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租见闻

作者: 清风徐来ZW | 来源:发表于2021-05-19 22:10 被阅读0次

    世界很大,所以我们会遇到形形色色的人。

    初次见面

    对于一个在北京打工的年轻人来说,合租是一件再也正常不过的事情了。今年二月,由于之前合租的朋友离京,我找了一个中介平台,选择了一个住所,遇到了新的舍友。

    新舍友有两位,一位身材高大,这里称呼他为大高个,一位是做商务的,这里称呼他为商务哥。

    搬来的第一天,进了平台拉的一个微信群,我在群里向两位新舍友问好,但是并未有人理会,我想也许是两位都很忙碌。

    第二天,群内有人说话,是商务哥。商务哥说的第一句话是电费和水费应该怎么平分,夏天他不做饭,所以燃气费请自理。大高个说了句电费应该按人头交,而不是按户。我想这两位舍友似乎都不太好相处。

    大城市的合租,很多舍友都是过客,彼此上下班时间不同,也不一起吃饭,有的甚至连名字都不知道,因此也能理解这种现象。

    同在一个屋檐下,陆陆续续也和两位舍友见了几面,打了招呼。谈不上热情,但彼此也相安无事。

    舍友争吵

    房子的隔音不是很好,走廊外如果大声讲话的话,其实房间内是可以听到的。商务哥似乎是想要回家,他妻子原本是和他一起住在这里的,只是因为怀孕了,所以提前回了老家,商务哥想把房子转租出去,然后回家。

    由于商务哥会带一些想转租进来的人来看房子,所以连续多天的晚上,都能听到走廊外传来商务哥介绍房子以及自己为什么要转租出去的话语声。

    有一天,走廊传来了商务哥和大高个的争吵声。原来是商务哥用了一个大高个放置在房子公共区域的纸箱。大高个比较生气,质问商务哥为什么不经他人允许就乱用别人的东西。商务哥理亏,但是有点嘴硬,并不想道歉,两人不欢而散。

    我想,这两个人是有挺深的矛盾吧。

    再换舍友

    商务哥还是把房子转租出去了,转租给了两个女孩。女孩是清明节期间搬进来的,她们搬家那天我正好在家,于是帮忙搬了几箱子行李。

    两个女孩都很热情,也很客气,一直对我表示感谢,并表示要先交100块钱电费和100块燃气费。我们说定这些费用分摊就好,不需要特别在意。

    两个女孩搬家那天,大高个于节假日回家了,所以他们并未见面。

    其中一个女孩的男朋友偶尔会过来找她,男孩是个温和的人,我们虽然不熟悉,但是感觉也比较好相处。

    舍友向平台反馈

    清明之后,大高个回来了。大高个发现换了新舍友,似乎有些不太高兴。

    几天之后,两个女孩对我说,平台反馈大高个投诉她们,理由有三:

    1. 新来的舍友是否是通过平台正规途径转租的,她们和平台之间是否有协议约束。
    2. 公共区域被较多占用。
    3. 他不在的期间,厨房丢失了两瓶调料。

    女孩是和商务哥私底下转租的,因为这样是不用付半个月房租作为转租费的,对于转租的人和租住的人来说,都可以节省一笔费用。平台因此向两个女孩提出警告。

    面谈

    同住一个屋檐下,本着友好共处的初衷,也希望互相之间和平共处,因此我约了大家面谈这些问题。

    大高个表述了他的看法,他认为用户没有私下转租的权力,私下转租给他带来了不安全感,没有平台的协议约束,万一房子出现了什么问题,平台无法追诉两个女孩的责任,相关责任最终会转移到他和我头上。

    大高个还和我们说了他和商务哥之间的矛盾。他说在武汉刚解封的时候,商务哥的妻子从武汉来到北京,要进房子,但是他公司有规定如果舍友有从武汉回来的,需要在家隔离14天,于是他不同意商务哥妻子回来住。但是商务哥的妻子还是想要回来,于是两人产生了巨大的矛盾。

    我觉得大高个是没有任何权利阻止一个舍友正规回来了,当时武汉已经解封,很多武汉的朋友都已经回北京了,舍友回来时正常的,居家隔离也是应尽的义务。我并没有当场反驳大高个,我想我们价值观不相同。

    聊到最后,大高个还是强烈要求正规途径转租,否则会不安全,我们不欢而散。

    结果

    大高个后续陆续向平台反馈多次,平台勒令两个女孩要么转租,要么搬走。在北京换一次房子的成本其实挺大的,两个女孩犹豫再三,选择了转租。

    插曲

    关于那两瓶调料,其实怎么消失的到现在也是个迷。但是女孩刚来的时候比较热情,对大高个说“我们调料都放在那里,如果你有需要可以直接用哈”。这句话被大高个解读为心虚,因此他认定是两个女孩扔了他的调料。

    我的观点

    本来只想记录生活的见闻,而不发表观点。但是对于这件事,我希望亮明自己的态度,我是支持两个女孩的,大高个的行为其实是一种程序上的正义,但是缺少人情味,我不喜欢和硬邦邦的人相处。我想起了韩国的“素媛案”,韩国没有死刑,因此为了司法上的公正,在杀人犯刑期满了之后,还是释放了犯人。

    罗翔老师说:“法益作为入罪的基础,伦理作为出罪的依据”。这句话在此并不恰当,我只是更喜欢道德对于人的约束,而非法律。当然,我也明白法律是必须的。

    希望身边多是温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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