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大学
走出大学校园15年,我近乎忘记了自己曾经也念过大学。当然,无论岁月如何流转,光阴怎样射箭,上过大学这个事实大概是永远不变的了。因为身处繁华都市,现状安好,我内心深处总有这样一个潜意识在隐动:我正是靠着过了高考这座“独木桥”,才得以改变世代的“泥腿子”身份。依此看来,在短暂的人生路上,这段大学时光,终究是值得怀念和回味的。
“发配西北”
1998年,我19岁。九江爆发特大洪水。
高考结束,我在地里割稻。我就读的临川二中,位于江西省东南部的抚州市临川县政府所在地——上顿渡镇。这里被誉为“中国才子之乡”。学校离我家不算近,骑着老式自行车出村需要先翻过一道山梁,过了山梁,有水塘、田野,遍地的村庄,到学校大约两小时。
高考成绩发榜,还行,考了个全校第三,第一志愿被广东中山大学考古专业录取。后来我才知道,以当时的成绩,上北大、清华、复旦、人大压根不算个事。后来我还听说,当年与我并列第三,同时被中山大学考古专业录取的那位同学名叫胡风。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不得不说,我想到了“翻案”、想到了“万言书”。而这位据说是一美女。问题是,我们最终并没有成为中大校友。情况是这样的——我对新闻专业极其狂热。很显然,相比中大的“考古”,我对从十三朝古都西安的西北大学新闻系抛来的“媚眼”要中意得多。最现实的问题在于,广东地处沿海,消费水平远高于大西北,作为农村娃,“发配西北”在当时应该是最好的选择。
这次选择,不只注定了我与胡美女的无缘,更直接影响了我今后的人生,决定了我的事业、家庭与成长。大学毕业15年来,我不止一次在内心深处琢磨过:如果有如果,当年的我是否依然会作出这样的选择?当然,从来没有得出过结论。每次刚要琢磨,就想到米兰•昆德拉那句该死的名言: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
“傻逼让座”
到大学报到,是我人生中第一次出远门。
在此之前,到过最远的地方就是县政府,至于市中心,直到现在我依然东南西北傻傻分不清。尽管在母亲的回忆中,我也算得上是见过“世面”、去过省会的,只不过这次弥足珍贵的经历我并无丝毫印象,毕竟那时候我尚属襁褓,三伏天高烧不退,急得父母团团转、医院无可奈何,跑省会南昌去治疗,病根却是那件把我裹得像粽子一般的棉大衣,想来也是可笑至极。
从临川到西安,相隔1800公里。由于是第一次出远门,担心我路上不安全,我的一个在乡镇担任司法所长的姑父,慷慨地借给我一套司法干警制服。姑父没有想到,正是这套制服,竟穿出了一个傻逼。
九月,开学季。挺幸运,我买到了硬座。事实上,凭当年的家底,也只能买得起硬座。那天夜里9点,父亲把我送到南昌火车站,我背着被褥、揣着录取通知书,挤上了绿皮火车。车上人挤人,穿着司法干警制服的我,挤过人堆倒真没费什么事。也许,在那个年代,人们对“制服”尚存敬畏,这种敬畏帮我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说实话,我对这种敬畏心存感激。却因为这份对敬畏的感激,生发出了无限的责任感、使命感。火车开出约摸两小时,我身边站着的一位老者,大概年岁太大,体力不支,开始有些摇摆。我也是好事,问东问西,知道老先生买的站票,目的地西安。这也意味着,老人家“站”完全程,得24小时。
在村里,怎么说我也是出了名的懂礼数。且不论打小受的教育就是尊老爱幼,光是身上这身“制服”也足以召唤我挺身而起,给老人让个座。老人倒是千恩万谢,只是一屁股坐下去,再也没挪过窝。而我就这样,揣着座位票,傻乎乎站了24小时。
