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走过一遍的路,作为路痴的我,依旧凭着一股子勇气去走,结果可想而知。
好在最后是找见了要去的超市。货架上放着廉价包装的面包,诸如大众情人-葱油的、肉松的、果酱的……放在平时,我是绝对不会去买摆放在第二层的,角落里的普通相貌的鸡蛋糕。临付账前几秒钟,鬼使神差的将鸡蛋糕换成了玉米面包,是那种无法看见里面的雾面包装,手感告诉我,挺软,这样口感不至于太糙。只不过最终还是没买鸡蛋糕。
饭前产生的饿意都是坏蛋!这么大个儿面包下了肚,哪里有晚饭的一席之地?但是,这并不影响我麻溜儿的扒光了玉米面包。浅浅的奶油味儿,意外的好闻,里面应该加了一些盐的,正好解了奶油的甜腻;标准的棕黄色外皮,撕下一角,不粗糙也不寡喉;对准奶油溢出的缝隙咬上一大口,奶油的细密与柔和恰好突出了水果的爽脆。你看它们,翻云覆雨、颠鸾倒凤,分明就是在强奸我的舌头。这样的口感,或者说是快感,让人怀念起儿时。你可能正穿着绛红色夹袄,带着妈妈亲手织的姜黄色棉线手套,在雪地里奔跑,由于贪恋这一地白雪,因而手套湿了一大片。绯红的脸蛋儿却让人觉出此时你是无比快乐而自在的。
所以搞了半天,玉米呢?包装上万分醒目的四个大字“玉米面包”吃出了水果没玉米,大概商家在给面包命名时正啃着玉米,也不管是什么馅儿的统统都叫玉米面包吧。
后来,我也是吃了晚饭。稀饭和馒头,另外加一盘西葫芦炒鸡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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