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第一次以插班生的身份进入实验小学的时候,他是老大哥一样的存在,比我大一岁,在学校里混的风生水起,因为身高体格上面优势,三年级的他常常与六年级抗衡,当时我们班的男孩胳膊上贴着纹身纸,青龙白虎墨麒麟,看起来像是小小的古惑仔。在那样的年纪,不懂努力,也不懂叛逆,只知道舒服自己,我刚去了以后和他是同桌,我们俩上课分吃一袋小矮人冰棒,听他调侃着前面好看的女同学,那个时候我还是他嘴里的学习分子,复制我的作业也成了每天的打卡,就因为这样,我小学竟然没受过一点欺负,尽管校园暴力那么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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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先于我涉及了爱情,就是在小学,如果那也算是爱情。于是我又多了帮他写情书的功课,把脑子里能想到的诗词歌赋、好词好句,甚至歌词乱拼在一起,他看着傻笑夸我:好!尤其是一生一世,一句相思写的真好,沈瑞我感觉你比那个作家还厉害。这可能是我接受过最高的评价,从那以后没人夸过我漂亮,也没人夸过我情书写得好。而我替他写好的句子,也许在某个深夜就送给了另一个女生。
我们就这样一个班,四年级、五年级、六年级一直都在一个班,毕业的时候他最高,站在最后一排中间,我在他前面,然后照了唯一的合影。后来一起在校园里走,想把校园记住,想把味道记住,想把彼此记住。
初中我在优班,每天要多上半小时的自习,他见了依旧会调侃:学习分子,好好学习呀,以后我追女生还要你帮我。我打趣的说:行啊,不过比我好看的我可不写,除非给钱。
他过早的看透了这一切,他告诉我在这读三年,高中读三年,如果要读大学又是四年,十几年如果浪费在这就太不值了。我笑笑没说话,我只会傻傻的读书,按部就班一级一级走,不知道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初三他辍学走的时候请我吃饭,然后说:我要去闯荡了,将来挣了钱再来跟你玩,多吃点。我说你要多保重,尽管我有了对社会的思考,但是还是希望你自己走好。他递给我一个信封,笑着说这是他自己写的情书,要我帮他修改一下,明天走的时候给他,因为以后我不在他身边,他想留着用,他用笔在餐巾纸上写了电话号,说你有了手机一定要联系我。第二天我赶过去送他,可是他坐着前一天下午的车已经离开了好久。
天高云远,这么多年我哪里还有你的消息,我写过好多情书等你来拿,我打着那个号码只听见盲音后一句无人接听,直到有一天,同班人说你要结婚,但是找不齐同学,让见到了互相通知一下顺便借此聚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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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他已经不像小时候一样又高又壮,妻子虽然有婚纱的衬托也显得普普通通,我知道我们终究都会妥协,只是时间长短。你过来寒暄,我把那年给你修改好的情书递上,开玩笑说:嫂子,这个情书他可已经准备十几年了!你们俩个可要好好的过日子了。
他在台上读了情书给妻子,只有一句话:一生一世,一句珍惜。我看见他的眼神,和那时候的少年一样,只是不是看着我,催我多吃一口。
其实我们有好多时候,没有爱过一个人,却不想失去那个人,不想失去时光里,少年最软的眼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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