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在株洲云田乡村的凌学文,家里发生了两件大事,哦不,应该是三件大事。位于老家的房子要征收了,征收款大约有260万:可征收不到一个月之后,他的老父亲却意外去世了:就在忙前忙后处理完父亲的身后事和房屋征收事宜后没多久,他却意外收到了一张诉讼传票。提交诉讼的人不是别人而是他的亲妹妹,凌小萍。
原来妹妹是想要分得那笔征收款,她觉得征收款里面有50万是父亲的遗产,按照相关规定,她和哥哥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因此,她想要分得这笔50万的一半,也就是25万。对于妹妹的提出的诉求,凌学文觉得妹妹就是为了钱而不顾几十年的兄妹之情。
在当地民俗中,许多村民们普遍都表示,嫁出去的女儿 泼出去的水。养儿防老 积谷防饥。儿子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那么父母去世后的财产就全部由儿子继承,嫁出去的女儿,户口已经迁出去了,就没有和儿子平分的这一说法。而且,当地几乎每家每户都有被征收的田地和房屋,但从没有哪户人家嫁出去的女儿像凌小萍那样还跑回来和兄长平分父母的遗产。
凌学文来到了妹妹工作的地方,是一个餐厅的后厨厨房,妹妹一个人在厨房里面忙活着。见到亲哥哥来了,她也没有停下手中的工作主动去打招呼,而是继续做手头上的工作。既然如此,凌学文也省略了彼此的客套与寒暄,直接进入主题,与妹妹说起那张传票的事。
兄妹俩一开口气氛就一路升华,一度升至唇枪舌剑,互不相让,,互相说着各自认为有道理没错的事情,凌小萍说哥哥没有完全尽到赡养父亲的责任,没有给父亲买过衣服和柜子等用品。
即便是在父亲病危时,父亲叫他去买药他都爱理不理,只是给过几粒饭父亲吃而已,连父亲搬迁祖坟这样的大事,都不通知她,根本是没把她当亲妹妹:
面对妹妹的指责,凌学文全盘否定。他说这些年一直都是自己照顾父亲,生病时在父亲床前细心照料,父亲去世后的身后事也是自己一个人在忙前忙后,他自问已经做到了儿子应尽的责任与义务。反而是妹妹,嫁出去之后,很少回来,对父亲的赡养没有承担过什么责任。
双方各执一词,到底谁是谁非,难以考证。眼看着双方越吵越激烈,情绪越来越激动,寻情小组的人只好暂时先让凌学文离开。这样吵来吵去,互不相让事情永远得不到解决。
随后,凌学文翻出了这些年来父亲看病的缴费凭据。上面数额几乎每一张都是七八千的,几十张那么多,他说父亲几乎每一年都要去看病,这一方面的费用都是他自己一个人承担的,妹妹从没有出过一分钱。
而当地的调解员介绍,近年来有不少这样的家庭。因为家里征收了,有一户三女一儿的人家,父母把征收款全都给了儿子,三个女儿便生气地从此以后不再认父母,血脉亲情就这样毁于一旦。而今,凌学文与妹妹的这一事件又该如何解决呢?
经过多方努力地劝说与开导,最后妹妹同意了与哥哥坐下来调解。两人来到了村里的调解室,双方脸上有比较严肃,冷淡,并排而坐的兄妹俩,看起来就像是两个陌生人一样,看都不看对方一眼。曾经一起玩耍一起吃饭的两兄妹,如今却走到了这般冷淡的田地。
首先凌小萍先说出了自己内心的想法,她说自己不是为了钱,而是因为那一口气,因为那一口气咽不下去,所以才会与哥哥对簿公堂。之前也有找哥哥调解过好几次,可是当时哥哥的语气生硬态度无情,完全不像对待一个亲妹妹。几番调解之后,哥哥当时就放狠话说要4万就过来拿,一副很不情愿的样子,这让凌小萍更加气不过。
如今,她说10万就10万吧,她同意了哥哥之前提出了的10万元。听到了妹妹提出了自己的诉求,一旁的凌学文手里夹着一根烟,他缓缓地把烟头凑到了嘴里狠狠地吸了一口。
凌学文思索了之后表示同意妹妹提出的10万,只是之前已经给了妹妹1万,那么现如今只需要再9万。可是,听到哥哥这样说,凌小萍又不同意了。
她说只接受哥哥现在给的10万,之前的那1万元不算。可是,凌学文又不愿意再给10万,只咬定说给9万。一时之间,双方就为了这1万的差距陷入了互不退让的地步。
这时,调解员开口了。她看着凌学文说,你少了这1万也穷不了,接着又看着凌小萍说,你多了这1万元也发不了财。为何要为了区区这1万不肯退让呢,明明已经快要达成共识了。
听到调解员的话后,兄妹俩陷入了沉默。最后,凌学文开口说,10万就10万吧,妹妹要撤诉。虽然双方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兄妹俩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对方一眼。
@文字空间:按照我国现有法律,女儿和儿子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并不存在当地民俗的全部由儿子继承。
如果没有现行的法律这样明文规定,那么就可以依照当地民俗来。同时,赡养父母,也是儿女共同的责任与义务,并不单单只是儿子的义务。
为了避免像凌家兄妹俩的争夺遗产的纠纷,建议被继承人在生前写下遗嘱,安排好自己名下的房产和财产分配事宜,以免儿女之间产生不必要的又伤害亲情的纠纷与矛盾,最后导致亲情关系变淡,彼此距离渐渐疏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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