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唐这种非法集资的现象,每天都在不断地上演。繁华的表面上看似平常,其实黑暗处不平常。这种非法集资的问题,背后的故事十分耐人寻味,而且值得当政者去思考的一个社会大问题!
首先一个大环境为八戒提供皮包公司发展的大舞台,政府监管不但不到位,而且间接地成了八戒的帮凶,或多或少地这些部门获得部分经济利益。八戒的公司一无厂房设备,二无员工,三无技术,每天却有大量现金流入公司财政,但并无实际产品出售。
老百姓受骗的过程中,两个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间接责任。首先是工商局监管不到位,不知道八戒公司经营项目是什么?经营范围是否合法。其次银行责任对于企业现金流向问题缺乏控制,缺乏监管,即使发现问题也未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备案。银行还在集资中间获得一小部分利益,那就是往来账目的手续费。
受骗者既是受害者又是对非 法集资的推波助澜帮助者。公安机关对八戒这种人出入境,管理、监管不到位。银行在企业与老百姓的转账汇款中获得一点儿手续费,对于大额资金转账管理、监管缺失法律依据。最后导致人和资金双双跑路。
纵观整个集资事件,老百姓自身挡不住高额利息的诱惑,身陷八戒早已设计好的陷阱,这能怪谁呢?老百姓首先想到不是市场风险,也不是陷阱圈套,而是不劳而获的高额经济利益。这才导致老百姓血本无归上当受骗的原因。
这种大额集资的案件,其影响力一定很坏。而政府某些有关部门,在整个集资事件中就像观众一样,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无形当中成了八戒的帮凶,老百姓的血汗钱,就像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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