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是深夜,喜欢这滴滴的打字声。窗外,灰黑的静谧,看不见星月。心中溢满太多太多的情绪,若不丝丝锊清,终是无法入眠。
第四次翻看《夏至未至》了,其实更喜欢叫它《夏至》。
想看,源于昨天下班打开“简书”时,突然看到六月刚毕业的一位很喜欢的学生,给自己的留言。突然眼睛就涩的很不舒服,想到了:“奥,后天又是九月十号了。”回到家,很自然的爬上梯子,取下了那本《夏至》。坐在沙发上,一手拿着啃了一半的翠绿色苹果,一手拿着苹果绿的荧光笔,空出的手指一下一下翻着书页,鼻中有苹果的鲜香,有荧光笔淡淡的试剂香,亦有文字间的墨香。屋中很静,能听到自己的呼吸声,阳光已近黄昏,恰好喜欢这不浓烈亦不昏暗的光线。那一刻,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在自由的欢跃,周五的下午,幸福总是来得猛烈而略显轻佻。
竟然还会,一字一字的去读,有点诧异。早就习惯了一目十行,狼吞虎咽,只找自己需要的,难得对一本已经看过三遍的小说,竟然还有如此耐心。书中的每一个人物早就刻在了脑中,仿佛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个悲伤的结局如今想来也不再觉得心痛。只是,从来没有想过,这本书会有第四次翻开的机会,对于小说从来都是只看一遍的,也从不羡慕那些可以把《红楼梦》翻看十遍以上的“奇人”,更不否认自己就是那个连一遍也没认真读完的不合格者,也不会因为已是这把年纪还将这样一本别人口中的“只有高中生才看的书”看了四遍而觉得不好意思。然而,心中的嘀咕声却仿佛被罩了扩音器,声音越来越大:“到底为什么会翻看这么多遍?”
因为初次见面,便一见钟情;因为初次见面,它便承载了那个时候自己所有的负能量;因为初次见面,梦想便从此生根发芽。
第一次读《夏至》,正是那个满教室弥散着咖啡味,所有的人都麻木着一张生无可恋的脸,埋头在堆积如山的试卷中的高三。有了破釜沉舟,不成佛便成魔的打算,便也没什么可担忧的了。于是,在那个最不应该看闲书的时刻居然看了比高中三年还多的闲书,也正是那些闲书将自己从无边无尽的荒原中拉了回来,重新在正确的方向挣扎。至今,读《夏至》的情景还历历在目:压在复习资料下的书本,提心吊胆却又蠢蠢欲试,欲罢不能的偷偷摸摸,哭的红肿的眼睛,同桌莫名其妙诧异的眼神。
那个时候,借着书中人物哭的却是自己的孤寂,是花季的迷茫与颓废。真的很感谢,有小四,那些文字是那个季节最无价的财富。记得,仍然记得那是自己第一次想要拥有一本属于自己的小说。
第二次读《夏至》,是和男友一起,在大学旁边一家很漂亮的书城。从早晨十点读到书店关门,不知道男友看的什么,自己却是仿佛重读了一遍高中。那次读,是因为关系很好的朋友说,郭敬明的书太小儿科了,那些文字怎么那么幼稚,都想不通自己读高中时怎么就脑子进水喜欢他的书了。当时很生气,觉的她好忘恩负义,怎么就忘记了高三那年那些文字是如何倒尽心中的所有酸甜苦辣的呢。却是没有反驳,就气冲冲的破了誓言,去了书店,手指终是犹豫着翻开了那些写着郭敬明的书籍。离开书店时,有点惆怅,有点失望,或许是环境不同了吧,竟也真觉得那些文字不再如高三时读到的那么美好,那么发自肺腑,有些语言,有些描述真的禁不住推敲、细嚼。
第三次读《夏至》,已经是工作的第三年。
那年,学校举办读书文化节,下课后路过书展地,看着早已被学生围的水泄不通的大厅,就再也挪不动了脚步。想着下节没课,索性就站在不远不近的皂荚树下静静的看着。
羡慕学生们的年轻,羡慕他们的朝气蓬勃,偶尔一两个熟悉的学生从身边走过,道句:“老师好。”微笑着回问。事后,总会盯着他们的背影发呆,年少时的自己从不曾向老师问过好,到底是因为胆怯还是自卑,已是毫无意义。发呆之际,忽听一女同学激动的对同行的女伴说:“我终于买到郭敬明的《夏至未至》了。”
