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妈妈去北京旅游从北大带回来两支钢笔,一黑一红,留作纪念。我图一新鲜感,便拿去写了,没想到一发不可收拾,一直写到了现在。刚开始写的时候,钢笔的笔身就很重,再戴上笔帽,就更重了,写得时候很吃力,写出来的字不好看,结构松散歪斜,一看就知道没有掌握好力道。但不知为何,或许是重量的关系,写得时候总感觉非常有质感,并且内心有一种踏实感。原本中途曾想放弃过使用钢笔,改用水笔,结果换过来一用,由于习惯了钢笔的分量,水笔的重量在手里的感觉太轻了,如同握麦秸秆似的,丝毫不得劲。外加那刚劲有力处处透露笔锋的钢笔临帖看得我分外眼馋,我便一直坚持下去。
之前我的妈妈老是说我笔握得太死,不得要领,为了使钢笔字日后写得更加顺滑丰润,我便趁此机会改变了我握笔的方法,以前握笔太紧,太用力,中指末端的侧面的骨头都隆起了,有时候写得久了还很生疼,这次连这个问题也一并解决了,内心还是掠过一阵欣喜。
更为重要的是,写的日子久了,我握笔越来越有劲,有时候写得还真有一点纵享丝滑的感觉,我的字也随即变得越来越工整大气,已经稍微有一些生气,字体也变得更大,字与字间隔更明显。相比于以前我用水笔书写的时候,村支书就说我的字太小太秀气,撑不起来场面,没有男子汉气概!我想想也是,密密麻麻的字挤在一起,字又小又纤细,看起来就像死鱼眼一样,没有生气,更无阳刚之美,跟现实中我五大三粗虎背熊腰的形象毫不匹配。虽然跟临帖相比,我还差着十万八千里,但能改变之前书写方式,还是分外开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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