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健忘。不严重,但感觉得出。常见的情况是:别人提起一事,我却全然没有印象。但只要多说两句,那件事的影像便能冲破脑海的迷雾,渐渐浮现于眼前。
所以工作的时候我手头总得有个笔记本。只要一条一条把事情写下来,再繁忙的一天也能轻松理出头绪。否则说不定哪件事就像流星一样从脑子里划走了,一天到头忙得晕头转向,自己却全然记不清到底都做了些什么。
工作如此,生活也是一个道理。只不过生活里没有老板督促着,忘了事情好像也无需挂怀。
大错特错。
再一次回想起这个问题,还是在电影院看《归来》的时候。同行的女伴看着巩俐对着陈道明相见而不识,整张脸都陷在纸巾里,一个人嘶溜嘶溜地悲伤逆流成河。而我,面无表情。
“你不觉得太悲伤了吗?”“其实还好,生活里已经见识过了。”
我说的是我姥姥,小时候最宠爱我的人。我们一起起早遛弯,一起在本子上画小人,一起分吃西瓜。一切温馨的记忆在姥姥得病的一刻戛然而止。病倒是次要的,问题是,那一年她病糊涂了,亲戚朋友几乎全都不认识了。而我,她最爱的心肝宝贝,还是想要赌一把。
于是我走上前说,姥姥你还认得我吗?姥姥端详了好一会,好一会,却最终摆了摆手。随即,她露出了面对生人时的招牌笑容。
那一刻我并没有哭。反正早做好了心理准备,没有什么承受不了。但毫无疑问的是,从这时候起,陪着我长大,给我关爱的那个姥姥,已经离开,再也回不来。
那一刻我才突然意识到:人其实都是由记忆组成的。我们之所以成为我们,其实都是一路以来的经历和记忆搭建而成。如果抽取了记忆,人本身也将不复存在。而离开记忆的人,也只不过是我们熟悉的一具躯壳罢了。
从那时候起,才下定决心要随时写点东西。不为其他,但求给自己的生命做个记录。我开始惧怕遗忘,担心失去那些让我温暖、给我快乐、促我前行的记忆片段。这时而冰冷刺骨的世界,我实在不想一个人孤零零去面对。
所以要用纸笔小心翼翼地把它们保存起来。这是属于我的宝藏,老天爷也拿不走。
网友评论
对于我来讲简直是一句话将回忆展现的淋漓尽致的典范,可见文字的好与美,作者是一方面,读者本身也是一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