一句夏至未至激起了心中万千涟漪,想起年少时的自己是那么崇拜、喜爱小四,一晃竟已是十年。《夏至》更是少时发誓要珍藏的版本,那书中立夏对祭司的感情恰巧与自己曾对小四的完全重叠,相似的一致,只是自己没有书中的立夏幸运,至今还是那个只能通过海报、电视等远远看着小四的平凡读者。
可以说,小四和袁泉是相遇便注定会喜欢终身的偶像。
上课的铃声将断断续续的回忆重新拉回了现实,书展前的学生一散而尽。
抱着课本,围绕着展台慢慢搜索。当《夏至未至》那四个字跳入眼帘时,略微有点失望,早已不是记忆中那有着大片大片香樟树的绿色封面了。或许,从来就不曾有过吧。但留在记忆中的《夏至……》,一直都是大片大片的香樟和少年那大雾弥漫的眼睛,甚至能闭着眼睛闻到香樟清新的香味和少年身上那洗衣粉的味道。
然后,看到了《小时代》、《悲伤逆流成河》、《左手倒影、右手年华》、《爱与痛的边缘》、《梦里花落知多少》、《幻城》。
没有任何犹豫的一一拿起抱在怀中,结账时年轻的卖主眼神好奇、差异,终是忍不住问道:“老师,你喜欢郭敬明的书?”笑了笑,边掏钱边说到:“买给姑娘看。”看到他吃惊的张大嘴巴,才想起自己哪里像个有姑娘能读懂这些书的人啊,却也懒得解释。
办公室关系一向很好的同事,看到我买了一大堆书,跑过来说要挑本读读。一看,竟全是小四的,嬉笑道:“不要告诉我,书痴如你还没读过这些?”
“没有,早读过了,年少时发誓要买的,那时囊中羞涩,后来也就忘了,今天机缘凑巧就都买了。”
坐在椅子上,一遍一遍的抚摸着《夏至》,仿佛又回到了高中那段黑色的日子。幸好有小四的作品陪伴,那段日子,沉默寡言的自己每当心情不好时就会一遍又一遍的翻看《夏至未至》,《左手倒影、右手年华》,想象着自己就是书中的主人公,然后一次次将自己在故事中放纵,喜欢书中那些负面情绪,喜欢书中少年那些忧郁的眼神,甚至想象着小四就是这书中的某一个主人公吧。那时候,小四的每一部作品都会很投入的去看,每一次都可以废寝忘食的一口气看完,免不了为书中的结局难过的掉眼泪。记得有一次,高中的一位同学在我的推荐下看完《夏至》后难过的问道:“你有没有希望小四能将结局改一改?”
一时有点恍惚,想着:如果小四改了结局,那就不是自己喜欢的小四了吧。想起高中时,在心中默默发誓一定要去成都,去小四的高中,去上海,去小四的大学。小四一直都是个梦,自己好像是为了那个梦才努力学习,心中的梦想是上海,为了这个梦多少次熬夜苦读,为了这个梦才选择复读,可最终却还是事与愿违。于是,上大学后,拒绝看小四的一切作品,拒绝听任何有关小四的消息,从此小四这个名字成了一个死扣,因为每一次提起都能自卑的想到自己的失败。
又何曾想到,工作后选择旅游的第一个城市,居然就是成都。站在成都的第一个念头,竟然是这里可有大片大片的香樟?梦想中的成都居然是《夏至》中的浅川。就那样突兀的一个人站在成都的大街上开始哭泣,只有自己知道是因为后悔了,后悔自己真的来了,从此再无浅川,从此不爱成都。于是再也没有心情旅游,就那样穿着睡衣窝在闺蜜的小窝翻看《小时代》,任由高温将自己蒸的汗流浃背。脑中,眼中却全是崇光,潜意识中小四就是崇光。然而,当电影版、电视剧版的《小时代》上映时,还是不敢去看,怕崇光再一次像浅川一样消失不见。同时,又暗自庆幸还好要拍的不是《夏至》。
第四次读《夏至》,是昨天傍晚,是今天傍晚。明明可以两个小时读完的书,却是舍不得读完,字字咀嚼,句句回味。
读到立夏说想念室县初中的红泥操场时,读到立夏将妈妈带来的好吃的与室友分享时,读到立夏因为贫穷而自卑的结结巴巴语不成句时,读到在那寒冷的冬季排着长队迷茫的等待打开水时……眼泪一滴一滴落在书上,化开。那分明就是自己,那个和立夏一样来自有着红泥操场的小地方,那个和立夏一样贫穷,却远比立夏更加自卑卑微的自己。
