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1969年冬,一个名叫高晓松的孩子,
在北京清华园一个高知家庭呱呱坠地了。
他们家真可谓群星闪耀:
外公张维:深圳大学创办者、两院院士。
外婆陆士嘉:著名流体力学家、教育家。
舅舅张克潜:清华大学无线电电子学系主任。
舅公施今墨:民国四大名医之一。
母亲张克群:著名建筑学家和教育家。
父亲高立人:清华大学教授。
高晓松说:“硕士在我们家基本等同于文盲。”
从小在清华大院长大的高晓松,
在求知上可真是占尽天时地利,
“小时候我遇到什么问题,家里人就写一张字条,说你去问谁谁谁。”
这些谁谁谁,很多都是中国头把交椅。
“随便踹开一家的门,进去聊会天就很长知识,梁思成林徽因就住我家前面的院子。”
02
在这种环境下长大的高晓松,
等于在脑门刻了两字:学霸。
他中学读的是北京最牛的北京四中。
且是A1班——成绩前50名的尖子班。
高三下学期,他获得了保送浙大的名额。
高晓松窃喜不已,他喜欢江南,
“那里山清水秀,美女如云。”
结果没高兴几天就被爸妈发现了:
“你怎么不复习啊?准考证也没有?”
他瞒不住了,只好实话实说。
然后,爸妈给了他两个选择:
第一个:我们尊重你的选择,但你必须自己打工上浙大。
第二个:听我们的,考清华,我们养你。
“根本就是伪民主,我怎么养自己啊,那时不像现在可以随便打工。”
不得已,高晓松只好考了清华,
以超线60多分的成绩进了电子工程系。
系主任嘛,就是他舅舅。
03
爸妈已替高晓松规划好了人生蓝图:
“读完清华,就到国外留学读博,
然后成为某个领域的学者或科学家。”
打小,爸妈就培养他学习琴棋书画,
想让他成为一个有艺术修养的科学家。
“琴棋书画,我娘既当师父又当师娘,
手把手嘴把嘴教我这些‘雕虫小技’,
以备我人生不如意时用以解忧。”
哪知生活常常事与愿违,
高晓松没爱上科学,倒爱上了琴棋书画。
别看他家是高知,但生活依然很艰苦,
为贴补家用,妈妈油印乐谱,让高晓松拿出去卖:
”不管卖多少,只收两毛,剩的归你。“
高晓松用攒下的钱,买了第一把吉他。
那时,妈妈教育晓松时喜欢说一句话:“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还有诗和远方。你要觉得眼前这点苟且就是你的人生,那你这一生就完了。”
这句话像钉子般镌刻在晓松脑海里。
只是妈妈万万没想到——儿子的诗和远方,不是成为一个有艺术修养的科学家,而是成为一个懂点科学知识的艺术家。
高晓松抱着那把吉他,开始了浅吟低唱。
04
1988年,高晓松上了大一。
念了两月后,实在觉得没意思。
“我不喜欢数理化,我爱音乐。”
他提出组建乐队,爸妈不让。
一家子科学家怎能允许子女成为艺人呢?
妈妈说:“你敢拿把琴就走吗?”
晓松答:“我敢。”
妈妈立马过去搜身,把钱搜光。
“我给你买张火车票去天津,
如果你能在天津坚持一周回来,
乐队的预算我们立马就拨给你,
如果坚持不下来,就乖乖念书。”
高晓松抱着吉他就去了天津。
第一天,他坐在天桥弹琴,
一天下来要到了5毛钱,
花4毛7买了盒烟,就没钱吃饭了。
第二天,他饿着肚子去天津大学卖唱。
“结果被当成流氓,让学校保卫处抓了起来。”
保卫处要没收高晓松的吉他,
这可是他的命,他一下急了:
“我是清华大学的学生……”
最后,表哥去把他接回了家。
打赌失败,他只好回清华念书。
05
念书也不正经,整天想着乐队。
他从北京各高校东拉西凑,
找来蒋涛、戴涛、赵伟、老狼等人,
就这样组建起了“青铜器”乐队。
没有经费,乐器超级烂:
“吉他和贝斯不超过一百块钱,
没有鼓槌,就用刷子把替代,
音箱是用电子管收音机改装的。”
几个人就带着这堆破烂玩意,
坐在清华礼堂旁边那片大草坪上,
对着夕阳、对着啤酒、对着女生,
把过剩的青春荷尔蒙化成纵情嘶吼。
那时,大家根本没想过出人头地,
“写歌就是写着玩,下酒用或唱给姑娘听。”
唱着唱着,青铜器竟有了一点小名。
1990年暑假,海南一歌厅竟发来邀请:
“希望你们能到我们这里来演出。”
开始大家很兴奋,但兴奋后多选择了退缩。
只有高晓松和老狼不顾一切踏上了旅途。
“我们的音乐在海南缺乏群众基础,
又坚持不唱粤语流行歌,
几天后就被歌厅老板炒了鱿鱼。”
这几天找的钱只够一人回北京,
高晓松当即对老狼说:“你先走。”
因为老狼必须赶在开学前回去上课。
老狼走后,他摸出剩下的钱计算:
“顶多能买一张去厦门的火车票。”
于是他背着吉他,就去了厦门。
他决心已定——不回清华念那个书了。
后来,类似决定也成了他一生奉行的生活原则:
“每当生活里不知道想要什么时,就先想想自己不想要什么。上清华,再去国外读博,然后成为科学家,这不是我想要的的生活,所以我决定退学。”
至于“想要什么”,去路上找吧!
