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这件事只有我一个人知道,也只有我一个人记得。确实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所以,它便成了一个秘密。如果我不写出来的话,它将是一个永远的秘密。
那年我大概六、七岁,一天和小伙伴们一块儿玩耍。丽芬拿着一块花手帕向我们炫耀,粉红手帕上有一个金发碧眼的小姑娘,像极了童话里的公主,漂亮极了。小伙伴们都很羡慕,我也很想拥有一块,但是我没钱买。
那时候,爸爸是小学教师,工资微薄,还要养育我们姐弟几个。虽然清贫,但在妈妈的精打细算下,也没让我们挨过饿,平常有鸡蛋吃(自家养的鸡),过年有肉吃,有新衣服穿。只是零花钱就不要奢望了。可这次我的愿望是那么强烈,以致为了它而费尽心思。
我是不敢开口向父母要钱的,因为我不愿父母认为我是个不懂事乱花钱的丫头。那天下午,我一个人在房间里玩,看到墙上挂着爸爸的外衣时,突然来了灵感。我悄悄地把小手伸进爸爸的衣兜,果然摸着几张像钱一样的东西,我从中抽出一张,看都没顾上看,塞进自己的口袋里,赶紧溜了出去。
我的心里像揣只小鹿一样“砰砰”跳个不停,跑到前院一个无人的角落,小心翼翼地掏出一看,不由得瞪大眼睛,竟然是一张十元的大团结!那时候的十元钱,对于一个孩子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数字。五分钱一根冰棍儿,十元钱能买多少算都算不出来。而且,十元钱根本就没法花嘛!我脑子一下子懵了,我知道自己闯祸了,赶快跑回屋,想不声不响的放回去。可是晚了,爸爸穿上外衣又出去了。
怎么办呢?我又急又怕,那十元钱像一颗定时炸弹,让我焦躁不安。我把它丢在院子里,想等爸爸回家时自己捡起来。可是天快黑了,爸爸还没回来。如果被风吹跑了怎么办呢。妈妈在屋里喊我吃饭,我把钱藏到院子里一个保险的地方,回到屋里魂不守舍的胡乱吃了半碗饭,便又跑到院子里想办法。亏是家里孩子多,没有人特别关注我的举动。
天黑了,姐姐在房间里学习,弟弟妹妹在玩耍。我拿一本书在灯下看着,心里还在想怎么把钱还给爸爸。终于听到爸爸回来的声音,爸爸进屋和妈妈说着话。我跑到院子里,院子里的灯亮着,我把钱扔地上,一眼就能看见,觉得不妥。又把钱捡起来放到妈妈烧火做饭的灶台边的柴堆旁,好,不容易被发现了。我上了趟厕所,装着无意中去柴堆那儿找东西,捡起了那十元钱,举着跑到屋里对爸爸妈妈说:“我捡了一个钱。”递给了妈妈。妈妈很惊奇地问在哪儿捡的。我说:“在灶台边,那儿不是有一堆柴火吗,就在那旁边,我去那儿找小棍儿时看到的。”
爸爸掏出口袋里的钱数数说:“今天刚领了工资,少了十元,是我掉的。幸亏你捡到了,要不我们这个月就不够花喽!”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两毛钱说:“奖励你的,拾金不昧的好孩子。”我的脸红红的,但心里轻松极了。因为终于还了爸爸钱,还没有让他知道,我差点成了坏孩子。
那两毛钱,应该够买一块漂亮的花手帕,但我没有买,而是买来铅笔和本子。
从那以后,我再也没有私自拿过家里的一毛钱。
长大后,我常想,一个小孩儿的谎言怎么能瞒过大人的眼睛,不知道爸爸妈妈当时是怎么想的,十元钱的失而复得并没有引起多大的风波。但他们宽容慈爱的态度,却让我感念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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