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遇到一位老人需AD护理,一位老人大病就医,凑一起,日子立马接地气到酸爽,敦敦实实,切近而庞杂。每一天都如巨人般,手握钢叉,冲杀过来,没有虚招。
我兜不住的时候,就给远在异国的老大发微信,说说情况,吐吐槽。这种时候,是自己的父母,我又在身边,肯定不指望他。但有血缘之外的人多少和我全程“共情”,感觉很温暖。
实话实说,人组建家庭步入婚姻时,会对另一半怀有期望——“老婆是贤妻”,“老公有孝心”……换化一下,就是儿媳、女婿,在姻亲关系中,能如血亲的儿女一样,对另一半的父母贴己、入心、隐忍、包容……
事实上,好难啊!
老爹术后,陪护者需要给他按摩,盥洗擦身,协助换药。我一开始不知道怎么弄,熟悉后,做起来得心应手,自自然然。连续数日泡在病房,不仅干劲十足,而且心情愉快。一次夜半,刚给老爹换上纸尿裤,突然觉得这活儿,也就我们兄妹可以做。万不可请嫂子来陪护,哪怕嫂子几近退休年龄,这样照顾我老爹,哎,不妥。同性别的姐夫,老大可偶尔顶一顶,一两夜可以,连续数日,也是别扭。
AD护理中,病患比一般人更容易出现“排外”情绪。就像老娘,她心底是简单直接的情感,远近亲疏,关键时刻,好清楚。你说她糊涂,貌似她又最明白。如果按寻常人际关系处理,老人家令人尴尬的言语会猛然冒出来,蛮推搡人。大嫂陪护她时,老娘总撵大嫂回自己家,不让她陪。但几家人分工合作,儿女轮流值班,无法兼顾那么多细节。老娘貌似善意的“撵”人,从旁观者角度,特别让陪护者尴尬。你若不随顺,她的激越情绪容易爆满,瞬间变色,执拗地让人有剥皮刮骨之痛,使护理者顿生疏远隔离心,再也不来,再也不见。好在大嫂心量大,不在意。我们也尽可能不让她劳神护理事宜,遭遇尴尬。
所以,除了我们兄妹,的确无人可以完全胜任照顾老爹老娘的事情。
细思量:
情理上,老年父母的照顾,儿女的确应首当其冲。一方面,父母生养之恩,亲历亲为,不能假手于人。一方面,老人生活习惯、思想观念儿女已经熟知,更方便沟通。一方面,人到老年,或因寂寞,或因病患,情感、心理上都特别依赖儿女,照顾之事委以姻亲的孩子,隔靴搔痒,有时会适得其反……
法理上,中国有这么几条法律明文: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11条规定:“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此条中的“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指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根据上述规定,赡养人的范围只包括老年人的婚生子女、孙子女及外孙子女,而不包括儿媳、女婿,即法律并没有规定儿媳对公婆、女婿对岳父母负有赡养义务。虽然法律规定“赡养人的配偶应当协助赡养人履行赡养义务”,但是协助的义务不是赡养义务,而且这一规定只适用于夫妇关系存续期间。”(此两节文字来自百度搜索结果)
说白了,父母的照顾,赡养,自家儿子女儿必须第一位。把大部分照顾护理职责,明里暗里推给媳妇儿、女婿儿,儿子女儿自己却做得很少,这观念与行为,有问题!
所以,护理赡养老人,儿女自己要处理好各自的夫妻关系。
所以,夫妻关系,是家庭的定海神针。16年开始频繁照顾老娘后,我对此的认识,日益清晰深刻。
夫妻感情和睦,生活中互相体谅支持,这种护理照顾的艰难时期,另一半,爱屋及乌,自会积极主动分担。哪怕过程中有颇多误解、委屈,也容易被温暖的话语、行动上的关照消融化解。夫妻感情经数年生活磨合不顺,让另一半出头护理照顾,只怕其中经历,罄竹难书,种种,种种,刷新你的三观,频频质疑人性。世间八卦多来于此。
细想想,什么是家庭?什么是家庭幸福?风雨中,病患时,幸福体现在哪?
细想想,什么叫照顾?什么叫赡养?怎样算孝顺?生活大浪滚滚而来,各色关系彼此牵扯时,普通人家的“家底”“家风”,才真正出演。——过年过节包个红包,是孝敬;周末回去陪着吃顿饭,是孝顺;趁午休替老人跑个腿,是照顾……只要不与父母住一起,孝敬赡养,可以物化——更多的礼物,更频繁的电话,最给力,就是奔到眼前的人儿……然而,简单、短期、偶尔的病患,紧张一下,累一下,过去了。复杂的,长期的,无可逆转的病痛护理,一下,一下,一下……乃至N下,都难过去。
好的夫妻关系,能增加家庭系统的张力。上可支持双方家庭老年父母的赡养,缓解赡养老人过程中的压力,下可示范引导各自家庭的孩子教育教养,传递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所以,一定珍惜已有的因缘,善待已有的姻缘。常常反省,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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