后来很多人说:“你这辈子真走运。”
高晓松说:“我走运是因为我知道放弃。”
06
清华开学了,高晓松却还在厦门。
天高皇帝远,爸妈也管不着了。
那天,大雨,滂沱。
许多卖伞的,但高晓松囊中空空。
四处避雨的他,竟避进了厦大女生宿舍。
他在《如丧》里这样记叙说:
随手敲开一扇门,穿着碎花小睡衣的姑娘,
打开门看见一长发黑瘦落汤鸭站在门口滴水,
不禁“啊”了一声,立即有5颗美头从床上浮起:
女:“你有什么事?”
晓松:“来避避雨。”
女:“你是干什么的?”
晓松:“我,我,我是个流浪的,艺人。”
“你是流浪歌手!”
随着一声惊呼,众女齐刷刷从床上坐起身,
露出各色碎花小睡衣以及兴奋的眼神:
“快进来!”“吃饭了吗?”
“你从哪来?”“用什么乐器呀?”
凭着一把吉他、几句浪漫的诗话,
高晓松收服了一屋子青春少女心。
由此受到了箪食壶浆的待遇——酒精炉煮的巨香的粥。
姑娘们还怕不够香又往里放了些桂花。
于是他扎根厦门,成了音乐流浪者。
高晓松在《如丧》里感慨:“厦大女生竟然有与法国伯爵夫人们共同的爱好——供养青年艺术家并与之恋爱!”
没多久,他就和厦大一妹妹热恋了。
“拉着手在夜凉如水的东边社幽深小巷里,接了10分钟41摄氏度的吻。”
在那个“摇滚才是音乐”的疯狂年代,
不合时宜的高晓松在爱情滋润下,
却写出了一首首骚柔的校园民谣。
《同桌的你》《麦克》《流浪歌手的情人》等歌皆出于此。
多年后,高晓松在书里这样怀念:
“厦门大学早已变了模样。
曾经学校门口的小吃摊不见了,
那是我多么留恋的味道,
记忆中那些小吃比现在任何珍馐都美味。
曾经蜗居过的小村子也高楼林立,
失去了我记忆中的容貌,
那是我多么魂牵梦绕的地方。
虽然生活条件不好,
但是因为有了那么多和我一样有梦想的人,
所以虽是寒舍但也有温暖。”
那段日子无比狼狈,但后来却成了他一想起就会热泪盈眶的“闪亮青春”。
他也在书里感谢那位厦大姑娘:
“谢谢你,X,你教了我许多许多,
尤其是,你要我堂堂正正做一个男人,
但愿老生没辜负你最初的期望。”
07
在厦门流浪大半年后,
靠音乐难以求生的他还是回了北京。
回到北京,高晓松也没回清华,
转头报考了北京电影学院导演系研究生。
音乐走不通,那就去拍电影。
这一考,就考了一个最高分。
但最后,还是没有被录取。
多年后,北影导师谢飞说:“那时的教授觉得导演不需要硕士学位,就一个也没录取。”
高晓松只好进亚洲电视艺术中心做了实习编导。
干了几个月后,他和三个电影学院学生,
被派去成都拍一个糖烟酒交易会纪录片。
一天晚上,在卡拉OK厅,
他们碰到一家葡萄酒厂的人正筹划拍广告,
高晓松灵感上头,胡编了一句:
“想活九十九,常饮××葡萄酒。”
厂长一听:“这个好,给我拍吧!”
