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林悟道《韩非子-说疑》第二十章 服诸侯
红林悟道《韩非子-说疑》上一章韩非子为我们详解了十二个谄谀之臣不法行径的严重后果,就是身死国亡。天下是君主之大利,性命是人之大利,身死国亡的结局是君主最为惨痛的损失,如果这样的结局都警示不了当世的君主,那这样的君主真是昏庸无道到了极致,那么身死国亡是必然的结局,是事物发展的规律使然。《荀子-修身》中说:谄谀我者,吾贼也。可见谄谀之臣对国家对君主的危害有多大。
身死亡国最为悲惨的是齐桓公,按韩非子的说法是“身死七日不收”死了七天了还没有收尸。齐桓公,姜小白,春秋五霸之首。任内励精图治,起用管仲为相,推行改革,促使齐国逐渐强盛。打出“尊王攘夷”的旗号,九合诸侯,成为第一个中原霸主,受到周天子赏赐,晚年昏庸,在管仲去世后,任用易牙、竖刁、开方、常之巫等人。公元前643年齐桓公病死,五公子互相攻打对方,齐国一片混乱。桓公尸体在床上放了六十七天,尸虫都从窗子里爬了出来,直到新立齐君无亏才把桓公收殓。
易牙、竖刁是什么人,都是不惜自残杀亲,竖刁自残进宫,掌管内侍及女宫的戒令,亲近君主获宠信。易牙“杀子以适君”感动君主,获得信任重用。开方,卫国国君懿公庶长子,因战败送献至齐,追随姜小白,在齐十五年没有回家,父母去世也不回国奔丧,无天理人情之臣。常之巫,装神弄鬼,依靠巫术为桓公卜知生死,驱邪祛灾而获信任,实则无能无功。以上四人都不是治国之臣,只因亲近君主获得宠信,桓公临死之前不以治国贤能为考察依据只以个人喜好挑选辅国之臣,管仲一一驳回,奈何管仲一死,桓公依然重用这四臣,最终落得个身死国亡的下场。
谄谀之臣,为了讨好,卑贱地奉承君主的臣子。这样的臣子只有贤明的君主才能识破并远离,而昏庸无道的君主却主动接近宠信重用,所以才会身死国亡。诸葛亮说:“亲贤臣,远小人。”是有历史根据的。韩非子《说疑》旨在说明君主如何识人用人,何人为贤能之臣,何人为奸邪之臣,何人能用,何人不能用,何人要远离,何人要亲近,韩非子用具体真实的实例来说明问题。
对于如何选人,韩非子的主张是“圣王明君则不然,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意思是:圣王明君就不是这样,他们选拔臣子时,对内不回避自己的亲属,对外不排除自己的仇敌。这就是举贤不避亲仇,举荐贤能的人不避开亲近和仇人。出自《吕氏春秋》中《去私》篇,是一则关于春秋时期晋国人祁奚和晋平公的史事,孔子听说祁奚举贤不避亲仇后说他大公无私。君主坚持依法依规用人,只看所举所选之人是否符合用人规则,能否达到用人要求,而不必在意与自己是否有亲仇。用人,就要抛弃个人喜好与情感因素,一切以成事需要为准。这是正确的用人原则。
对于用人,韩非子主张“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意思是:正确的,就据以任用;错误的,就施以惩戒。这就是奖罚分明,以用人标准与制度为准绳和依据,对就是对,错就是错,符合就用,不合就不用,就是这么简单,而不是依自己的喜好进行任用与奖罚。
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原则,人力资源管理就能达到“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故一举而能服诸侯。”意思是:因此,贤良的人就得到进用,而奸邪之臣都被斥退,所以一举就能使诸侯臣服。臣服诸侯靠的是实力,不是所谓的仁爱厚德,如何充实国力,就是要任用管仲一类的贤能之臣,而不是易牙、竖刁、开方、常之巫之类的奸邪之臣。一切事在人为。
【圣王明君则不然,内举不避亲,外举不避仇。是在焉,从而举之;非在焉,从而罚之。是以贤良遂进而奸邪并退,故一举而能服诸侯。】
成事,必用贤能之人。择人必因事而选,不能因自我喜好而选。很多用人者因无法跨越自我而任用了非成事所需的人,自然事业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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