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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喂,其实这事情跟你没有什么关系,你那时候没必要去替我……”
“喂,什么叫没有什么关系?况且现在我出来,我只是大了几岁,如果是你,丢掉的可是自己人生里最美好的几年。”
小白,我不愿你把事情的错都归到自己身上,我们都是被自愿地来到这世上,我是一个很悲观的人,但我希望你能活的好些,19岁的你不应该像荼靡花那样,我希望你能永远芬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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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说鱼的记忆只有七秒,我没上网查证过这个事情的真伪,但我想如果是真的,那鱼就像一个患了失忆症的人,按这个想法来说的话我想成为鱼,不幸的是我并没有办法变成鱼。就这样过了很久,我遇见了各种各样的人,听了各种各样的话,他们说烈酒可以让人短时间的失忆,于是我费尽心思偷到了许多的好酒,但我找不到一个喝好酒的地方。我又听人说巷子最深处有个死胡同,死胡同里开着一家酒吧,叫七秒钟酒吧,等他们回过头来问我是谁的时候,我已经到了这家酒吧。我叫陈鹿,是个职业小偷,也是酒吧常客。
“我在路过长城的时候,偷过游玩旅客的I phone X,但我转手就送给了路边在玩的小孩,偷的原因只是因为他们是韩国人,而我不喜欢韩国人;在到江南游玩的时候,偷过一家有钱人家珍藏许多年的好酒,不过我只喝了一口,原因是我在酒瓶上看到了一张字条上面写着给女儿未来的丈夫,我艳羡这世上所有的爱情,它看起来太过美好,美好的原因是太稀有,稀有就证明着它是存在的。况且我也从来不偷女人的东西,偷这口酒只是因为我讨厌这户人家,他的家里装饰太过富丽堂皇;当然千万也别把我想得太过高尚我也曾许多次从别人家里的窗户里进去,为的仅仅是偷点钱,以保证我不会在明天没有酒喝。”我正在吧台前和四个姑娘侃侃而谈,当然我并不怕她们告发我,人们更在意的是故事的趣味性,而不是真实性。
“既然你这么厉害,那你可以帮我偷个东西吗?”有个姑娘在后面说话,她的手搭着我的肩膀,我之所以知道是个姑娘并不是因为她的声音,你知道酒吧里的声音有多烦杂,原因是在于在她说话的须臾,我的余光看见了她精心涂抹过的手指甲,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大部分女人都喜欢做这件事,但至少我还是分辨出了她是个女人,我想没有几个男人会将自己的手指甲涂满指甲油。
“算了吧,我可说过我从不偷女人的东西,也就意味着我不帮女人做任何事。”我依旧没有看她,但我想象得到她的脸,很多情况下我不看年轻女人的脸这次也没有例外,对我而言美好的东西总装着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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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五秒钟,她没有说话,我也没有发问,我只是静静的喝着酒,默默的想着他们说酒能失忆这事原来不太对,酒只能助兴,但你还是忘不掉那些真正让你伤心的事,那些你一想到心脏的血管就扭在一起的事。
第七秒钟,我感受到了她手掌的温度。虽然是夏天但室内的空调总让你分不清这季节间的差异性,她拉着我走了两步,然后小跑了起来,最后狂奔,我记不清我们跑了多久,但我记得大概的路线,我们穿过了街边的小吃店,经过第一家的时候,我们看见了灯火灿烂的家里身材肥胖的中年女人指着丈夫的脑袋大声的呵斥着丈夫的没出息,不能让她和孩子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第二家,看见了只亮着三只蜡烛的家里,单身母亲把自己存了很久的工资买了一个孩子心爱的篮球作为生日礼物送给孩子,17岁的少年没有说话,点了点头表示谢谢妈妈,抱着心爱的篮球躲在墙角哭了,发誓在明年的六月七号要好好表现,给母亲一个惊喜,第三家,第四家……
我忘了穿过了多少条街道,多少间小店,看了多少种人生,我只记得那时那块琳琅的广告牌上写着九点四十五分,那个女孩带我来到了这座城市里唯一的一座桥上,她跟我说了一个故事,但我想她一定不知道我从来都对别人的故事不太感兴趣,又或者说我更善于抓住事情重要的地方,或许这是因为我职业的原因,我进一间房子的第一眼我就能知道,最重要的东西放在什么地方,而对于很多人来说金钱就是他们最重要的东西,所以我屡屡得手,也屡试不爽。