高晓松一咬牙说:“八千。”
厂长一挥手:“给你一万六,拍两个!”
那时,公务员月薪才72元,
而他们两个广告就赚了一万四。
尝到甜头的高晓松,立马开了一公司,
闯进了刚刚起步的中国广告圈。
两年里,他大发横财。
他买了一辆车,名字叫做林肯。
又花三万块钱买了一个大哥大,
再花三千五在大哥大上吊一BP机,
还给BP机上了一个特别贵的呼号。
然后整天带着这身行头四处招摇,
俗得就像刚从山区出来的暴发户。
他膨胀他张扬,但活得青春热血。
08
1993年,香港大地唱片公司落户北京。
高晓松被一朋友推荐给了大地黄小茂。
在黄小茂鼓动下,高晓松加盟了大地。
然后以很低的价格,把《同桌的你》《睡在我上铺的兄弟》等歌卖给了大地。
条件只有一个:我的歌必须老狼来唱。
这些歌,被黄小茂录入专辑《校园民谣》。
在唱片发行后的一年多时间里,
高晓松和老狼都没意识到自己火了。
一天,他俩去北京工体看球赛,
突然发现周围观众都不看球了,
而是盯着老狼看,然后蜂拥上来求签名。
接着,各种演出邀请也蜂拥而至,
老狼妈妈是中央广播交响乐团团长,
开始在家里接到邀请电话还不信:
“就老狼那样还能唱歌?”
一个月后,她接电话时就变了口气:
“我们家老狼三千块钱可不行。”
再接着,晓松和老狼开始频频出席颁奖典礼。
“把那一年的音乐一等奖全都拿了。”
很快,两人就膨胀得一塌糊涂:
“颁奖,如果是第二,就不去。”
1995年,膨胀的两人终于产生了分歧。
老狼觉得校园民谣没意思,想转型玩摇滚。
但高晓松始终坚定要做骚柔的校园民谣。
两人就互相烦对方,见面就吵。
录《恋恋风尘》时,两人彻底闹翻了。
高晓松说:“鄙视这种民谣音乐,那你永远别唱《同桌的你》,连老狼的名字都别叫,就叫王阳!”
老狼也热血上头:“反正一切都是你给我的,我都还给你。”
两人掀桌子、砸椅子,决绝而去。
好得穿一条裤子的哥们从此一拍两散。
决绝而伤感,但这就是惆怅的青春。
09
1995年,好友宋柯美国留学归来。
高晓松跑去他家叙旧,
看他带回来一堆唱片和一把电吉他,
就乘势撺掇:“咱们开个唱片公司吧!”
于是,两人就创办了麦田音乐。
麦田成立后,只发了3张专辑。
高晓松的《青春无悔》,
朴树的《我去2000年》,
叶蓓的《纯真年代》。
这三张专辑,虽然都红极一时。
但因为盗版蜂起,都没赚到钱。
那段时间,麦田连工资都发不出了。
“唱片已死。”高晓松心灰意冷了。
于是他背起行囊,开始了周游世界。
“哪怕所有的钱都花光了也没关系。”
“大概去过三十多个国家了,
到一个地方就买一辆车,
玩一段时间就卖了,再去下一个地方。”
旅途中碰上一堆人,很快成为朋友,
然后喝酒,然后下了火车各自离去。
没钱了,就跟着某一乐队四处卖艺,
到荷兰,到丹麦,到西班牙……
去看温哥华层层叠叠的岛与水,
去看斯德哥尔摩海湾的落日熔金,
去看沙漠草原上壮阔的月朗星稀,
…………
两年壮游,让他见识了世界之大。
两年壮游,也开阔了他的心胸格局。
后来,他在《晓说》里感慨:
“世界不是苟且,世界是远方。
行万里路,才能回到内心深处。”
世界变了,你没有变,因你缺乏壮游。
世界没变,你变了,通常在壮游之后。
10
归来,晓松陪澳洲乐队到酒吧玩,
正好撞见了几年没有说话的老狼。
澳洲乐队问:“你以前组过乐队吗?”
晓松答:“做过,有个主唱很好,我们一起成名,后来因为一些事情闹掰了。”
澳洲乐队感叹:“太遗憾了!”
晓松端起酒杯,走向老狼。
老狼站起来,也端起酒杯。
咔嚓一碰间,彼此都红了眼睛。
后来,两人在录音棚录《青春无悔》: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唱着唱着,老狼就哭了。
晓松问:“怎么了?”
