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时在家吃饭,总是一家人围坐在一起,并经常接受长辈的餐桌礼仪教育,比如食不语、不发声、不翻菜、不敲碗、不磕筷等等,即便是夏日天气炎热,也顶多是将饭桌摆在院里,哪有走家串户的时候呀?可下乡来到农村,就大不一样了,传统被完全颠覆,习惯被完全打破。
农村吃饭,绝对可以用饭场来表述,每到饭时,家家的男人都是端着饭碗出来,近的蹲在街门,远的来到场院,大多聚在一起,所有的饭菜一次带齐,边吃边聊。都说高手在民间,此话真不假,但见他们左手姆、食、中三指端着一只大海碗,无名、小指扣着一只小黒碗,俗称小盔子,海碗中满满的一碗白汤(小米和玉米面混合熬成的粥),小盔子中几根自家腌制的咸菜,右手一双筷子捎带一个窝头或者锅饼。喝粥时左手的海碗一旋,表层已经晾凉的粥随着呼呼的响动吸进口中,就一根咸菜嚼得嘎吱嘎吱响,那架势、那动静、那滋味,足以勾起你无尽的食欲。多年后带三四岁的女儿看电影《焦裕禄》,其中就有这么一个喝粥的场景,女儿还问我他们喝粥时为什么要转碗呀?我就让她在吃饭时试一试,得出可以喝到晾凉的粥的正确结论。如若遇到改善伙食,更要端出来展示一番,那时候最好的饭也就是捞面条了,食者将面条挑得高高的,一方面让人看到面条的筋道,同时也是向人无言的诉说女主人的手艺高超,菜卤中的两块鸡蛋总是被挑在碗边,不到最后,绝不会下肚。
入乡随俗,那时的饭场当然少不了我们知青的身影,农民那点儿技能被全盘接受,秋后的饭场上,每人还多了一个高粱杆编的小筐盛红薯。那时候年轻,农活又重,饭菜中油水又少,因此吃得多食量大,有时一锅饭都不够吃,这时男生总是说些脏话,引起女生反胃,借机满足自己的食欲,时间长了,说得多了,也就不起作用了,那时候,不管在什么场合下,都不会影响吃饭。遇到改善伙食时,有时男生还会使出乞丐抢食、田忌赛马的伎俩。
农村的饭场,不仅是一种风俗习惯,更是一种交流,一种和谐,某种意义上讲也是一种文化。不像现在,人们把自己封闭在钢铁水泥的小匣子里,对门邻居都不知姓甚名谁。现在回想起来,对那时的饭场还是十分留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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