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先生是我人生中的第一任同桌。巧的是,他名字的拼音缩写跟我一样。八月长安《最好的我们》的男主女主名字读起来恰巧是“耿耿余淮”。他们的名字能凑成成语,而我们的名字有着一样的拼音缩写。这样说来,从我跟S先生的名字来看,我们也是足够有缘。
照着正常的套路发展下去,就算最后没有收获一个两小无猜的恋人,也该收获一个知根知底的蓝颜。可是怎么到了我这,得到的却是一个仇人。
说起来我们并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一开始便相看两厌,每天不过两招便浑身不舒服。那个时候的我还没有透露出一点女汉子的气质,也喜欢绑个两角辫和小伙伴们一起跳皮筋。我到现在也没有想明白为什么他一个堂堂正正的男子汉非得跟我这么一个弱女子计较。我还没想明白的一点是,当时的我为什么不使出我的必杀技——哭,反而强撑着想要跟他一决高下。
我从小就没有养指甲的习惯,因此每次S先生用他那长长的指甲按在我手背上死活不撒手的时候,我就只能用另一只手去掐他,哪方便掐哪。可能是因为人小皮肤嫩,所以我的手背上不仅会留下他的指甲印,指甲印上的那层皮肤也会破。所以小时候,我的手背上没少结痂。要不是现在皮肤黑了好多,或许还能看到当年留下的淡淡的指甲印。当然了,他也没少被我掐出淤青。
这样看来我们似乎势均力敌实力不分上下,可是我没想到的是,他竟然把我掐出来的淤青展示给别人看,还是大腿上的。作为一个女生,我总不能也把大腿上的淤青给别人看吧。不过话说回来,他好像还真没掐过我大腿。但是他的这一举动,愣是把我一个娇滴滴的妹子造谣成了一个彪悍的母夜叉。好吧,我并不是那种娇滴滴的类型,但是,我也不至于被看待成如此彪悍的存在吧。而且好多年以后,还有人拿这件事笑话我,说我当年欺负S先生。我也真是有口难辨。
除了掐架以外,每次坐在靠窗靠墙的位子也会激化我们的矛盾。到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年是一礼拜换一次座还是两礼拜换一次。但是我清楚的记得我坐在左边,也就是说当换到靠窗那一组时我处于弱势。每次坐到那一组时,我也是格外憋屈,有时候动完手他还是不肯放我出去时,我就只能爬桌子。对,爬桌子。在小学,我就已经学会这样一项彪悍的技能了。当然了,接下来的一次换座位便是我翻身做主人的时候。每次他想出去的时候,我总是会先把椅子背靠到后桌的桌子,然后暗暗使劲,心里想着:绝不能让你连椅子带我掀起来,绝不能让你出去。
这两项似乎是我们仅有的对抗对方的方法。招不在新,管用就行。凭借这两招,我们打打闹闹度过了一整个小学。他并不是我漫长小学岁月唯一的同桌,但他却是我回忆小学岁月的时候形象很清晰的一个存在。
虽然我们总是互打互骂互掐,可是我好像一点都不讨厌他。我们之间的斗争最白热化的时候,我也没想着跟老师打小报告向家人告状。八九岁的小孩,又能记多少仇呢。你让我痛了,那我还回去,这样我们就扯平了。
升初中的时候,我们依旧在一个学校,但并不在同一个班。平时也没有多少机会遇上。初中毕业后,他去理发店做了学徒。我最近一次见他,也是我路过一家理发店的时候,他站在门口,冲我点点头,然后露出一个爽朗的笑容。
距离这一次见面也已经过去了好几年。我不知道现在的他成为了一个理发师还是选择了其他工作。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我们会再见面。
S先生,山长水远,祝愿你一切都好。
我的第一任同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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