而那晚的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女孩很熟练的给自己点上一根烟,也依样画葫芦的给我点上一根烟,她说她的朋友都叫她小白,她读大学一年级,是个19岁的女孩。她的身上都是名牌,家里该算得上有钱。因为真名是父母起的而她讨厌她的父母所以交朋友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都不用真名。因为她的父亲身患癌症,她想让我帮她偷点东西,把她父亲一直藏着的遗嘱给偷出来以及那一份她前天刚刚去医院做好就被父亲派人抢先一步拿走的亲子鉴定书,她答应给我一部分遗产里的钱。于是我答应帮她,但并不是因为钱,对于像我这样的小偷来说,钱已经显得不再那么重要了,钱甚至比不上一壶好酒,只是因为我转过头看她一眼的时候,那一刻我觉得她像极了街边店里那个17岁哭泣的少年,像极了15岁时在马路边哭了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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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点四十五分我找到了遗嘱,一盒子金器以及鉴定书。偷东西并不需要像电视里那样,备足夜行衣手电筒酷黑帽三件套,特别是你有一个能来去自如目标人家的伙伴时,我给了小白一点安眠药确保她父亲以及她的哥哥们能在九点十分前安稳入睡,我又教她如何运用大小姐的语气,在九点三十五分前遣散家里的佣人,剩下的时间足够让我嗅到东西的位置,以及找到它们。我看到了遗嘱里丝毫未提小白的名字,看到了鉴定书上的无血缘关系的字样,看到了金器在黑夜里散发的光亮,看到了镜子里反射出从不化妆的小白脸上落下的几滴眼泪。须臾,小白拿走了一盒子的金器,带走了遗嘱,留下那张无血缘关系的鉴定书,拉着我跑出了家里,我们又狂奔了一阵子,跑到七秒钟酒吧,你知道对于贼来说跑路是经常的事,所以我不感觉累,小白却背着这一个装满令她恶心的东西的小包在酒吧门口吐了,我不明白她吐的原因是因为狂跑或者是因为什么,我向来不太懂女人的心思。因此我面对小白接下来对我说:我喜欢你,也只能回一句:请我喝杯酒吧。
十天后,早晨的酒吧向来没什么人,但因为小白的关系我也在酒吧里坐着,因为我总感觉这事情还得接着闹,这样的基调才是这世界的主旋律,我发着呆,旁边的老板戳了我一下,示意让我看着电视,在我还没看向电视屏幕的时候,我便看了小白一眼,小白依然面无表情的擦着酒杯。我看着小白,小白看着酒杯,电视里主持人看着我们,以一种奇怪的口吻宣布着本市某某企业老板于昨日在某某医院抢救失败死亡。
在小白的父亲还没入土为安的时候,小白的哥哥们亲戚们,已经开始地毯似 的搜索房间里的每一角,期待看到那张——遗嘱。他们当然找不到,因为在新闻播出的当晚我已经从小白的背包中将遗嘱偷了出来,小白太过信任我,所以她还没察觉我已经偷了她父亲的遗嘱。我不知道小白为什么要把遗嘱偷出来,但我知道她的哥哥们找不到遗嘱一定会找她,当天我离开了小白,小白没有找我。我猜不到为什么。
但我能猜到事情的发展,小白的哥哥们带着各种各样的法律人士以及警察,又一次地毯式的搜了小白住的地方,工作的地方,当然他们找不到,只找到一堆金器,他们没法证明这是哪里来的,毕竟一个大小姐拥有这些也并不异常。但小白还是被他的哥哥们带走了。这也是后来酒店老板告诉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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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酒吧呆了一晚,闻了闻这午夜间酒吧里弥漫的酒气,看了看这纵情欢歌笑语的人们,老板是我15岁时最好的朋友,这也是他愿意让我在这呆着的原因,毕竟像我这样职业的人,冷不丁就会被警察叔叔给带走,虽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但我偷的都是小东西,也转手就流走,并不会在我手上停留太久所以我也一直没有被抓。被教育过几次,但小偷最不想听的就是教育了,世上不都流传着坏人就都是不听劝的这种话语。
“都七年了,你还没回去过吗?帮那个小女孩也是因为她经历着和你一样的过去吧。”老板走到我身边。
“你放心吧,我不会耽搁的,我明天就走,这些酒钱我会付的。”
“得了吧,从以前到现在你欠的钱什么时候还过我,我不是在再说这个,你知道我说的是你回过家了吗?”
