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写这篇推文的时候我已经完成了本月keep的一个活动—5月跑量挑战。这是我第一次参与关于跑步的挑战。所以我选择了50公里的跑量累积,打算每天5公里,10天完成。现在看来下次可以挑战更多一点。
我常常会被问到,平常喜欢什么运动。说实在的足球、游泳是我很喜欢的,但却碰得比较少。每天坚持的其实是跑步。往往用减脂做借口去推辞很多饭局或是酒局,用这个借口去说服自己去花半个小时去跑步。其实不是这样,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去跑步。
真的需要理由吗?其实不需要。我偶尔会因为琐事太多中断一天的Keep,然后身体就会告诉我这样不好,会有一种罪恶感。他们说那是因为你养成了习惯。那这样的习惯我倒是很喜欢。但其实也不全是。常常会说因为兴趣去做某件事,然后渐渐养成了习惯。但全凭习惯做事未免太过机械,我更想说我做这件事不是什么习惯,是我真心喜欢做。乐在其中,做自己想做的事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本文的标题来自于村上春树老师的同名作。我读了这本书好几次,每次都深感我和老师在某些地方真的很像。然后这本书的句式结构来自于雷蒙德卡佛的《当我们谈论爱情时谈些什么》爱情有什么好谈的?开玩笑。这本书有时间也会好好说一说。
跑步。很简单的运动。每个人都会。从原始人起,它就特别重要。假如跑的不够快,可能就被吃掉或被杀掉。现在的人会自嘲说:“别太胖哦,会被杀掉的。”于是有人重新选择跑步。和我们的祖先一样,将其看做生命里无法割舍的一项求生技能。
渐渐的跑步有了更多含义。最常见的是将其喻为人生之路。诸如人生是场马拉松之类的话。简单,却又深刻的比喻。假如把我的人生历程用一张马拉松线路图标记出来,那是很有趣的一段路程。有很多让我心头一紧的地标名字。也有很多难以忘记的人或事。但都渐渐抛在脑后,新目标早已出现在下个路口。
记得村上说自己开店的秘诀是:客人本来就是来来往往的,十个人中有一个喜欢,那么那一个人就是你的客户,可以说是回头客。写小说也是一样,那十分之一的忠实客户会耐心等待你的每部作品,你要做的就是将自己独特的地方高高竖起,服务好那十分之一就可以了。必须要贯彻自己独特的品质和理念。在风雨来临之际也毫不动摇。
一拍即合。我读到这的时候笑了好久。因为我就是这样的人,也在做这样的事情。但还是不够坚定。因为选择实在太多了,不像学校操场的跑道,就一条路,跑就好了。向前,向前,向前!
但那十分之九的朋友不喜欢我又需要做点什么呢?不需要,因为会有更适合他们的作者出现。那多余的选择和我又有什么关系呢?教科书里常说机会成本。做一件事本身就带有机会成本。那么选择也是一样。选了A,那么BCD和你就没多大关系了。
所以将事情简化就好了。
我做好我的证明题,选择题我不纠结。
在写完上一篇《背面》的时候我有点陷入情绪太深。所谓被伤害过的人,同理心更强。我选择靠跑步去平复自己。一圈接一圈,谁都不想理。耳边响着谁谁谁的音乐,脑海里打着一场战役。
当你凝视深渊的时候,深渊也在凝视你。有些话题是难免这样的,进入黑暗,直面背面。本身就是一场冒险。常说灵魂和肉体,灵魂要如何如何强大。但我现在显然还没有强大的灵魂,那只能先虐下自己的肉体了。
惰性是真的很有趣的东西,不知道哪儿来的,只要自己稍微有点累,它就悄悄出现,对你说:“算了吧,不差这一会,休息一下。”不好意思,我今天不想。不好意思,我明天也不想。不好意思,我后天也不想。不好意思,请你打车走,离我远一点。
就这样,我渐渐把它赶跑了,但它还是会回来。就这一点来说,它真的很爱我,只是我不是很喜欢它。
我想起了我结识keep是因为我的室友。他推荐了keep给我。然后我就对着那个教学视频在自己床上做。奇奇怪怪的动作。当时印象很深的是俯卧撑。真的一个都不行。标准的一个都不行。室友兴致满满地做了几个星期吧。而我在脑海里想着腹肌和俯卧撑哪个重要?
后来的事情就是我前几天收到了keep三周年的勋章,不知不觉已经快三年了。俯卧撑前天也挑战了一次性100+。而室友在我的好友名单里再也没上线过。
777天。这是今天的数据。
自律给你自由。请相信这句话。
经常有以前的朋友说我变了。外表变化其实很大。我自己也认不出我自己。性格变化也特别大。当然对老朋友其实没差别,而是对新朋友来说变化很大。以至于那个高冷的自己渐渐变成了小胖胖口中的“知心大哥哥”。
我的人设就这样变了吗?
在写《双膝如木》的时候曾经写道:如果自己不快乐,就别谈让别人快乐起来。当时是作为对自己的期许写的。我要快乐起来。这样才能让别人快乐起来。可是在最初那段时间其实是起了反作用。后来渐渐明白:快乐,爱情和睡眠都是越强求,越不可得的事情。
那就算了吧。做点简单的事情,写写画画,弹弹琴,唱唱歌就算了吧。
那段日子就这样,却误打误撞与我心里的海怪和解了。
我摸摸它的头,告诉它:“我终于明白了,我自己很普通,很平凡,不值得你老跟着我,但是如果你继续跟着我,我也很开心,因为起码我还有你,你还有我。我的内心的海怪。”
它就这么沉了下去,没有和我告别。
渐渐往前走,就遇见了很多和我一样与内心海怪搏斗的人。他们不特别,他们也是普通人。他们也应该拥有普通人所享有的幸福。如果需要我的帮忙,如果我能帮到他们,我会去的。
曾经她问我,是不是很讨厌曾经那个自己。我说是的。无比讨厌。恨不得穿越回去把自己狠狠打一顿。她说那最好不要,因为就是曾经的那个我吸引了她,才成为了朋友。
是这样吗?那曾经那个我还是有点用的。
现在我问她,有没有过到自己想要的生活。她说她很讨厌现在的自己,写诗的笔变成了写公文的笔,说真话的嘴变成了溜须拍马的嘴,骄傲的心被碾得粉碎。
但我喜欢和现在的你说话,因为我看到了你的努力,不是吗?想要的生活本来就不是一蹴而就。你现在只是离那阶段的终点差了一丢丢。况且等我也遭遇和你一样的情况,说不定更糟糕。你已经做的很棒了。
是吗?她说着说着就笑了。
是的。无论是过去的你,还是现在的你,我都喜欢的不得了。
那你呢?她问我。
也一样,比喜欢你还多一丢丢。
自恋狂!
是这样吧,可能。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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