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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我的小花卷

你是我的小花卷

作者: 水心茉 | 来源:发表于2018-01-19 21:55 被阅读13次

    锅里的鱼汤咕嘟咕嘟冒着热气,渐渐呈现出奶白。

    我撒了一把紫苏提味,然后大火收汁。腾腾一大碗摆在餐桌上,夹杂着鲜红干椒的辣味儿,煞是诱人。

    牛油果沙拉、红烧茄子、大盘鸡点缀在一旁,仅仅还差一个时令青菜。

    我撸了撸袖子,瞥了眼墙上挂着的钟,马上七点了。

    将油倒入锅中热着,我哼着小曲,仿佛要把我的好心情都渗进菜中。

    啊!差点忘了!我揭开小蒸笼的盖子,像看熟睡的婴孩一样注视着那饱满可爱的面点,满意地弯起嘴角。

    手机响时,我刚好把芦笋盛到盘子里。

    那一头,谈婵微微喘着气,说她在超市买饮料,问我想喝什么。

    这个城市的冬季并不寒冷,年关将至,倒是少了些所谓的仪式感。

    不过,那些都不重要。

    重要的是,谈婵,我从高中起喜欢的姑娘,终于接受了我的告白。这将是暌违多年的一次靠近。

    梦想总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我的梦想,就是有一所带院子的房子,猫儿在阳光下打盹,谈婵依偎在我身旁,我们一起养花养草养孩子。

    这梦想算是实现了一小半。

    我在餐厅里忙碌着,点燃了特意准备的红蜡烛。

    桌上还放着一只包装好的礼盒,里头放着这些年我一路写下的点滴。

    “咔”,钥匙转动门锁的声音传来,我竟然紧张得乱了呼吸。

    齐肩短发的谈婵出现在门口,手上拎着塑料袋,脸上挂着笑。

    滴、滴、滴……闹铃有节奏地打碎了这个如斯温暖的画面。

    我睁开眼,不耐烦地扳过闹钟,有种想把它砸烂的冲动。早知道这是个梦,我就不打算醒来了。

    早上五点整,晨光乍现。

    我迅速地爬起来洗漱,再下楼到我的小店里。

    两个伙计同我打招呼,露出明朗的笑容。

    熬过了最初几年的艰辛,我的早餐铺子在城南一带逐渐小有名气,蒸蒸日上,众人都叫我“丁老板”。

    周末的清晨,六点半开店,门口一溜儿排起了长队。

    谈婵每个周末都会到我这里来买早点,带着她的一双儿女。

    她是我的同班同学,高中三年都是。

    之所以会来深圳,也是因为她。

    那时我是年级里有名的坏学生,抽烟、打架、翘课、顶撞老师,无恶不作。整日游手好闲的我没想到只是看了那个女孩一眼,某种情愫就在心中生根发了芽。

    我知道,那感觉就是“喜欢”。

    我喜欢谈婵。

    而我以为的暗恋,其实全班乃至全年级都知晓。

    谈婵是个乖巧的女孩儿,平时话不多,文文静静的。她喜欢画画,还喜欢吃花卷。

    巧的是,她每天都到我爸妈摆的早点摊位上买花卷。

    年轻时别扭,心气高,我不想让同学们知道我父母做什么工作,但又迫切地想用“花卷”来跟谈婵套近乎。

    后来我想了一个办法,我找她帮我画了我爱的三井寿,然后请她吃了一个月的花卷。

    她笑起来真好看,我看着她微微笑着就觉得美好得一塌糊涂。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谈婵的笑容还是一点都没变。

    即使这么多年过去,我再看到谈婵,心脏还是会突突地越跳越快。这跟年龄无关,也跟她婚否无关。

    时间从来不曾冲淡我对她的“喜欢”。

     “乖,叫叔叔。”谈婵耐心地对她的儿女说话,指着我让他们叫我。

    那光景太美,比我早晨做的梦还美。

    我和谈婵对望一眼,不用说我都知道她要点的是什么。

     “昨天周杰伦出的新歌你听了没?”我夹了六只热乎乎的花卷,装到她递过来的保温袋里。

    “听了啊。这歌让人想起高中。”她伸手挽了挽耳边的头发。

    “是啊,那年瘦得像颗葱,如今都油腻成大叔了。”我不无感慨。说起来还是谈婵第一个借给我周杰伦的磁带呢。翻来覆去的,一听就是整个青春。

    而遥远故事里我的女主角如今早已嫁做他人妇,成了别人的女主角。

    时光没有改变她的安静,反倒让她变得更加淡然了。

    她缓缓跟我拉了拉家常,仿佛认识多年的老朋友。不是仿佛,我们本就是认识多年的老朋友。

    但……比朋友应该多一点吧。

    我不相信男女之间有纯粹的友谊。至少我对谈婵始终没有纯粹过。

    高考结束后,不出意料的我连三本都没有考上。我去了深圳,那个谈婵选择的城市。

    我开始在一家早餐馆打工,学习做面点。就像歌里唱的那样,我只希望常常能见到她,默默在一旁守护她。

    那种等待其实不是为了得到什么,只是不想远离她的轨迹。

    我们那么不一样。我从来只敢在梦境里奢望。

    进入社会后我的脸皮比学生时代厚了不少,我学会了做谈婵爱吃的花卷,也不怕她经过时惊讶那个卖早点的小哥是她的高中同学。

    我跟她之间的距离一点一点拉开,我反而没有很失落。

    我做着自己喜欢的事,呆在我喜欢的人视力所及之处。

    这已经足够。

    谈婵读完硕士之后找了一份不张扬的工作,跟她的性格很搭。而我阴错阳差被他们学校的学生拍了照片传到网上,还被冠名为“最帅花卷小哥”。

    就这样我发现自己竟然因为做早点而变成了一个小小的网红。

    后来,我拥有了自己的早餐铺。

    什么?你们问我到底有没有对谈婵表白过?

    哈,都说酒后吐真言,酒壮怂人胆。在某年某月的夏夜,我灌下一瓶洋酒,脑子清醒得可以倒叙人生。我借着酒意表明了心意,还蜻蜓点水地吻了她倔强的唇。

    那么聪明的她,早就把我看穿了。

    她说:谢谢。

    她还说:抱歉。

    谈婵左手牵着儿子,右手牵着女儿,无限温柔道:“甜甜、蜜蜜,跟叔叔说再见。”

    看着她微微发福的脸庞,就知道她过得很好,连孩子的名字都如此甜蜜。

    “叔叔再见。”

    “叔叔明天我还来。”

    我朝两个小家伙挥挥手,目送着谈婵离去的背影,好似我的青春在渐行渐远。可它从来不曾远去不是么?

    我会一辈子怀抱着,曾经藏于心底而又曝于阳光下的那份纯真。

    我一刻也不曾遗憾,因为我的爱,都在那些松软绵实的花卷里,热气腾腾,又小心翼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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