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三)

作者: 07f47037302e | 来源:发表于2019-05-07 00:08 被阅读19次

“精液.…”峰彦在心中喃喃自语:

那是无法回收之物,但,要那种东西做

什么?“那又如何?”

“无法由精液剖析出凶手,不过却

能制造出凶手的后代。”

“什么!”峰彦的声调提高八度。

“使用离心分离器,可以筛选出和

y的精虫,这样所生下的男孩,应该会

酷似凶手,对不?若和七年前在妹妹四

周的男性们相比较,谁是父亲将可一目

了然了。”

怎么可能!”峰彦不停摇头。“不

可能有这种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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