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小姐接到陈先生打来的电话时正被这个季度的KPI折磨的焦头烂额,看到手机屏幕闪烁着的熟悉的名字,穆小姐一瞬间晃了神,反应了好久才接起电话。
“我回来了。”
电话那边是熟悉又十分遥远的声音,好像要很用力才能够匹配上那张稚嫩青涩的脸庞,有多久了,两年零五个月。
穆小姐和陈先生有两年零五个月没见面了。
不爱化妆的穆小姐笨拙的给自己花了一个妆,穿上漂亮的小裙子,因为不习惯穿高跟鞋刚出门没多久脚后跟就被磨出一个个水泡,刺疼刺疼的。
陈先生的接风宴很热闹,毕业后难得聚到一起的同学们抛开工作的不愉快,都在撒泼似的闹腾。
穆小姐静静地坐在角落里,有一丝紧张,也有一些激动。
陈先生姗姗来迟,一起迟到的,还有一位陌生的女生。
长长的头发,脸颊微微泛红,黑色波点裙自然垂在脚踝上。
大家默契的停止喧闹,目光在穆小姐和陌生女生身上来回流转,真他妈撞鬼了,全场唯二女升,撞衫了。
何止是撞衫,怕是撞山了吧。
“我女朋友。”
穆小姐似乎听到手里的水杯被捏碎的声音,尽管从陈先生和女生进门的那一刻大家都猜到了,听到当事人的介绍大家还是很尊重故事的参与者,把目光都放在了穆小姐身上。
两年零五个月,每一天都被红色记号笔标记。幻想过很多种重逢的情景,唯独忘了自己不是主角的可能。
那天晚上,穆小姐只说了一句“欢迎回来”,然后就醉倒在大家的欢乐声中。
散场时,陈先生送穆小姐回家。这个城市一直很浮躁,深夜的霓虹又见证了多少失意人的无奈和心酸。
“你们会结婚吗?”
“我希望会。”
“好,祝你幸福。”
祝你幸福。原来真的有祝你幸福。
到底穆小姐还是没有说出“我喜欢你”。又或许不用说,那么多怜悯的目光都在明晃晃的告知着这个世界,穆小姐喜欢陈先生,陈先生又怎么能不明白。
十年的感情到此是该画上句号了,只是穆小姐不甘,那个人原本可以是自己。
他们一起走过那么多的青葱岁月,从青涩到成熟,从懵懂到无畏。
第一次穿裙子的羞涩,第一次打领结的笨拙,香樟树下忐忑又无比期待的大合影,就是那个夏天,有种叫做喜欢的情绪悄然生根发芽。
十年,整整十年,在同一群人的见证下,穆小姐决定不喜欢陈先生了。
此生,各自安好。
你好呀!都说不要在十六七岁喜欢上一个人,因为这个人你得不到也放不下。但是喜欢又是谁能控制得了的,喜欢了就是喜欢了。
两个人一起穿过荒芜的青春,然后荒草重生,荒芜便有了五彩斑斓的颜色。
从“我喜欢你”到“我不喜欢你了”,需要多大的勇气与决心,不是不喜欢了,只是不可以喜欢了。我想放过你,也放过我自己。
那天晚上,穆小姐一个人在夜里哭得不成样子。那些打碎牙和血吞的日子穆小姐都熬过来了,但是这个夜晚,痛苦超过所有委屈的总和。
遗憾的从来都不是我们没能在一起,而是原本可以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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