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读到姚前的一篇算法经济文章,还是挺有启发的。
以算法为核心的新型经济模式,也可称之为算法经济。算法经济是指人们将生产经验、逻辑和规则总结提炼后“固化”在代码上,使生产经营、交易融资等活动无须人工干预,自动执行的智能化经济模式。
算法经济的典型代表是算法金融。互联网平台企业依靠用户生态,以数据为核心,以算法为驱动,以计算资源为保障,在互联网平台上开展和提供支付、贷款、财富管理、保险等各类金融服务。依靠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开展智能营销、智能风控、智能投顾、智能理赔,为客户提供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并将专家分析决策经验与人工智能技术融合,通过风控模型的自学习、自进化分析过程,实现基于海量数据机器学习的实时复杂风控,帮助合作金融机构更好地量化风险,更好地应对了解你的客户(Know your customer,简称KYC)、反欺诈、反洗钱、信用风险等关键业务风险。
算法经济的典型代表还有共享经济,如类似优步(Uber)、滴滴打车的共享平台。在这些平台上,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进行动态、多变、复杂的网状连接和点对点交易,而有效支撑这些网状连接和点对点交易的则是平台企业所设计、维护和运营的强大算法。并且随着环境和市场的变化,算法不断调整和优化。虽然共享平台的算法机制背后仍没有脱离传统企业的组织形态,平台规则和算法由企业设计、维护和运营,但算法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企业的组织、管理与协调功能,日益成为关键核心。某种意义上,共享平台的算法机制或可看作企业所提供的SaaS服务(Software as a Service,应用即服务)。
与算法经济相伴随的是算法货币。作为交易的一般等价物,货币理应是大家一致同意的社会共识,否则无法广泛流通。在许多时候,共识通过制度予以确立,比如法定货币。比特币虽然难以成为真正的货币,但它创造了一种完全基于算法的货币型态:经共识验证的难以篡改的可追溯的“未花费过的交易输出”(UTXO),一定程度上启发了法定货币的数字化或曰代币化(Tokenize)。在价值上,法定数字货币是信用货币,在实现上则很可能是算法货币。
姚前的思考主要在社会管理,从政府出发的角度。我的思考主要在商业市场。
算法如何确定产权
现有的方式是通过著作权,知识产权来保护,但这种工业时代的产权保护方式并不适用数字经济。一个是效率低,监管成本高,侵权容易,维权困难。
那么有没有新的技术来为算法确权,保证算法主体的利益呢?
答案是:有
先问一个问题,智能合约的本质是什么?
王嘉平的解释:一段有待执行的不可篡改的代码。
为什么不可篡改呢?因为它是基于区块链运行的。
通俗的说就是算法上链嘛!
这就是答案,把算法上链。算法发明人可以通过算法的使用次数,时长,甚至算法的商业收益来进行收费。也因此而会产生独立程序员群体,就好比今天的独立设计师一样。
算法可以独立作为资本,而不是依附于应用和数据。
算法的产权主体
现有社会的产权主体,自然人,法人,也可以继续成为算法产权的主体。
产权关系
一个大型应用程序可能包含很多算法,在产权关系上会比较复杂。但是数字货币提供了一种简单的解决方案,通过交易完成调用。用的多,付的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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