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人:育什么人(五),是2015年8月29日吴康宁教授于常熟所做的一场讲座,今天我阅读了第五部分。
“育人”,这个概念中的“人”的第五层含义是“个人”。
个人首先是独立之人,独立之人,不依附权势,而是自我尊重独立之人,不人云亦云,而是自有主张。
个人也是独特之人,独特之人强调适合于自己的就是最好的,强调与众不同才是最宝贵的。
什么样的教育才能培养出这样的个人呢?吴教授认为,是“区别的教育”。区别的教育十分强调差异,强调人与人不一样,学生与学生不一样,无法强求统一,也不应强求统一,必须区别对待,必须因人而异。这其实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因材施教。
一个称作学校的地方,应当成为学生协会形成独立人格的地方。应当使学生懂得,我就是我,我需要自己想问题,说自己的话,我需要尊重自己的独立人格,珍惜自己的独立人格。
一个称作学校的地方,应当成为学生学会形成独特自我的地方,应当使学生懂得,我就是我,我有别人所不具有的长处和特点,我至少可以在这些方面充分展现,充分发挥,为我们自己的成长发展,争取更多的机会,更大的空间。
真正有品质的教育,真正品质优良的教育,一定是区别的教育。
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其实我们会自觉的不自觉的通过包括考试在内的种种方式去抹杀学生的差异性,个别性,独特性,丰富性,把原本千差万别的学生都打造成千人一面的标准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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