译名。原书英文名为《The unlikely pilgrimage of Harold Fry》,直译应为《哈罗德•弗莱不可能的朝圣之旅》。翻译过来后,省略掉了一个“不可能”,但正是这个“不可能”,让整个旅途、让所有令人笑泪相加的情节更富可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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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如同一个错综复杂的迷宫,每个岔口的不同选择都指向千差万别的结果,有选择就必然会有遗憾。迈出三步之后不经意的回望,依旧能瞥见来路上与你擦肩而过的那一千万种其他可能,也会瞥见它们从可能一下子就变成了不可能。
于是,那些隐匿的思绪渐渐躁动,那颗日渐麻木的心也重新开始有了悸动。
正如诗人狄伦•托马斯的诗句:不要温顺地走入那个良夜,老年应当在日暮时燃烧咆哮;怒斥,怒斥光明的消逝。
年迈的哈罗德只因为一个简单的目的而出发,最终从萍水相逢的路人身上重新找寻到了属于自己的其他可能性。627英里,不仅是用脚迈过的距离,是地理上的穿越,更是迈出的心灵与回忆,是真正的人生之旅。
丢下了随身的恼人的负累,哈罗德买了本《野生植物百科辞典》带在身边。他从此知道了这土地上许许多多植物的名字,这些不起眼的闲花野草,在这个老头眼里却展现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面目,直到此刻,它们才像真正地具有了生命一般。
这看似轻轻带过的一幕,却诉说出了人与万物皆来于尘土,行于路上,又复归于尘土的轮回宿命,土地永远在那里,为人与万物而备。
也许是当身体放归大自然时,心灵更容易找到最本真的记忆,更容易从逝去的岁月中寻回隐匿的自己吧。
旅途中的哈罗德不仅渐渐读懂了人生,学到了去追求最珍贵的亲情、爱情、友情,更学会了接纳自己,或许也体会到了那句著名的“跨越人潮拥抱你与不顾一切撕破脸皮都需要勇气”。
作者让哈罗德的身体之旅与心灵之旅结合交替,当哈罗德站在旅程的终点时,空间上的旅行更像是作为心灵之旅的背景存在,或者说,是心灵之旅投影到现实空间的一个反馈。
当那个愈加笃定自信的哈罗德重新站在妻子莫琳面前时,找回失去的幸福也只是情理中的必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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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路,也许是我们出生之后最早学会的技能之一,那时候路的起点是妈妈的双手,路的终点是爸爸的怀抱。
后来在路上,我们带着我们或长或短的回忆,将一只脚放到另一只脚前面,时而步履蹒跚,时而鲜活跳跃,任由悔恨遗憾在脑海中絮絮叨叨的说着话,我们也会用脚印来纪录每一次的前行。
把双脚派上用场,把手放到舒适的位置,试着用双眼去测量自己到别人之间的距离,用心说服理性,去期待一种比不言自明的现实更大、更疯狂、更美好的可能性吧。
我们身上没有主角光环,但也不会是第一个就挂掉的倒霉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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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伦纳德,
要直面人生,永远直面人生;
了解它的本质,永远地了解;
爱它的本质,然后放弃。
——弗尼吉亚•伍尔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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