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十五日,周四,晴。
早上九点打卡上班,中午开了两个小时的会。
幸运的是,傍晚六点能够准时下班;不幸的是,晚上又要公司聚餐。
林晨作为一天打十个小时代码都不闭眼的青年程序员,此时已经被红的、白的酒精液体灌得昏天黑地。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回到家的。先在卫生间吐了一通,然后打开淋浴头,温暖的水洒在脸上……
八月十六日,周五,多云,上午7:15
“滴滴滴滴,滴滴滴滴……”
被窝里露出一头凌乱的黑发,林晨按掉手机闹钟,眯着眼睛从被子里出来。从家到公司有一小时的车程,所以他必须每天提早起床。
一下床林晨就感觉有些不对劲,他用脚勾住拖鞋,穿进去的时候总感觉拖鞋似乎变大了很多。
走去厕所的途中他也感觉不太对劲,下半身异常轻松,反倒是上半身多了点什么。于是经过墙角的全身镜的时候他随意瞥了一眼……
“我X!”林晨惊叫一声。特么的这是谁?!
镜子里倒映的不是记忆里原来那个高个子,身材瘦削的自己,而是一个,女人。
镜子里的人肤色白皙得几近病态,五官精致,眼角有颗小泪痣,脸是标准的鹅蛋脸,嘴唇绯红,如海藻般的长发垂至腰间。
林晨颤抖着手往身下探去……
没了!
全身的力气似乎被抽离,林晨瘫坐到地上,手掌勉强撑住地面不让自己倒下。
他变成了个女人!难以置信,他竟然变性了!
——
林晨尽量让自己冷静下来,理智地思考到底是什么因素使他一夜之间由男儿之身变成了眼前这个完全陌生的女性。
首先否定穿越、魂穿等玄幻因素,这发生的一切肯定能用科学的理论来解释。
昨晚他喝断片了,只模糊地记得当时在卫生间吐了大半天,然后就直接开水洗澡。林晨扶着墙角站起来,走向卫生间。
门是虚掩着的,一推开就有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儿,林晨强忍着异味迈进一步,只见卫生间下水道口堆积了很大一坨似乎是肉色又混着血丝的不明物体。
不知道哪里来的勇气,他好奇地走过去拨开那堆东西翻看。那物体好像都是一块块大小不一的肉块,全沾着血。肉块薄厚不一,有几块连着好似黄色脂肪一般的绵软物。
突然手一顿,他从肉堆里拨拉出一块凹凸的、带着毛发的肉皮,那是一张人脸!
他用手将那张脸翻到正面,霎时瞳孔缩紧,这张脸——正是自己的脸!林晨惊惧地甩开手里的东西,冲到洗手台开始呕吐。
几分钟后林晨才敢再次看向那堆皮肉,现在这个卫生间宛如一个凶杀现场,可能是昨晚发生的凶杀案,被害者林晨的皮,被凶手残忍地剥离丢在下水道口,剥了皮的肉身却不知道去哪儿了。不过最玄幻的是,被害者林晨的精神意识现在却完好无损地待在一个女人的躯体里。
难道真有灵魂转移或者魂魄附体这种超越自然科学的现象存在吗?
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林晨头脑风暴了无数次,他已经确认那堆肉皮是他自己身上的,从头发,到脸,再到某些器官表皮,没错,那的确是他的皮肤和毛发。
但现在不是能够报警的情况,这种事说出去恐怕没人会相信。
他理了理思绪,然后镇静地站起来,收拾衣物行李。
假设昨晚他已经被某个凶手杀害,剥皮碎尸,现在凶手可能已经处理好或正在处理他的尸块。根据二十几年来他读过的犯罪小说来看,大部分凶手会在犯案后再次回到案发现场寻求心理满足感。
所以这个地方不能再待了,要是凶手二次返回,他如今又是这个模样,恐怕凶多吉少。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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