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句实在话,其实我个人根本不懂书法的美。很多种字体,很多书法作品,都各有各的美。而我作为一个书法的小白,完全是看得一脸懵逼,不太懂其中的妙处在哪里。很多时候,看到一些字画书法作品,明明看着很拙劣,别人却都说它境界造诣极高;明明是小孩子涂鸦式的作品,别人却说那是大师级的水准。有时候看那些专门画画的美工写出来的字形体结构却是十分的漂亮,但是没有人会赞它书法很好,这是为什么?
有时候搞得我很迷茫,到底什么样的书法才叫美?我一直是迷茫的,心里没有一个清晰明确的标准来判断书法的美丑。一开始我也管不了那么多了,拿起毛笔将就着练吧,按照自己的审美标准来就是了。于是就由着自己的性子,翻书或者网上浏览信息看到漂亮的字,自己觉得挺美,那就照着练一练,争取能够写出个样子。于是一直就这么练着,从来没有想过要临摹某个书法大家的作品,从来没有认真的从一笔一划开始练习(这个阶段在我用圆珠笔或者钢笔的时候已经做过了,我觉得就没有必要重复了。)
什么样的笔画,什么样的结构,胖的瘦的长的短的,会让字看起来有什么样的神韵,都尝试一下,然后挑选自己喜欢的样子练下去。我的所谓的书法就是这么来的,从来没有向着整体布局这方面去考虑,所以我的字大多只是适合单打独斗。很多时候,同一个字写出来总是那么不同,,总是没办法写得一样让我满意。各种各样的原因,总是不能时时都写得好看,有时候是因为毛笔刚蘸出来墨水太多,而不能写出随心的笔画,有时是因为心情有些毛躁。而心情好的时候,拿起笔来一挥而就,那神韵简直美呆了。特别喜欢这种感觉,于是就这么练着,陶醉于偶尔冒出来的美丽神韵。日子也就这样过了。
写得多了,终于是忍不住很恼火,为什么整体看起来这么丑。一篇下来只有孤零零的那么几个字是好看的。这道坎是没办法混过去了,实在是惨不忍睹。便觉得有必要练练基本功了。没办法,字写得不好,总不能怪毛笔不好或者墨水不够好吧。这有点耍无赖的嫌疑。还是老老实实的练基本功去。于是我就盯着毛笔的毛尖仔细研究了半天,最后得出个结论:想要写好毛笔字,必须把毛笔尖的每一根毛都得把握住了。想法虽然看起来有点蠢,但道理是这样的,没错的。伟大的征程就这样开始了,手里抓着一支粗大的毛笔,却要写出比圆珠笔的笔画还细的字。想想都是泪啊,完全看不到笔尖那一根纤细的毫毛,却要凭着感觉去感受它的存在,在干硬的破纸一笔一划的写着。看着那弯弯曲曲的线条,我内心是崩溃的。心里想着: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路还是要一步一步走下去的。
写着写着,就逐渐地变成了我一手拿着一张纸,一手抓着毛笔,以一个舒舒服服的姿势倚靠在椅背上写字的画面。后来又觉得不妥了,写出来的字还是那么难看,难道是姿势不对?于是又找来标准的姿势学着去做,还是不行。经过反复思量,结论还是自己的基本笔画不够扎实。于是又一笔一划、一撇一捺慢慢地在纸上画,其他都不管了,笔画大也好,重也罢,能够好好写好这些笔画就是好狗。心情好的时候写了一首诗:
点竖横修画勾沉,
游寻千秋万般同。
自古英才唯矢志,
扫落江山一书中。
图片来自网络稍稍意淫一下,不算过分吧。当然这么一笔一划的练习总是枯燥无味的,有时候会忍不住,写几个字来释放一下心中的豪情万丈,看着那别致的神韵,忍不住嘴角上扬,会心一笑。太可怕了,开始之后就完全止不住势头,上瘾一样不断地写下去,然后就没有然后了,潦草收场,感觉又荒废了时间,浪费了生命。
最近练习了一下,我开始一笔一划的写一个完整的字了。当然每一个笔仍然是老老实实写好了,至于拼凑出来的字是美是丑,则是完全不需要去管了。因为我知道只要我写好了这一笔一划,往后无论我写的是楷书还是行书抑或是草书,无论字形如何变幻,它总有我个人的精气神在里面总领着,这是不需要我费心的。我需要做的是用这一笔一划来搭好这个字的风骨,让这个字形散而神不散,隐而不散,狂而不乱。从心所欲而不逾矩。
或许是最近那些看不懂的书法作品看的少,我对书法的审美渐渐地有了一个标准。这个标准是基于一句话而来的——“相由心生,字如其人”。看字便由看字的表面形体之美,逐渐能看到一些隐藏的风骨和神韵。这些东西都隐藏在字的笔画曲直、构造留白里面。每个字都有自己的神在里面住着,看着很舒服。这样一来,那些大师作品跟一般的美工作字的区别就出来了。以前觉得挺美的字,现在看来真的是干巴巴的,没有神。再美也就那样了,有一个光鲜的躯壳也就顶天了。这个世界的美从来都是生命最美,那些看不见的神最美。而对于书法作品,管他怎么欣赏,反正我知道什么是最美的,就足够了。
举个例子,因为在一些娱乐小视频上总能看到何炅和撒贝宁。感觉何炅就像是兼有楷书的规矩,又有小篆的柔和,又有些隶书的圆润实在。对人与人之间的度掌握的很好,中规中矩而又圆润温和。撒贝宁就不同了,有行书的快捷,也有草书的奔放。别看他经常开车打岔开玩笑,其实他对这个人心之间的度掌握得更加的精准,所以他能奔放。但是要做到这一点而不会跌落阿谀奉承的调调,就必须有一个强大的坚定地自我来坐镇。所以他的奔放不会逾越了规矩。
图片来自网络无论是书法还是画作,自古都是形散而神出。这个道理可以推及所有,太过深远就不多说了。一个楷书的字,你看不出作者的神,需要通篇文章的散乱程度才能看得出来。而一个草书的字,你就能看出作者的神之所在。这就是形散而神出。思想也好,画作也罢,都是其中的神最美。现代科学太过具体,基本上没什么神在里面。西方的油画也是一样的干巴巴。所以我还是喜欢传统文化,我们的审美大体就是在这个神上面,没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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