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 马锡五同志任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时创造的群众路线的审判方式, 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这是抗日民主政权创立的一种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针运用于司法审判工作的审判方式。
这一方式在边区政权所辖范围内得到普便的推广。
其主要内容是简化诉讼手续,实行巡回审判, 就地审判。 在审判中依靠群众,调查研究,解决并纠正疑难案件, 使群众在审判活动中得到教育。
马锡五市判方式的特点:
1.深入农村,调查研究, 实事求是了解案情。
2.依靠群众, 教育群众, 尊重群众意见。
3.方便群众诉讼, 手续简便, 不拘形式。
4.坚持原则, 依法办事, 廉洁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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