“那你也该知道我没有家,也没有父母。”从兜里拿出十万块钱,是变卖了小部分金器得来的。
“哪里来的钱?”
“拿着就是了,这些够还你了。”
“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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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离开了 酒吧,在路边一家挂着牛肉馆牌子的店里坐下来,点了一碗牛肉面,在离开的时候留下十五块钱。边想边走,来到第一次见到小白跑到的天桥上。看看天空,月色很好,正月十五的月亮可从来没让人失望过,是满月,但我盯着黑漆漆的天空看了很久,整片天空都看不到一颗星星,从15岁以后这城市里的天空就很少出现星星了。看看城市,远一点,一座比一座高的水泥盒子里,比星星还亮的白色灯光,近一点,看看桥下各种各样的人,在近一点,看看天桥上的自己。
这是我第三次来这里,我从不肯到一个令我悲伤的地方过多次。在15岁那年我看到了父亲手里的那份亲自鉴定书,在七秒钟酒吧喝了一宿,在这桥上哭了一夜,那天过后我离开了家里,在这城市不生不死的活着,像我们这样的人谁都想一死了之,一死了之这个词对于我们来说可是充满了无尽的欢愉,这个词代表着开心,代表着解脱,代表着重新开始;不过不幸的是,我们既不想活着,去也没有勇气了解自己,但我该庆幸的是后来我在酒吧里遇到小白,我不知道她为什么知道这个城市最不起眼的地方里有一间酒吧,我一路跟着她奔跑也一路想着我的过去;好像每次到这对我来说总有个事情要发生,如前面两次那般,今晚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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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小白的哥哥会在家里的监控里看到是我和小白将遗嘱偷走,即便小白不会说出是我,我也不愿小白替我受罪,男人不能在一个特定的环境下和一个女孩深情对视,不然他的情绪将永远被那个女孩所束缚。那天我看了小白一眼,她的眼里有一滴眼泪,但她没有让它流下来,于是月光将她的眼睛照的更加的迷人。
三天后,我被捕入狱,刑期是三年。
三天前,我用一条信息,向小白的哥哥们表达了我有多缺钱,需要借这封遗嘱来向他们要点钱,并说明我是一个多么称职的职业小偷,不希望将自己做过的事情赖在别人的身上。我还没有看到一百万这样庞大的数字出现在我的手机里,我就已经被警方从酒店里拎出来,在真正的手枪面前,我没有办法扮猪吃虎。在我离开家里之前我就开始期待这一刻了,我真想看看这四方的监狱里爸爸用力扬起右手打妈妈的场景,真想听听半夜十二点时还能不能从隔壁听到他们互相辱骂的声音。我离开时将我所有的情绪留在这家里,我不再大笑,不再大哭。所以被带走的时候我没有反抗,我期待这一切的发生,当你期待的事情发生的时候,你又怎么会不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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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又过了很久,久到我的头发都白了三分之一了的时候,我还是没有喝到一口那种所谓能让人暂时失忆的酒,不过庆幸的是我不再努力想着去忘记那些以前的我觉得不开心的事了,小白总是说的很对,这世界会变的,人也总是会变的,我想我大概也变得很老了。
很多人一旦知道自己老了,他们就会变得恐慌,他们害怕离开这个世界,他们舍不得。但我不是这样的,我是个很悲观的人,在我年纪很小的时候,我就已经很想离开这个世界里,那些害怕离开的人,大多都享有很多爱,这让他们眷恋。我想来想去,唯一让我眷恋的该是小白了,她没有来看过我,其实我也并不想让他来看我,但我总想看她一眼,在她笑的须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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