再次遇到陆之昂和傅小司时,想起了高中时学校那些个子高高,身材消瘦,发型整洁,穿着时尚干净,说着普通话,上课睡觉画漫画,成绩却永远名列前茅的男孩子们。他们,也曾是我们这些平凡的女孩子八卦、羡慕、喜欢的,竟惊人的相似。也才恍然发觉,老公初见时原是这书中的情形,白的耀眼的上衣,干净清爽的头发,好看的眼睛,因为那落磨、孤寂的背影,自己便飞蛾扑火。如今,那些很喜欢的学生,原也很有几分陆之昂、傅小司的气质。感受着小司和立夏的爱情,想起了政治老师向我告状的班中那对谈恋爱的男女学生,女生忘记带书,老师正批评呢,男生把自己的书果断给了女孩,很勇敢的说是自己没带,那天自己装作什么都不知道,那天之后,便再也不曾劝说他们分开。想起了那个昵称叫“洋桌子”的学生,男孩叫洋洋,女孩叫一卓。男孩学习很好,女孩成绩平平,每次叫女孩回答问题男孩就会很紧张,每次点评批评过女孩,男孩就会主动坐过去帮女孩讲题,每次看到虽心知肚明却总会温和的笑笑,装作一无所知。后来,毕业了,男孩意料之中的考到了重点高中,女孩在普通的高中,女孩提出了分手。当男孩很难过的讲给我听时,看着屏幕上,那些自己打上去劝男孩好好学习,在对的时间再去恋爱的连自己都无法说服的文字时,脑中女孩那毛茸茸的眼睛、安静微微胆怯的样子和立夏不断重叠。
读到遇见喝着立夏留给她的热牛奶时,那些高中的同桌忽而如影随从。第一个同桌,叫蔡蕾,城里姑娘,总想有个哥哥,喜欢吃蛋糕,每次吃时总要分给我一半,在那之前,真不知道居然有这么好吃的蛋糕;第二个同桌,叫吴华,胖胖的憨憨的,笑起来很是温暖,每天大课间都会打开一袋糖果,分给前后两桌,整个空气中都弥散着糖果的香甜。那一学期,大课间我们都能吃到她带的糖果,她却从未问过一次为何我们不买;第三个同桌,叫魏欣,分班后与我相依为命。她是那个会早晨五点起床,一边背单词一边做早餐的女孩,吃过她带的太多自己做的卤鸡蛋,第一次喝吐的纯牛奶也是她带的。后来,每一次喝牛奶,我都会想到她,想到她鼻子总会很不舒服;第四个同桌,叫冯宏宏,是个比我还沉默的男孩,几乎都没怎么说过话,却记得有次自己忘记带数学书,他把三分之二的书都推给了我。那时候的邻桌,很是刻骨铭心,一个很漂亮但成绩并不怎么好的男生,总是爱逗我,我常常麻木着脸状若无睹,偶尔礼貌疏离的微笑,从不说话。后来毕业,他写留言册给我,说是觉得我很孤单很忧郁几乎很少微笑,就想逗我多笑笑,那天他的文字全部淹没在温暖的泪水中。想到这些,再读小四的文字,文中傅小司有个说法:“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中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带给你幸福,或者教会你懂得更多的道理。”天使路过,怎能不流泪。
前三遍,读到“那个男孩教会成长,那个女孩教会我爱”时,真的都不曾理解,只是觉得这文字好美,故事好悲剧。这一次,似乎才正真读懂。也才第一意识到,原来立夏和遇见都相信的傅小司的那个“那些曾经出现在你生命中后来又消失的人,他们都是天使”的说法,竟是全文的点睛之笔,因为都最后,这话的发明人傅小司却说:“我不相信他们是天使,他们是世间最普通的男孩女孩……”也是这一次,突然有一种顿悟,一本好的小说并不需要故事有多么的离奇、曲折,而是要写进读者的心里,如《平凡的世界》,如《活着》,如《夏至未至》。
应该,还会读第五遍、第六遍吧?竟有点期待,那时又会是怎样的感受呢。
2018.9.9 凌晨2点写于书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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