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首先问你几个问题吧:你有不得不去做的事情吗?你有不得不去的地方吗?你有不得不去见的人吗?
如果有,很荣幸,你有属于自己的那份信仰,即便有时它只是像萤火之光,但依旧给了你前行的信念与勇气;如果没有,也不必着急啦,漫漫人生,你一路走,一路寻,总会觅到那道心头之光。
说起来挺惭愧的,长这么大除了文字,好像没有什么能让我一直坚持下去,生活单调得如一秋死水,没有一定要去的地方,也没有不得不去见的人,想要做的事情倒有一大堆,但还是没有底气说出那句:我一定要完成它。
说到底,还是没有那么渴望,所以才能在这众生皆有梦的时代,独善其身,做一个清心寡淡的人,但我又是那么倾慕甚至是追崇那些有自己的信仰和梦的人。
信仰这个词很虚的,浮在上面总会给人一种虚妄和空白的感觉,但对于那些真正拥有的人,这个词却具备无限的张力和宽阔。它可以把所有浮上去的东西沉下来,然后从逼仄的旮角里扒出生命的另一种可能和意义,是庄重,更是虔诚。
02
我高中的一个好朋友,一直粉刘同,她觉得刘同的文字像烈酒,在她迷茫和混沌的时候能给到她一股强悍的生命力。大学的时候,为了去刘同的签售会,他会一个人跑去他所在的地方早早等着,只要看到他一眼,她就会觉得自己离目标又近了一步。
她呀,会在和刘同握手的时候激动不已,也会鼓起勇气给他写小纸条,感谢他的文字在无数个孤独的夜晚给她力量。每当见到她,就会高兴地像个孩子,完后还会用她那有些蹩脚的文字记录自己的感觉和心意。
那时候很不理解,像她那样一直闷闷,还有点胆怯的人,怎么就会为了一个“虚拟”的人那么放得开,还觉得为他奔波劳累都是一种幸福,并且还有种期待。后来才明白,刘同或许就是她的信仰。
她曾一心想去光线传媒(刘同的公司),在她大学毕业的时候,她问我是不是觉得她挺幼稚的,这么大的人了,还会为一个所谓的“偶像”疯狂。
那时候我已经开始羡慕她的那种动力了。兴许是从小到大我都活得太“自私”和防备,不会轻易去付出和信任。我从来不认为外在的追逐能够长久,所以从不从外部获取自己坚持的力量,直到后来才知道,有一个不得不见的人,不得不做的事情才是一个最久远的动力。一味相信自己的内在意志力才是最盲目的,因为内在的那份坚韧是随时都可能溃败的,并且在决定放弃那一刻毫无负罪感。
内在的动力,很多时候只是心里暗暗下决心,很“佛系”,就是完成更好,不完成就随它去,但外在的动力,是夸张的,还有点不理性,是全世界都知道,这种很浮夸的决心才不好轻易打脸。
背负着信仰和使命行走的人的身上一般都有股特别的魅力,向外对抗,向内下狠劲。我并不觉得追星或者追偶像是一种幼稚。相反,我觉得有一个自己喜欢或者崇拜的人是很酷的事情,那些自己心目中的偶像或崇拜的人像一束光,在你晦暗的时候给你很多力量。
有时候我都觉得人一定要拥有一种崇拜或者景仰别人的能力。
03
在希尔顿《消失的地平线》这本书里提到一个信仰的神秘之地——香格里拉,“香格里拉”是康维和他的伙伴心中的“桃花源”,探寻和守护香格里拉成为他们的信仰,即使最后这个地方已摇摇欲坠,但康维依旧用自己的微存的气力去对抗和守卫。
“香格里拉”在藏语中意为“心中的日月”,那里被雪山环抱,有纯净的天空和湖泊,是很多人不得不去的地方,是很多为了逃离乏陈、无味的人的首选之所。
传说,到香格里拉去的人,回来后就能够收获自己心中的那轮日月,因为那个地方的神圣和仪式感都很强烈,是心愿的收割地。这个地方也是我一直都向往的地方,但却少了那份“不得不”。
其实,信仰不一定是拥有崇高的理想,探析到生命的终极意义,信仰有时候就是一个让自己喜欢或欣赏的人,一个想去或心仪的地方,不在乎大小,更多的时候是一个方向,有一个让自己奋不顾身的动力,才不至于白白年轻一场。
有一个信仰,将那些生活中看似混乱不堪的事情抚平整,把心里的一些不确定和矛盾注入一个更加坚固的容器,就算如何敲打、搅碎,中心依旧有一个黏合器,飘离、松散过后,依旧对准一个中心,然后拼尽全力去奔赴和追逐,不惧怕嘲笑,莽着一股劲,去体验未知时刻的明豁和亮丽。
那些清晰地知道,自己在做什么的人,都不幼稚,那一腔的孤勇在别人眼中兴许是鲁莽,其实不然,就是那一个个近似反叛的疯狂,才让今天的你更加瑞丽和明媚,才让你骨子里的骄傲能够一直立在那里,历经时光的分离和沉淀后,你才是完整和无憾的。
信仰就像是写在水上的字,波澜在上,想拼命抓住的时候才觉悟,它不过也是一道光,我们顺流而上,自己就成了那道光。
那些能让你奋不顾身的人和事,你一定要用心守护好呀。
文字转自公众号一只会飞的懒猪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