老狼哽咽说:“想起了以前的很多很多事情……”
两个人在黑着灯的录音棚里,
通过麦克风谈起那些历历往事,
青春的感念和兄弟的情义,刹那间尽漫心头。
老狼说:“你每天大手大脚,哪天没人养你了,我养你。”
后来,晓松落难狼狈时,
老狼送来了十万块钱。
这就是兄弟。
2016年,老狼参加《我是歌手》决赛,
晓松来帮唱,从不烫头的他竟烫了头。
这就是兄弟。
什么是兄弟?
就是一起做过很多傻逼的事情的人。
如果你年轻时没和别人一起做过很多傻逼事,
年长时就换不来老狼高晓松一样傻逼的兄弟。
最好的兄弟,都是从路上找来的。
而且,我们越是年长就越会懂得:再多各自牛逼的日子,也比不上那些一起傻逼的岁月。
11
1999年7月,驾车闲逛的高晓松,
在对外经贸大学门口撞见了沈欢,
立如五雷轰顶,全身一震。
第二天,他求哥们介绍认识了沈欢。
沈欢,又白又漂亮,
但和高晓松一样“疯颠”,因而被称为“女高晓松”。
两人一见面,立马就对上了眼。
才恋了三天,晓松就觉得找到了一辈子想找的那个人。
他对沈欢说:“我们结婚吧。”
沈欢心欢喜,但有些迟疑。
高晓松拿起烟蒂就往手腕上杵。
知名乐评人李皖在博客里这样写道:
“有次我们一起吃饭,旁边坐着记者,
高晓松一手抱着欢子,一手给我看他腕上的伤,
几枚灰蓝色的印痕,清楚刺激。
这些印痕是高晓松向欢子求婚时,
用烟蒂一次一次烫上去的。
烫到第三次时,欢子同意了。”
这种求爱方式又俗又痞,但青春热血。
两个“疯癫”的人在一起的生活就像过山车,
一会儿蹦到峰顶,一会儿又跌入谷底。
2001年,两人婚姻终于走到尽头。
原本想好一辈子就这么生活了,
没想到最终却是“人生长恨水长东”。
后来,高晓松回忆这段感情时,
用了“基础性的崩溃”一词。
他投入太多,也伤得很重。
于是他又上路了——又去寻找他的诗和远方。
他说:“别叫我诗人,叫我游子吧!”
身体或灵魂,总要有一个在路上。
12
最终,他在美国洛杉矶定居下来。
因为这里有个地方叫“好莱坞”。
他想在这里找回他曾经走失的导演梦。
他开启了疯狂的学习模式。
疯狂给各大制片厂写剧本,
疯狂学习好莱坞电影制作理念,
疯狂练习如何在半小时内讲完一个好故事,
疯狂学习历史典籍和人文风情。
喜欢青楼文化,看到哪本书写点相关内容就抄下来。
喜欢历史,就连一个国家的钢铁产量都要去找出来。
…………
那些日子,他过得非常清苦。
积蓄,也花得一干二净。
车子,也早已经抵押。
困难时,连饭也吃不上了,
就靠朋友们周济一点过日子。
“虽然没钱,但是心气儿在,
我宁可把车抵了也不出去满街刨活儿,
也不干那些乱七八糟的事。”
为了心中的诗和远方,他拼尽全力。
十年后,晓松写《生活不止眼前的苟且》这歌后,
很多人说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你家庭出身好,你有钱,当然可以这么说。”
但情况其实刚好相反,
晓松每每追求“诗和远方”的时候,
都是他很穷、家里也帮不上的时候。
什么是诗和远方?
大冬天吃火锅,吃得脸颊冒汗,不是诗和远方。
但你身上只有50块,还带女友去吃火锅,
把冰冷圣诞夜过得心满意足,这是诗和远方。
买了房子,到宜家选家具,不是诗和远方。
你租了一个破房,却买回藤蔓盆栽细细装饰,
露出几分雅致,这是诗和远方。
听后摇、爵士,不是诗和远方。
但你加班到深夜回家,还要取出淘到的碟,
听几首后摇,偷几分钟闲适,这是诗和远方。
13
几年后,他终于通过面试,
开始为好莱坞一家公司工作。
也许是运气好,也许是缘分,
在洛杉矶,他遇见了留学生徐粲金,
又开始了一段浪漫销魂的爱情。
相恋一段时间后,他俩去迪斯尼玩。
那天雨下得特别特别大,
过山车正疯狂转着圈时,
高晓松突然喊了一句:“嫁给我吧。”
她说:“好啊。”
高晓松没听清,再问:“行吗?”
