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棺·包坟·立碑,于湘西人而言,不分汉人、苗人、土家人等,皆为传统丧葬习俗,亦是极为重要的人伦祭祀仪式。
所谓“合棺”,若父母二人皆相继过世,需将父母的棺木合葬于一个墓穴中。在老司(巫师的主持下,挖开原来墓穴,将新棺安置在一旁,经过一系列的祭祀活动,盖土掩埋,合而为一,由此成新的坟墓。
所谓“包坟”,又名“打新居”,即在坟墓四周用青石条砌好,并用石灰和糯米粉塞缝,俨如一座石头城堡。包坟后,坟墓一般为圆形,其坟之正面立有共碑。
此外,湘西人有一独特习俗(如今渐少),会在先人坟头种植数棵水竹或者麻竹(一种灌木大小的竹子,每年会发数棵竹笋,渐渐长成一株)。亡人子孙,每年扫墓修剪。数年之后,竹子下紧上茂,长成一把“竹伞”,犹如华盖,取为祖先遮阳挡雨的意思,此俗在湘西山野处处可见。
所谓“立碑”,即在先人坟前竖一块石碑。普通人为“三镶碑”,分碑头、碑柱及碑座。不过,合葬墓的共碑有三种,有“三镶”、“七镶”、“九镶”之别。其中“九镶碑”最为壮观,共有三块碑石,三座碑头,三副碑柱,碑头如船形,两头翘昂,气势有腾飞之状。碑柱上刻有对联,中间碑石上刻有亡者姓名及其子孙族属的姓名,上有横匾,刻有“洞天福地”、“不夜之城”等字样,左右二块石碑上刻有墓志铭文及其各种吉祥花纹图案,非富有人家不能为此。
立碑之前,先请石匠将碑打制完成。待老司(巫师)选定良辰吉日,方可安排立碑。立碑时,孝子带上香、烛、纸、酒、肉、饭食等祭品,请十几名亲友或邻居前往,共同祭拜。在老司的法场收拾停当,碑立礼成,则烧香燃烛,化纸,献祭品以祭之……
PS:民俗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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