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仨》的有趣事
——读杨绛先生的《我们仨》
《我们仨》的有趣事“我们仨”其实是最平凡不过的。谁家没有夫妻子女呢?至少有夫妻二人,添上子女,就成了我们三个或四个五个不等。只不过各家各个样儿罢了。
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身一变,可变成好几个人。例如阿瑗小时才五六岁的时候,我三姐就说:“你们一家呀,圆圆头最大,锺书最小。”我的姐姐妹妹都认为三姐说得对。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阿瑗常说:“我和爸爸最‘哥们’,我们是妈妈的两个顽童,爸爸还不配做我的哥哥,只配做弟弟。”我又变为最大的。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瑗都是好学生,虽然近在咫尺,我们如有问题,问一声就能解决,可是我们决不打扰他,我们都勤查字典,到无法自己解决才发问。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我们母女把他当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
他们两个会联成一帮向我造反,例如我出国期间,他们连床都不铺,预知我将回来,赶忙整理。我回家后,阿瑗轻声嘀咕:“狗窠真舒服。”有时他们引经据典的淘气话,我一时拐不过弯,他们得意说:“妈妈有点笨哦!”我的确是最笨的一个。我和女儿也会联成一帮,笑爸爸是色盲,只识得红、绿、黑、白四种颜色。其实锺书的审美感远比我强,但他不会正确地说出什么颜色。我们会取笑锺书的种种笨拙。也有时我们夫妇联成一帮,说女儿是学究,是笨蛋,是傻瓜。
我们这个家,很朴素;我们三个人,很单纯。我们与世无求,与人无争,只求相聚在一起,相守在一起,各自做力所能及的事。碰到困难,锺书总和我一同承当,困难就不复困难;还有个阿瑗相伴相助,不论什么苦涩艰辛的事,都能变得甜润。我们稍有一点快乐,也会变得非常快乐。所以我们仨是不寻常的遇合。
我和钟书在出国的轮船上曾吵过一架。原因只为一个法文“bon”的读音。我说他的口音带乡音。他不服,说了许多伤感情的话。我也尽力伤他。然后我请同船一位能说英语的法国夫人公断。她说我对、他错。我虽然赢了,却觉得无趣,很不开心。钟书输了,当然也不开心。常言:“小夫妻船头上相骂,船杪上讲和。”我们觉得吵架很无聊,争来争去,改变不了读音的定规。我们讲定,以后不妨各持异议,不必求同。但此后几年来,我们并没有各持异议。遇事两人一商量,就决定了,也不是全依他,也不是全依我。我们没有争吵的必要。
我们搬入达蕾出租的房子,自己有厨房了,钟书就想吃红烧肉。俞大缜、大姻姊妹以及其他男同学对烹调都不内行,却好像比我们懂得一些。他们教我们把肉煮一开,然后把水倒掉,再加生姜、酱油等作料。生姜、酱油都是中国特产,在牛津是奇货,而且酱油不鲜,又咸又苦。我们的厨房用具确是“很不够的”,买了肉,只好用大剪子剪成一方一方,然后照他们教的办法烧。两人站在电灶旁,使劲儿煮——也就是开足电力,汤煮干了就加水。我记不起那锅顽固的犟肉是怎么消缴的了。事后我忽然想起我妈妈做橙皮果酱是用“文火”熬的。对呀,凭我们粗浅的科学知识,也能知道“文火”的名字虽文,力量却比强火大。下一次我们买了一瓶雪利酒,当黄酒用,用文火炖肉,汤也不再倒掉,只撇去沫子。红烧肉居然做得不错,钟书吃得好快活唷。
我们搬家是冒险,自理伙食也是冒险,吃上红烧肉就是冒险成功。从此一法通,万法通,鸡肉、猪肉、羊肉,用“文火”炖,不用红烧,白煮的一样好吃。我把嫩羊肉剪成一股一股细丝,两人站在电灶旁边涮着吃,然后把蔬菜放在汤里煮来吃。我又想起我曾看见过厨房里怎样炒菜,也学着炒。蔬菜炒的比煮的好吃。
一次店里送来扁豆,我们不识货,一面剥,一面嫌壳太厚、豆太小。我忽然省悟,这是专吃壳儿的,是扁豆,我们焖了吃,很成功。店里还有带骨的咸肉,可以和鲜肉同煮,咸肉有火腿味。熟食有洋火腿,不如我国的火腿鲜。猪头肉,我向来认为“不上台盘”的;店里的猪头肉是制成的熟食,骨头已去净,压成一寸厚的一个圆饼子,嘴、鼻、耳部都好吃,后颈部嫌肥些。还有活虾。我很内行地说:“得剪掉须须和脚。”我刚剪得一刀,活虾在我手里抽搐,我急得扔下剪子,扔下虾,逃出厨房,又走回来。钟书问我怎么了。我说:“虾,我一剪,痛得抽抽了,以后咱们不吃了吧!”钟书跟我进道理,说虾不会像我这样痛,他还是要吃的,以后可由他来剪。
我们不断地发明,不断地实验,我们由原始人的烹调渐渐开化,走入文明阶段。
我们玩着学做饭,很开心。钟书吃得饱了,也很开心。他用浓墨给我开花脸,就是在这段时期,也是他开心的表现。
我把做午饭作为我的专职,钟书只当助手。我有时想,假如我们不用吃饭,就更轻松快活了。可是钟书不同意。他说,他是要吃的。神仙煮白石,吃了久远不饿,多没趣呀,他不羡慕。但他作诗却说“忧卿烟火熏颜色,欲觅仙人辟穀方”。电灶并不冒烟,他也不想辟穀。他在另一首诗里说:“鹅求四足鳖双裙”,我们却是从未吃过鹅和鳖。钟书笑我死心眼儿,作诗只是作诗而已。
我喝汤,他吃肉,圆圆吃我。
她还面包蘸蛋黄,也吃空心面,养的很结实,很快地从一个小动物长成一个小人儿。
钟书几次对我说,我教你做诗。我总认真说:“我不是诗人的料。”我做学生时期,课卷上作诗总得好评,但那是真正的“押韵而已”。我爱读诗,中文诗、西文诗都喜欢,也喜欢和他一起谈诗论诗。我们也常常一同背诗。我们发现,我们如果同把某一字忘了,左凑右凑凑不上,那个字准是全诗最欠妥帖的字;妥帖的字有黏性,忘不了。
那段时候我们很快活,好像自己打出了一个天地。
能自给自足,就是胜利。钟书虽然遭厄运拨弄,却觉得一家人同甘共苦,胜于别离。他发愿说:“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
我们如要逃跑,不是无路可走。可是一个人在紧要关头,决定他何去何从的,也许总是他最基本的感情。我们从来不唱爱国调。非但不唱,还不爱听。但我们不愿逃跑,只是不愿去父母之邦,撇不开自家人。我国是国耻重重的弱国,跑出去仰人鼻息,做二等公民,我们不愿意。我们是文化人,爱祖国的文化,爱祖国的文学,爱祖国的语言。一句话,我们是倔强的中国老百姓,不愿做外国人。我们并不敢为自己乐观,可是我们安静地留在上海,等待解放。
三里河寓所,曾是我的家,因为有我们仨。我们仨失散了,家就没有了。剩下我一个人,又是老人,就好比日暮途穷的羁旅倦客;顾望徘徊,能不感叹“人生如梦”“如梦幻泡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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