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评:曾教授的《略胜一筹》一直都是我荐书榜上的常客。文章中有一部分我印象特别深刻的是对于「九宫格」要敬而远之——什么都能做,就等于什么都没做。这是在做终局思考的时候特别容易犯的错误。和能做什么相比,更重要的是不做什么。
简评:物理学家的作用在于:从消费者的角度写等式;懂得如何做实验。单从结论来说,或许没有什么新意,不过,还是有一些有趣的部分,比如说,消费者需要享有的六大数据权利。
简评:StructureC3的创始人Bill Johnson在最近一次谈话中把Uber和Airbnb称为死星平台,意在表达平台毫无节制的统治有害于共享经济。与之相对的,平台合作主义的核心前提是:那些为平台创造最多价值的人(也就是供给者,比如司机和房东)应该拥有并支配平台。两种不同意义形态的共享经济在这里发生了分歧。
简评:从最早的精英互联网到走向互联网生态,运营走过了四个阶段:圈地、抢占入口、抢占注意力、构建生态链。听起来还是很符合发展规律的。
简评:如果我们把国家视为一个大型平台,那么,至少彼得·蒂尔从逆向的角度看出了那些被平台精英所忽视的问题,比如说被竞争抛弃的人,比如说否认现实的精英,那么,对于大型的互联网生态而言,是不是也正在犯着类似的错误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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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y @何夕一言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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