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21日,丹尼尔·戴-刘易斯发布了声明说:“将不再以演员的身份进行活动,感谢多年来有过合作的演员和观众们。”
或许你会产生疑问,这是谁啊?管我什么事?(暴露看片量了吧)
赞扬一个演员的演技通常会说演什么像什么,香港著名演员梁家辉就是这样的演员。但是喜欢丹尼尔·戴-刘易斯的观众更愿意说他演什么就是什么。单论一个演员如何去塑造角色,毫无疑问丹尼尔·戴-刘易斯是当代做得最好的演员,甚至没有之一,2012年他被《时代周刊》评为“全球最伟大的男演员”,唯一一个三次获得奥斯卡影帝的也是最好的证明。
为什么这么厉害的演员很多人没听说过?
首先他是一个非常低调的人,为了不给观众过多的留下关于丹尼尔·戴-刘易斯的印象从而影响对他饰演角色的欣赏,他很少在媒体面前露面。
其次很多第一次听说他的观众表示:“终于明白了,我为什么一直记不住刘易斯的脸,因为他在每一部电影里都是完完全全不同的一个人,哪有什么相似点啊,不能怪我。”
最后他出演的作品非常出色,但几乎没有商业大片,所以在国内的宣传不足导致很多国人不熟悉这位演员(国外丹尼尔·戴-刘易斯非常出名)。
与现在满大街的小鲜肉不同,作为方法派演员(此派认为演员必须精于观察事实,揣摩现实生活中的行为,想像出演绎角色的心理状况,演活角色)的代表,帅气的刘易斯不仅不靠颜值吃饭,而是靠在别人眼里像疯子一样的表演征服观众。
刘易斯的表演方式,不像那些公认的学院派表演大师一样,他永远都在用最笨,最极致的方法表演自己的角色。与其说是表演不如说刘易斯一次一次的把自己变成角色。
从《我的左脚》里的脑瘫患者,《纽约黑帮》里杀人不眨眼的恶棍到《林肯》里那个以假乱真的美国总统;从优雅贵族到监狱小子这些跨度极大的角色他一次次毫无违和感的呈现在荧幕上,以至于人们甚至忘记了原本的刘易斯长什么样子。
其中有个例子就很好的说明了这一点:有一次,同一剧组的小男孩狄伦的母亲,看完刘易斯主演的《纽约黑帮》之后,拒绝儿子和他合作。因为刘易斯塑造的那个满口脏话的冷血屠夫比尔,实在太口怕了!她说,担心刘易斯生活中就是这样暴力的人,会带坏自家小朋友。后来还是工作人员想出了办法,他们拿刘易斯另外一部电影《纯真年代》,放给狄伦妈妈看。这部片中,刘易斯那叫一个温柔,那叫一个绅士,每次说话,还都下意识羞涩地抿下嘴角……最后,当然,妈妈变成迷妹了。
为了进入角色所处的情境,他会隔绝一切与现实生活的连接。在拍摄过程中,刘扮演小脑瘫痪、全身只有左脚能动的残疾画家。拍摄全程(即使在镜头外),他也瘫坐在轮椅上,拒绝走出人物。他像个真正的脑瘫患者那样,吃饭要人喂,走路要人推。“我只见到过他站起身来一次。”同剧组的演员说:轮椅经过障碍物他也不动,任由自己摔倒,还断了两根肋骨。为了再现面部表情变化大的神经官能症患者,他在疗养院待了八周,和真正的小脑瘫痪的病人无缝交流。拍摄结束时,他已经和人物原型克里斯蒂·布朗一样,能熟练地用左脚画画、写字。甚至,拾起一枚针头……
类似的情况几乎在他饰演的每一个角色都有发生。在《因父之名》中为了演绎监狱坏小子的形象他特地去监狱体验了几天生活,让警察对它保持辱骂殴打。在《纽约黑帮》中为了塑造黑帮老大的狠辣,他学习了搏击术和屠宰技术保持角色的血腥味。为了演好林肯,在片场他所有时间都以总统的角色生活,并让别人都叫他总统先生.拍完《最后一个莫西干人》,刘易斯把自己彻底变成了“莫西干人”:学习所有荒野求生技巧,打猎捕鱼、造独木舟,给兔子剥皮……随身携带一把12毫米口径明火枪,整个拍摄期间只吃自己猎杀的食物。
这些在别人眼里无法理解的疯狂表演方式,在刘易斯接受采访是说:“大家把这些当成是疯狂的举动?但对我而言,不过是最简单、最基本的一件事情。”
每一次的演出刘易斯都要花很长的时间走出角色,像蝙蝠侠中的小丑扮演者希斯莱杰就是因为这种表演方式最终没有走出角色而离我们远去。有人指责这种表演方式在伤害演员自己,而作为他们拼命表演只是想为观众献上最好的角色的受众,我们实在没有理由去进行任何的指责。更好的欣赏和认可才应该是我们唯一能做的。
饰演了一辈子其他角色的丹尼尔·戴-刘易斯决定息影,想必他是想真正的演好丹尼尔·戴-刘易斯这个角色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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