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李某,年龄30岁,整日游手好闲、好吃懒做,因为没有工作没有收入,只能靠父母养老金啃老来度日。一天李某在大街上闲逛,无意在路边的电线杆上看到了“专治不孕不育”的小广告。李某灵机一动,自己之前读过几年的卫校,懂一些基本医学知识,如果通过张贴小广告的方式来为女性提供治疗服务,不失为一条生财之道。于是他就印刷了很多类似的小广告,并自称是李医生,在上面联系方式,表示可以对妇科、不孕不育等疑难杂症进行针对性的治疗。
女子刘某年龄35岁,和丈夫结婚十年了因为没有孩子,期间做了大量的检查,吃了无数副中药,还是没有效果,因为经常和婆婆发生争吵,和丈夫的感情也到了濒临离婚的边缘。这天,刘某无意中看到李某的治疗妇科病、不孕不育的广告,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便联系上李某。就在这时,她看到了李某的小广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她联系了李某。李某在听完刘某的描述后,先安慰她,表示这都是小病,很多不孕不育的患者到了他的诊所这都痊愈了。还推荐了诊所一女医生的微信,刘某加了微信后,对方自称是妇科医生,能治疗不孕不育,让她拍摄自己的胸部和下体照片发给她诊断,看后说刘某患有严重妇科病,如果不及时治疗就会死亡。刘某一听害怕了,问对方该怎么办。女医生说要用排毒疗法,帮她把体内的毒素排出。女医生告诉刘某会安排一名男员工给她治疗。
一个双休日的白天,在一个宾馆房间内,男员工先给刘某服用了一个药丸,男子先后以排毒和疏通输卵管为由,与刘某发生了关系。后来刘某报警,李某被抓获,经过调查,所谓的女医生和男员工都是李某一人假扮,法院认为,李某违背妇女的意志,以治病为幌子,使用欺骗、恐吓等手段,强奸妇女,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五年。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怎么看。关注我,学习更多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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