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鞋
喻祥
我是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人,家里很穷,我的衣服多是河桥街上一位刘姓的奶奶给的旧衣服,刘奶奶家是当地大户人家,她家的旧衣物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好的了。那个时候,就是大人们的衣服,也很少有完整的,一方面是因为布料都是纯棉的,不耐磨,一方面是因为一件衣服都要穿上好几年,再加上农活对衣服的磨损,所以人们身上的衣服除了颜色旧得灰白外,上衣的肘部、裤子的膝盖和屁股都被磨出了洞,补丁摞着补丁的是很常见的事情,领口和袖口都是毛边的。不知是什么原因,那个时代的人们都偏爱深蓝色,不论男女,几乎一色蓝布,除了新媳妇身上有几件花衣服,整个生产队的农民们一块下田干活时,老远看去,就像是统一的工作制服。学校的学生也是一样,除了男女服装的款式不一样外,颜色也差不多,这大概就给后来的教育家们和商人们为学生统一做校服提供了灵感了吧?
在家里我排行老大,下面还有四个清一色的弟弟,我穿小的衣服就给老二穿,因为本身就是拾旧的,老二穿小了的衣服就只能做布衬了。布衬就是人们把破旧的衣服拆成布料,在饭桌上摊平,用小麦面做成浆糊一层一层地粘在一起,大概有十来层,把板凳面朝下,再在板凳上放上石头等重物压平,一般是阴干。干透了的布衬是用来纳鞋底上好的材质,我们小时候的鞋子几乎都是用的这种鞋底。直到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农村里包产到户,我们家人口多,分到了二十几亩地,我们弟兄又小,曾祖父已经八十多岁了,只能帮助做做家务,所有的农活都是由我父母完成的,母亲实在没有时间也没有精力再给我们做鞋子了,我们才都穿上解放鞋,一年四季就是一双解放鞋,我们家的解放鞋都是批量购进,一般都是半年买一次,一次性买上四五双。有一次,我试穿妈妈买回来的解放鞋,发现右脚上的鞋子穿不上去,别扭,仔细一比划,原来是两只鞋头一个方向,都是左脚的。
我家左邻是我大姑家,远房大姑。姑爷在河桥街上收购站工作,一个月有二十几元的工资,他是公家人。这在当时是非常让人羡慕的事情。他家的生活条件比我们家好上不知多少倍。馋猫鼻子尖,我经常闻到大姑家厨房飘出肉香。听妈妈说,我一两岁的时候,还能经常吃到大姑家的饭。后来大姑家有了一个表妹,我们家又多了几个弟弟,我也长大了,就只能闻到香味了。表妹比我小两岁,在她三岁的时候,有一次她手里拿着一块小麦饼从我家门口路过,被我拦路抢劫,夺下麦饼,三两口下肚,颇有几分梁山好汉打家劫舍的味道。从此表妹从我家门口路过时,早就把手背到身后,面对着我家大门,一步步蹭过去,或者一阵猛跑,穿过我家门口,害怕再次遭到我的抢劫;如果发现我在门口,干脆就不过去了,或者也三口并着两口,把食物吃掉才敢过去。姑爷当时的派头我至今还记得,一米七左右的个头,瘦瘦的,一身中山装,笔挺,大皮鞋,锃亮。推着一辆半旧的“永久”牌自行车,腰板绷直,迈着沉稳的步子上班去了,下班回来了。那个时候,我对“上班”这个词语也是很羡慕的,干农活的叫“下湖”,只有有公职的才叫“上班”。
因为男孩子顽皮,费鞋子,而且就一双解放鞋没得换脚的,只有星期天才能把鞋子刷一次,有时候家里农活要忙,还没有时间刷鞋。一年四季,一天到晚,我的鞋里、鞋面都是汗湿湿的,尤其是鞋头里面经常有烂泥,稀滑稀滑的,难受的时候就把鞋子脱下来,用树枝往里面一划拉,一团稀泥就出来了,划拉几下,然后穿上去,脚趾要舒服多了。直到1983年,我上了第三个初三的时候,还穿着解放鞋。记得1984年五月份,距离中考还有一个多月,星期天补课,课间休息,数学老师雷著法先生组织我们打排球,他是一名退伍军人,在部队里就是排球队员,二传手。他穿的是一双凉鞋,几根皮革条编织的那种。为了指导我们如何打排球,他脱掉凉鞋,喊我过来把鞋子换给他,因为班里只有我的个头和他差不多,鞋码也一样。我很不好意思,因为我穿的是解放鞋,而且原来的鞋带子断了,我便用细铁丝做了鞋带,防止再断的,更让我难堪的是,我知道我的鞋头里面有烂泥。我脸红红地脱下鞋子,递给雷老师的一瞬间,我还闻到了熟悉的“咸鱼味”。雷老师没介意,很快地穿上鞋子,对我说了一句“把我的凉鞋穿上”,便到场上指导打球了。我没好意思穿雷老师的凉鞋,只是把凉鞋提在手上,赤着脚站在场边看雷老师打球。雷老师从球场上回来,我连忙把凉鞋递过去,他坐在凳子上把他的脚从我的鞋里退出来的一瞬间,我发现他的大脚趾头的指甲沾上了我鞋头里面的烂泥了。我的脸不自觉得又红了起来。二十八年过去了,当时的那种情景和心理感受直到今天写这一段文字的时候,我仍然记忆犹新,刻骨难忘!我渴望有一双像我姑爷脚上穿的那种皮鞋,尤其是在看到雷老师脚趾头上的烂泥时,这种愿望更加得强烈了。我发誓,我要好好念书,利用仅有的一个多月时间,认真复习,考上中专学校,做一个公家人,有自己的工资,买一双皮鞋穿穿。
这个愿望是在1984年11月份实现的,那时我已经进入淮安师范学校就读两个月了。班里有一半的同学也都有了皮鞋,我心里痒痒的,便写信给父母,委婉地提出要求,半个月后,父亲在汇款上留言说,穿皮鞋,走好路。我很激动,但当时只看到钱,想到皮鞋要到脚上了,并没多在意父亲这句话的含义。寒假回家,我穿着皮鞋回到家,母亲跟我说,这双皮鞋是用一袋小麦换来的,是他们想了几晚上才决定下来的。我中午利用休息的时间从淮安邮局拿到钱,便直接到皮鞋店里,皮鞋的样子我早就想好了,很多同学都穿着棕色尖头高跟皮鞋,我试过,但我不喜欢,觉得那种太显眼了。我看中了的还是我姑爷脚上穿的那种三截头的黑色皮鞋,宽宽的,中等鞋跟,穿在脚上很舒服的。第二天,又听了同学的话,到学校门口的鞋匠处钉了铁鞋掌,防止鞋跟、鞋底过早地被磨损。这双鞋我穿了整整三年,直到1987年6月底从淮安师范毕业,还被我带回了盱眙。所以,后来听同届二班的同学颜培明说,当时他们班盱眙的同学给我总结的特点是竹笛、大衣、三截头。黄色军大衣暖和,白天穿,晚上盖,我寒天总是穿着一件黄大衣;皮鞋底铁掌敲击水泥地上的声音,也许比较引人注意,其实大家都打了鞋掌的,还是因为我的三截头太另类了。
工作以后又陆陆续续地更换了不少皮鞋,价位也从十几元、几十元到上百元的不等,最好的一双已有二百多元了。但印象最深的还是第一双皮鞋,就是那双黑色三截头皮鞋。
2012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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