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梭是我所阅读到的历史当中最伟大的人。其他伟大的人可能是因为理性所带来的在某一领域成功和对社会的贡献而留名于世。但是提到卢梭我所更能感受到的是一种理性与感性共存两者不断交织的浪漫。而一本像社会契约论这样的书几乎其中的每一个章节都能给予人极大的启发。阅读这样一本巨著,需要漫长的时间以及平和的心境。所以我所能做的仅仅是再粗略的翻读了这本书之后,对其中印象深刻的几个地方写下自己的感悟。
关于卢梭与《社会契约论》
翻开社会契约论目录的时候,会发现这本书所涉及到的知识是海量的。每一卷的每一个章节几乎都可以拿出来单独做论成为一本专著。而作者却用极为精炼的语言合乎逻辑的表达出自己的看法。而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出现这个现象的原因。卢梭称此书为"简短的论文"。作者原本写的是一本内容极为广泛的著作,而书的名字也不叫《社会契约论》而是叫《政治制度论》。而作者亦坦言这样的一本巨著超出了他的自己的能力范围。于是他将已经写好的部分精简出来就有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社会契约论》。
而提到卢梭,似乎永远充斥着争议。在爱他的人眼中卢梭的一生充斥着爱与美。在厌他的人眼中卢梭的一生充斥荒诞与丑恶。提到他美的地方,他是一位优秀的文学家,音乐家,哲学家。他的作品和他一样,有一种不断追求美的浪漫。还提到他荒诞的地方,他曾是一个露阴癖并且有许多病态的恋情。然而勿论是爱与美还是荒诞与丑恶这些都同时共存于卢梭身上。音乐文学与哲学这些光辉灿烂是卢梭的神性,而生而为人原始的欲望则是其兽性。而卢梭伟大就伟大在他能够发现自己身上是神灵与野兽共存的。所以他写下了《忏悔录》,并且在死后发表。《社会契约论》是卢梭对社会的著作儿,《忏悔录》刚是卢梭对自己对人的著作。
内容感悟
人生来是自由的,但却无处不身戴枷锁。自以为是其他一切主人的人,反而比其他一切更是奴隶。这句话本来是卢梭用来放在开篇警醒世人应当反思自己与社会的关系的话。但后来却成为流世的名言,不以其内容,而是以其哲理的思辨继续警醒世人。这亦是社会契约论在今世所能起到的作用。
第一卷的第六章“论社会公约”是整篇书的核心内容之一。卢梭所认为的社会产生的原因是:在自然状态下危及他们的生存的障碍之大,已经超过了每一个人,为了在这种状态下继续生存所能运用的力量,因此,这种原始状态已不可能再继续存在。人类如果不改变其生存方式,就会灭亡。这是卢梭所认为的社会产生的原因同样也合乎历史。而与之产生相对应的问题就是投入众人集合的大力量可能会损害自己而且可能忽视对自己应有的关怀。卢梭所给予的应对办法是一段话:创建一种能以全部共同的力量来维护和保障每个结合者的人身和财产的结合形式,使每一个在这种结合形式下与全体相联合的人所服从的只不过是他本人,而且同以往一样的自由。这即是社会契约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这是卢梭所想出合乎他理想的社会契约。
在第一卷第四章的伦奴隶制当中卢梭对格劳秀斯的一段话进行了反驳。格劳秀斯说:既然一个人能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某个主人的奴隶,为什么一个国家的人民就不能转让他们的自由,使自己成为某个国王的臣民呢?而在卢梭的反驳当中仅仅提到这样一种奉送行为是不合法的,因而是无效的。这种疯狂的行为不能够构成权力。钱每个人可以转让他自己,但他不能转让他的孩子。孩子生来也是人,并且是自由的。但是卢梭却并未正面驳倒格老秀斯的论点。仅仅是从历史和社会以及人们的常识观点出发以推理出其错误。
第二卷第六章"论法律"。令人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一句话:"事物之所以美好和符合秩序,是由于它们的性质使然,而不是由于人类的约定"。而一切正义都来自于上帝,人们如果依照上帝的正义行事就既不需要政府,也不需要法律了。然而与现实上政府存在,所以从此就可以看出卢梭本人对宗教的一个态度。而法律所存在的目的就是为了维护一种完全出自理性的普遍正义。为了将权利和义务结合起来,是正义达到他的目的,所以才有了约定与法律。因此,如何将所有按法律治理的国家,不管他的政府是什么形式的政府,都称其为"共和国"。因为这样的政府是按照公共的利益来治理国家公共的事物才算重视。所有合法的政府都是共和制的。
关于对此书的反思
对《社会契约论》是很难写出一篇精彩的感想。因为卢梭本人的文学才华他的表述是相当完美的。当你看到《社会契约论》的内容的时候。你只能对他所表述的东西表示赞同,极少有人不认同其中的部分。而即便你有不认同的地方,你只能在他完美的逻辑之下表示存疑。但是却不得不对他的观点发自内心的表示尊重。阅读社会契约论的过程当中,最最给人以启发的,不是其文字之美亦非其思辨之巧。而是一种两者结合浑然天成的美妙。是作者每每提出一个观点往往自设困局,然后又破局出去。从这里便可以看出作者在写作的时候经历了多少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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