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辞》行文,丝丝入扣,层层剥茧,非常严谨。
但是,「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吉凶生矣」,与前文的联系,真的是水到渠成,没有断片?为什么总有一种前后衔接不上的感觉呢?
《系辞》从开篇到此,行文明显可以区分为三个层次,或者说是三重准备。
第一个层次,是关于单一元素的介绍。其中「天尊地卑」说的就是「天、地」这两个基本的单一元素,它们后来通过符号化,演化成了《易经》的传承代码,是《易经》这座宏伟大厦的基础和原料。
第二个层次,是传授组合的方法。「卑高以陈,贵贱位矣」是单一元素向前进化、发展的唯一途径,要点是「陈」、即元素的「组合」。
表面上,《系辞》说「位」越高组合起来的结果就越「贵」,但是实际上完全可以直接解读为:组合越大,元素越多,存在越「贵」。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所以这个方法的介绍无比珍贵,要比拘泥于介绍具体的哪些组合要重要得多。
第三个层次,告诉我们为什么会出现这些组合,也就是「动因」或者「驱动力」是什么。
元素之所以组合,是受元素的内在力量驱动的,是元素存在并交集的一个自然也必然的结果。
《系辞》说,这个「动力源」就是「动静有常,刚柔断矣」,具体而言是「刚柔」这两种组合。
「刚柔」这两种组合,是整个《易经》之中,唯「二」会导致「动」的「生命线」。没有这两种组合的《易经》是没有生命的,有了二者,才有了「生之谓易」。
需要提前说明一个重点,「刚柔」虽然是两个元素的组合,属于「四象」的团队,但是无论后来发展到「八卦」、「六爻」、乃至「大成」的阶段,只要是涉及到「动」,则非「刚柔」莫属。所有离开「刚柔」来谈「动」,都是无源之水、无根之木,都是无知冒充有知。
以上三个方面,给出了元素、提供了方法、说明了动因,顺理成章,接下来要说的,就势必是这些元素如何进行组合,也就是组合的规则。因为这种组合不可能总是纷乱无序的,否则世界无从存在。而稳定基于秩序,元素的分分合合虽然眼花缭乱,但是却自有其内在规律。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就是这个秩序,或者说组合规则之一,准确的说法应该是其中的一半。
《系辞》此处的划分,运用了双重标准。其中的一个标准以生命与非生命为界限,将「天地之间」的全部存在划分为两大类别,一个类别是「方物」,另一个类别是「天地」。
《系辞》关于「天地之间」的表述与两大类别的区分,无形中使「方物」无立足地。「天地之间」除掉「天地」,只剩下一个「之间」。也等于就是说,「方物」作为一种生命体,存在于除去「天地」之外的「天地之间」,这个表述独具匠心,值得深思。
另一个标准,秉承过去固有的以动静为界限。不言而喻,其中的「方物」属动态,「天地」归静态。这等于说,「方物」为生命为动,「天地」为环境为静,其中有大智慧。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里边的「方」和「物」,均泛指所有的生命体,但是二者也有一定的区别。
其中的「方」,核心是强调同类,是按照一个统一的标准来划分的集合。这里的同类,指的是共享同一种组合方式,比如羰基化合物或者硅基化合物的不同。
「物以群分」的「物」,则是对「方」里面不同特征生命体的界定,「物」的总和就是「方」。
「方」是标准统一的集合,肯定同类相聚;「物」无穷无尽,只能以群区分。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其语言的生命力极端强悍,至今仍然在流行,就是成语「人以类聚,物以群分」。只是二者存在一定的区别。
「方以类聚,物以群分」比「人以类聚,物以群分」的外延要宽泛很多、语境也灵活很多,主要是涵盖所有有灵的生命体而没有「人」与「物」的相互对立的局限。有一个说法叫「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就是所谓的「方外」,界定「红尘」为「方」,与「方以类聚」基本吻合。但是与「人以类聚,物以群分」一比较,就显然不相匹配,毕竟不可能存在「人外」的说法。
《系辞》说聚分,归根到底在说「八卦」的作用。主要是在展示「八卦」作为生命模型的模拟作用,告诉我们从中可以看到「方」与「物」互动的全部演化轨迹,从而得以揭示未來。
具体来说,其一,「方」、「物」对立。
《系辞》里面的「方」说的是生命的结构,重点是「组合」,并不关注所组合的结果是什么样的存在。而「物」则说的是生命的形态,重点是「特征」,关注点在于不同形态的「物」的分野。
其二,「类」、「群」相近。
二者都具有团队、集合的意思,但是表现形式不同。前者「类」展现「组合」的方式,是以生命的「本质」作为存在的表现形式。而后者「群」则是生命「特征」的不同表现,是以独有性或者特殊性作为存在的表现形式。
其三,「聚」、「分」相抗。
有点像吸引力与排斥力,只不过不是「同性相斥,异性相吸」,而是反过来的,「同质相吸,异质相离」。由此可见,《系辞》里面所说的对象,与纯粹的物理学上的「物质」,属性迥然不同。物理学上的「物质」,是微观的存在,是具象;而《系辞》里面的「方」和「物」,则是宏观的存在,是抽象。两种思维方式大相径庭,与常说的「东西方文化差异」非常接近。
「同质相吸,异质相离」的必然结果,就是出现了吸引和分离这两种截然不同的需求。《系辞》说吸引是好的结果,而分离则是不好的结果,由此产生所谓的「吉凶」。
归根到底是相互影响的方式不一样,相互吸纳是互利,相互分离是互伤。
[古易原理]四、方以类聚,物以群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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