这是我第一次出远门。这次远门的最终后果是,打那以后,只要坐火车,我就晕车。时隔多年,老大爷怕是早已不在人世,我却依然记得,那套坑爹的“制服”。
“偷书被捉”
西安有高校50多所,数量之多全国少见。各个学校当然也各具特色,各有所长。论综合实力,西北大学是当之无愧的“西北狼”,现如今的陕西“吃饭大学”(陕师大)、西北“蒸发大学”(原西北政法学院,后升格为政法大学)等多所高校,都托生于西北大学这个“母体”。
究其学习氛围,当年流传过:“爱在西大”、“吃在陕师大”、“学在西交大”……不难看出,1902年建校的西北大学,娃娃们大多学习未必走心,谈恋爱、撩妹、勾帅应该个个是把好手。需要正名的是,西北大学的娃娃们很是遵守丛林法则,深谙“兔子不吃窝边草”的道理。也因此,当年的西北大学,曾盛传这样一个顺口溜:“西大自古无娇娘,残花败柳排成行。偶有鸳鸯一两对,也是野鸡配色郎。”
此事暂且不表。二十年前,西北大学最牛逼的还是图书馆。260万册的藏书,在西北无人能敌。馆内藏书,尤以古籍之多令人艳羡。我乃爱书之人,苦于家贫无力购书,进了西北大学,一度意淫自己能成为这里的图书管理员该多好。且不说每天进进出出多少“又沟沟又丢丢”(预知此话真意,请听青曲社苗阜王声的相声)的美媚花枝招展打眼前扭过,最酷爽的当然是看书免费、应有尽有。记得当年为了写《胡适现代新闻思想解读》毕业论文,三个多月泡在图书馆里,把五四时期的大家、名作基本扫荡了一遍,光是各种资料摘抄就达10多万字,复印材料堆一块有两尺高。
囊中羞涩,看到好书想要不得,最简便的方法莫过于借,借不能占有便只好“偷”。在西北大学,我真干过这种名垂千古的“壮举”。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那本出自郑振铎之手的《中国文学史》(插图本),自己实在喜欢得不行,反反复复通读了好多遍。有一天,趁着没人发现,悄悄撕下其中的精彩篇章,刚要收入囊中,被碰巧前来整理书架的管理员逮了个正着。
那一刻,整个人都不好了。什么无地自容、恨地无缝这些形容词,完全不足以呈现我当时的心理状态。说实话,当时的第一念想是:完了,偷书搞破坏,八成是要被学校开除。满脑子立即浮现出父母起早贪黑的身影、饱经风霜的脸庞。
毫无疑问,只有鬼知道,等待我的将会是什么。很快,我被拎到馆长办公室“问罪”。馆长王小君一头短发,穿着清爽得体,身材高挑且皮肤白皙,五官长得恰到好处,年华渐逝却风韵犹存,尤其声音充满磁性,属于典型的西北美女。馆员的陈述简单粗暴,而后满脸得意,扬长而去。我毕竟是犯了错,开脱不得,只好痛说“革命家史”。我说我爱书,我说我是个有征服欲的男子汉,见着好书就想占为己有,没钱买只好“干一票”。王馆长是真美,不只长得好看,心也善,说年轻人谁还不犯个错,你这错也不是杀人越货、作奸犯科,动机还是好的,方式方法出了轨、偏了向,是这,你把损坏的书恢复原样,我给你找个活,赚钱好买书。
我的天呐,我这算因书得福呢。打那以后,整个西大图书馆的大小报告厅由我负责打扫,一次300块。各位看官,要知道这可不是小数目。想当初,我一个月给自己限定的生活费也不过大洋150。更值得强调的是,这笔买卖,竟然让我的脑袋瓜子开了“窍”,从此开始琢磨起了“生意经”,并最终成为全班第一个腰挎“双机”(诺基亚手机、中文汉显传呼机)的小“土豪”。
(待续,哈哈)
作者图本文作者系西北大学新闻学院首届毕业生,现供职于江苏某新闻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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