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前兰》

作者: 时光社D陈先森 | 来源:发表于2019-02-25 14:59 被阅读150次
    《庭前兰》

          庭前手种的大叶兰,不仅由一株变成两株,而且越发茂盛了。

          这两株大叶兰,其实两年前本来是种在盆中置于室内的。且准确的讲,当时只是一盆,草也仅只一株,可能是长期置于室中,营养和阳光都不足,奄奄一息。换植物时有人提议扔了,我端到室外,从花盆中取出来随意搁在庭前的一处土洼中,半覆以土。不意半年以后,越长越茂盛。一年以后,从一丛又长成了两丛。再过一年,居然两丛长得一样葳蕤多姿,已经分不清哪一丛先哪一丛后了。

          寻常庭前独坐,看闲云飞渡,观兰叶葳蕤,倒也别有一番情趣。大抵事物一旦给予足够的自由,适当的空间,都自有一番发展,一种风光。这不是控制出来的,这是自我塑造出来的。所须无非一点自由,一点空间,一点阳光雨露。

          汪曾祺有一本文集,叫做《人间草木》,挺喜欢。其实汪老先生自己,就是极葳蕤的一丛草木。其人文章有气,自然从容葳蕤气。也不是什么参天巨木,巍然大松,就是一种从从容容的烟火人间气,一种自自然然的岁月生活气。正恰似庭前的这两丛葳蕤之草,观之令人感动。

          兰这种植物,历来受诗人喜欢,有花中君子之谓。未知其称所由究竟为何?想来大抵是出于兰叶一丛一株,雅致从容,兰花素淡幽雅,有一种宁静淡泊气的缘故。卑琐如人类,总是喜欢在其他事物上去寻找一种可以附比的精神。其实,说起来,这也无非就是一种比较有意思自我恋赏。自恋未免病态,把它移情到别的事物上,就成了一种高雅的审美行为。美学上有专门说法,美名曰“移情”。

          《论语》有一段孔子的话说:“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诗经》中兰也算是出现频率较高的植物之一了。对于古时候的儒士而言,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是很重要的。兴,观,群,怨,基本上都离不开花花草草,鱼跃鸢飞的情景。还有一个原因,培养对于鸟兽草木的喜爱,是培养对于生活本身热爱的前提。热爱自然,才能热爱生活,没有热爱的诗人,哪里写得出什么好诗。

          季羡林有个说法,讲人这一辈子无非学习三个相处:与自己,与他人,与自然。这个说法好,怎么算好的相处?一是热爱,二是和谐。盖无热爱,就无和谐。所谓热爱,起码是不伤害;所谓和谐,是在不伤害的基础上有成就心。或者简单一点,有爱护心。爱护心,故广泛的可以涉及一切事物的爱心也。于自己,于他人,于自然,盖同一理也。

        自然当然是个庞大的命题,宇宙地球,山林湖海,皆是自然。这么大的爱怎么体现法,花花草草是一种,仰望星空又是另外一种。梭罗写《瓦尔登湖》,我们感受他对于自然深刻的爱。谢灵运写一句“池塘生春草”,被誉之为千古之句。有人不理解,是没感受到小谢对于自然的深沉之爱。

    2018-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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