她大声说:“好好好!”
当晚,两人就直奔市政厅去领证。
没想到美国结婚,还需要证婚人。
两人站在门口,愁眉不展。
哪知又来了一对结婚的,也没证婚人。
“于是我们就互相证婚,把证领了。”
高晓松的爱情,就是这么浪漫热血。
他和很多人不同的地方,就在于他勇敢而随遇而安。
这一点,特别像刘若英:
“永远使出浑身力气去爱,
从不给自己留后路。
其实不存在什么失败,
相爱时有过的真诚、幸福、甜蜜,
并不会因为最终没走到一起而被抹杀。
世界上只存在真诚或者不真诚的恋情,
而不存在成功或者失败的恋情。”
14
特喜欢高晓松写的这首《如果有来生》:
以前人们在四月开始收获,
躺在高高的谷堆上面笑着,
我穿过金黄的麦田,
去给稻草人唱歌,
等着落山风吹过,
你从一座叫“我”的小镇经过,
刚好屋顶的雪化成雨飘落,
你穿着透明的衣服,
给我一个人唱歌,
全都是我喜欢的歌,
我们去大草原的湖边,
等候鸟飞回来,
等我们都长大了就生一个娃娃,
他会自己长大远去,
我们也各自远去,
我给你写信,你不会回信,
就这样吧!
喜欢歌里传达的那种随遇而安的达观。
这也是他的人生哲学:以顺其自然的态度,过随遇而安的生活。
15
2010年,高晓松接到一大活,
被公司安排去导演电影《大武生》。
2011年5月9日,高晓松从美国赶回来,
参加电影宣传活动,36小时没睡觉的他,
“就像傻逼似的喝了一堆酒,
叫代驾,结果傻逼代驾没来,
我时差上来了,就傻逼啦嗒开着车走了。”
路上又醉又困,结果造成四车追尾。
法庭上,律师提出减刑要求。
“血液化验单上3个签字的人都没有检验师执照。”
这是一个很强的理由。
但被高晓松拒绝了:“有没有执照我也喝醉了。”
他拒绝减刑,只想彻底反省。
“这么多年没有好好反省了,
脑子里的东西一直在咕嘟着,
没关过火,脑浆咕嘟了二十多年,
现在找个地方关火晾凉,我觉得特别好。
我确实读过万卷书,行过万里路。
但我从来没有把这些事情静静地梳理过。”
最终,他被判刑拘半年。
16
没想到人人避之不及的看守所,
也被高晓松活成了“诗和远方”。
“那半年没有网,也没有手机。
只有特别高的房顶,有六七米,
那个灯,24小时永远不关。”
那半年,他和就关在这样一个房子里,
外面的世界,被浓缩成铁门上的一窟窿。
没有手机捆绑,便只好时常发呆。
在发呆中,他明白了很多事情。
比如珍惜自由。
“人人都想出去走两步,哪怕去倒垃圾,擦个地,去小卖部扛扛东西,大家都争着去。”
比如珍惜真情。
“在里面,富商、干部、黑社会大哥、赌场老板、组织卖淫的,所有人都想自己老婆。因为只有老婆不离不弃,记得给你送件衣服,定期来看你。”
比如珍惜发呆。
“我发现越思考越狭隘,越发呆越辽阔,一思考就绕进去,特别容易钻牛角尖。而一发呆就能明白很多事情。”
比如明白理想和欲望之别。
“在狱中,一开门就两馒头,偶尔能吃上一鸡蛋,就觉得特别幸福。”
就明白了幸福不需要那么多物质,有理想才美。
理想就是当你想它时,你是快乐的;
欲望就是当你想它时,你是痛苦的!
