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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提问》——一把思维的钥匙(一)

《关键提问》——一把思维的钥匙(一)

作者: 貝殼_e303 | 来源:发表于2019-04-14 14:55 被阅读0次

    詹姆斯.瑞安的《关键提问》是由他在哈佛毕业典礼上发表的演讲改编成的一本思考型书籍,是一本关于思维方式,认知方式的书籍,也是一本关于自我,生活,爱与人生的书籍。

    每次读完一本书,尤其是一本喜欢的书,我都会想怎么让更多的人发现并阅读这本书,或者推荐给更多的朋友阅读并喜欢这本书,毕竟以书会友可是人生一大乐事,大家可以基于一本书进行思想的交流,收获是无限可期待的。此外,这种“推销式”的思维,也会让我对这本书有更多方位上的思考,加深我对书本身的认识。就本书而言,首先,短小精悍是一大优点,对于害怕读书的人来说,至少可以在字数上产生可期待性;其次,由哈佛毕业演讲稿改编成的书籍本身就意味着许多:语言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又不乏风趣幽默、智慧型与启发型并重……再者,正所谓大师的思想都吐露着灵魂的芬芳,吸一口说不定能让你的思想“长寿”十年呢……

    推荐到此暂告结束,有兴趣者自可自行翻阅沾染。就本人的读书体验而言,思维的活跃性还是非常之高的,毕竟本属是我读书笔记做得最多的一次,插一句,微信读书的这个功能不错,可以随读随记,把自己的及时性想法记录下来并且分享给朋友圈的书友(虽然都是沉默的大多数)。统计结果:读书用时3小时33分钟,笔记49个,阅读体验非常愉悦,思想收获非常丰富……

    书的核心内容是“5+1”个要点,看目录就可以知晓,在此就不赘述了。我很喜欢书中的五个问题,因为他不仅让我开始思考问题本身,同时也让我有了一把思维的钥匙,开启对事务的新认知,同时也让我意识到了作为律师一定需要锻炼和提升的一种能力,就是提出关键问题的能力。就我目前所处阶段而言,工作和学习无疑是我的生活重点主题,因此,我想记录下目前在这两个方面我对关键问题的思考,当然还会有生活中的。

    目前我主要从事的是诉讼业务方面的律师工作,其中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工作内容之一就是接待当事人的咨询来访。关于咨询,我一直在思考这样的一个问题:怎样的咨询才算是一个合格且规范的,有效且高效的,甚至说可以作为教学范例的咨询?可能是因为我目前还处于实习律师阶段,特别希望出现这样一堂关于咨询的课程吧。正所谓有需求,就会孕生出产品,而律师职业具有魅力的特点之一就是他是自己发现需求并自己生产出产品,简称自产自销,当然后续的产品效益肯定是值得期待的。回归本书,“关键问题”的思考方式让我找到了解决这个问题的一把钥匙。

    咨询的开启点是先了解当事人遭遇的具体纠纷情况,简称案件详情。律师首先要做到的是,让当事人尽可能面面俱到的讲述案件事实并抓住其中的法律事实。这个时候需要向当事人问的问题是“等等,你说什么?”。而与此同时,需要贯穿咨询始终的,律师需要自问自答并给当事人解答的是“本案珍真正重要的是什么?”即本案焦点问题之所在。在了解案情是什么的过程中,一般律师会尽量让当事人自己陈述,避免中间打断。但当事人的记忆里案件事实往往如流水账一般,是“线线式”的,有时候线条的痕迹还忽深忽浅,存在模糊地带。而相对应的律师需要提取的法律事实是“点段式”的,围绕法律焦点问题进行连线。因此,在案件陈述阶段,针对模糊事实的虚线及核心法律事实的要点,律师可以适时的提问“等等,你说什么?”帮助当事人回忆并充分说明事实,同时帮助自己提取核心法律事实。之后,进入提问阶段。提问“不知道为什么?”可以针对部分当事人陈述的事实询问发生原由,了解事情的前因后果,便于判断当事人陈述的真实性,也利于律师说服自己同时在法庭陈述时说服法官。

    若将陈述阶段比作函数坐标的横轴,那么因果关系的询问就好比纵轴,而“我能帮什么忙?”的提问就像律师作出的函数图的轮廓,将真正重要的问题包含在内,有的放矢的给与当事人满意的解答。

    通常来说,当事人是来寻求律师帮助和解答的,就好像医生看病一样,应该是在当事人说出“病症”那一刻起,律师就应该知道要开什么“药方”,因此,无论是医生还是律师,往往都是根据自身专业所学及经验所得,在问诊后便直接开药,往往容易忽略向当事人询问“我能帮什么忙”这个问题。而私认为,在提问阶段后期同时询问“我能帮什么忙?”这个问题是很有必要,也很有裨益的。首先,有利于建立与当事人之间的平等关系,避免当事人将律师视为“救世主“,既体现了律师对当事人自身需求的尊重,也有利于律师在代理过程中以一个”帮助者“的身份出现。其次,提出”我能帮什么忙“这个问题还有利于充分认知当事人的需求和来访目的,让律师在后续解答及代理过程中更加有的放矢。

    提问阶段结束之后便到了最后的解答环节,这个时候,律师会基于前面了解到的案件事实及提取出的法律事实,进行一个面对面的法律分析,同时告诉当事人本案真正重要的是什么,并针对真正重要的问题给出初步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在咨询工作的最后,律师会针对所有咨询的事项,包括案件事实,问题提出与解答,法律分析意见与建议以及法律规定等内容形成一个书面文件,以法律咨询回函的方式给到来访当事人,一次咨询才算告一段落。当然,在咨询的过程中,关于五个关键问题的提问方式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变化,围绕这五个关键主题通过多种方式进行提问,问题就像射出的箭,射出方式在所不问,关键是要保证命中率。最后的最后,律师也可以在咨询的末尾问当事人终极命题:案件咨询如是,你是否获得了你想要的答案,如果当事人的反馈是“我得到了……”那么律师的咨询也就算是一次成功的咨询了吧……

    以上便是以“咨询“为例讲述的”关键提问“给与我在工作中的启发,由于篇幅有限,关于“关键问题”给与我在学习中和生活中的启发将在下一篇文章中予以介绍,敬请期待~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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