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约的确死了。刚才我睁开眼睛,发现自己站在一条陌生的街道上,两旁的店名都是看不懂的外文。虽然我经常迷路,但不至于晃荡出国界,而且空气中没有雾霾,肯定不是我生活的那座北方小城。努力回想失去意识前的事,只记得我要赶去什么地方,在信号灯变绿的同时踏上了斑马线。车祸?真是没创意的死法。
终于找到块看得懂的招牌——“寿司”,我走了进去。只有四个位置的吧台里站着个秃头大叔,朝我点了点头手上就动作起来,空手一合一开,掌心就出现一对寿司。我吃到第七对时,他解说起来:“我做了一辈子寿司,在灵魂上留下了印记,所以能再现寿司。”这么说,我宅了一辈子,也能空手造房子?试了试,并没有成功。
“印记”在这里是个不得了的东西。生前的经历在灵魂上留下印记,决定了死后的能力。甚至这个地方,都是靠大家相同印记叠加再现出来的,叫“幽都”。人正常死亡后直接进入轮回,枉死之人则来到幽都。“吸雾霾吸死呢?”我问。大叔:“先结账。”说着和我十指相扣。我以为要肉偿的时候,眼前出现了自己可笑的一生。
电影以N倍速快进播放,情节重复,桥段尴尬。对,这就是我的人生。“决定吧,和寿司有关的。”画外传来大叔的声音。我让画面暂停在一个我被芥末呛哭的丑陋瞬间,说:“好了。”随即感到身体里有东西被抽走,当大叔啜着清酒的身影重新出现在眼前,我已不再记得刚才停在了何处。印记可以交易,相同的越多,能力越强。
我从厕所出来,在洗手台上的镜子里看见一个少年,是十年前的我。愣神之际,伴随着马桶的冲水声,一个男人边扯皮带边走了出来,和我在镜子里四目相对。“新来的?”他问。我点头。“现在的肉体是你一生中印象最深刻的时期,不一定是死前的样子。”说完他犹豫了一下,“介意告诉我你是怎么死的吗?”“车祸。”“哦,小心布莱恩。”
我们回到店堂,发现吧台前坐了两个人。厕所里的男人一见他们就冲到门口,却打不开门。“别费劲了,有阿祖在你哪也去不了。”其中黑皮肤的男人说。他仰头把杯里的酒喝完,上前一把抓住那人的手,对方的身体开始剧烈抽搐,嘴里含糊说了句“我不回去”便化成了灰。黑皮男掸掸衣服,凝视前方失神了片刻,说了声“无趣。”
他转头看向我。“车祸啊。就不把你交给布莱恩了,他抢过我的猎物。你要是知道被勒死或者像刚才那家伙一样上吊死的人,告诉我。”说完朝吧台勾了勾手指,和另一个人走了出去。大叔边往杯里倒酒边说:“别随便把自己的印记说出来,会被‘猎印者’盯上的,除非你想回到轮回中去。”“轮回有什么不好?”“看人。”他一饮而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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