比如明白了生活应该慢下来。
“看不见天,只能听雨。下雨的时候,就凝神细听高墙外的雨声,听着听着,就感觉突然回到了唐宋生活。”
就明白了生活需要慢下来,
“人不能一直奋斗,那会失掉很多有趣的东西。”
想明白这些后,他把看守所变成了诗意之地。
用一个矿泉水瓶制作“漏水时钟”,
找一根笔芯翻译马尔克斯的经典小说,
教两个十几岁的孩子写关于青春的诗。
…………
“坐牢那半年是我一生最快乐的时光。”
17
出狱后,他有了新的诗和远方。
“我确定要做一个知识分子。”
于是他参与制作了三档综艺:
《晓说》《晓松奇谈》《奇葩说》。
这三档节目,都火得一塌糊涂。
“在互联网这样一个新的大航海时代,
各位公子都去为了理想和梦想奋斗,
因为你要去横枪跃马征服世界,
所以你没空读闲书,我来替大家读书。
你朝九晚五,你996,
你没空聊天,我来替大家聊天。
我让大家工作之余过得更有趣一点。”
高晓松就这样踏上了新征程。
为此,他还和几位朋友开了一个免费“雜書舘”,并出任馆长。
他为雜書舘开馆作序时说:
以史为鉴,无非再添几分偏见;
以梦为马,最终去了别家后院。
不如大雪之后,清茗一杯,杂志两卷,
闻见时光掠过土地与生民,不绝如缕。
以梦为马,诗酒趁年华。
18
郑钧谈高晓松时说了这样一句话:
“有些艺术家被抓进精神病院,成了精神病;
有些精神病人从精神病院逃出来,成为艺术家,
你就是那后者,你的生活就像行为艺术。”
这句话说得很经典很到位,
高晓松的生活的确像极了行为艺术。
他这正是他的追求:生活得有意思。
而这正是拾遗花这么多笔墨写高晓松的因由。
因为大部分中国人都活得太没意思了。
学者萧功秦和一位留美朋友,
研究东西方文化差异时发现一个问题:
“中国人的生活追求,与西方人相比,
有一个相当大的区别,
那就是中国人喜欢沉溺于物质生活的享受,
平时谈话的内容不外乎是房子、汽车,
在世俗生活享受方面有很强的从众心理,
不像西方人在人生追求方面那么多元化。”
欧美人,也有不少关心物质生活,
但是更多的人一生都在追求“活得有意思”。
“有的人喜欢冒险,而在物质享受方面相当随便,
有的人成了亿万富翁,但生活依然非常朴素。
他们对于别人以何种方式生活,
物质生活如何好,可以完全不在乎,
他们只想把自己的生活过得有意思。
而我们中国人则把生活过成了竞技场,
一个个都在忙着追求“标配人生”:房,车,存款,婚姻,孩子……
“我要在×年内有房有车。”
“我要在×年内结婚生子。”
“我要在×年内当上部门主管。”
都忙着成为别人眼中的“人生赢家”。
一旦在认定时间段完不成目标,就会深深焦虑。
焦虑的我们似乎忘记了一点:当人生只剩下标配,那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把人生过成标准答案,那活着还有什么乐趣?
人这一辈子,活得有意思比活成标配重要得多。
就如蔡澜所说:“活得不快乐,长寿有什么意思?”
所以趁我们还未老,赶紧去——
做一些最有意思的事情,
去一些最有意思的地方,
交一些最有意思的朋友,
爱一个最有意思的恋人,
因为,我们真的会死去很久。
19
高晓松至今没有买房。
当然,这不是因为没钱。
“我妈从小就教育我,不要被一些所谓的财产困住。”
他觉得租房子住也很好,
今儿看到这个就住这儿了,
明儿看到那个就住那儿了,
一买房,整个生活结构和生活节奏就被破坏了。
“我妈说生活不是眼前的苟且,
生活还有诗和远方。
谁要觉得你眼前这点苟且就是你的人生,
那你这一生就完了。”
越是年长,高晓松越深信妈妈这句话。
安全感真的来源于一套房子吗?从来不是。
真正的安全感,是找到自己的精神维度,从而免于灵魂的漂泊。
当然,拾遗君不是倡导大家不买房,
只是提醒大家不要成为橡皮人:
没有梦想、丢失痛觉、不知趣味,
就像一件行尸走肉、没有血肉的生活工艺品。
高晓松有高晓松的“诗和远方”,
你也应该拥有你的“诗和远方”。
生活本身是没有色彩的,
你将它涂成灰白,它就赠予你冷清淡漠,
你赋予它彩虹,它就还你一根甜甜棒棒糖。
在日复一日的鸡毛蒜皮中,
我们或许忘了自己原本还拥有变出玫瑰花的魔力。
无论你将来遇到一个什么样的人,
过上一个什么样的生活,都是先从遇到自己开始。
你不将就生活时,生活才会厚爱于你。
特别喜欢《欢乐颂》里那句台词:
“生活虽然一地鸡毛,但仍要欢歌高进。”
但愿我们都有那样一天,活成了自己最想要的样子,
让过去所有狼狈与伤痕,都变成不辜负自己的勋章。
等到那一天,我们才敢说“不负此生”。
一如高晓松所言:等我把所有喜欢的事情都做了,才能勇敢数着日子,等着永逝降临。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