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三)

作者: 07f47037302e | 来源:发表于2019-05-07 00:08 被阅读19次

    “精液.…”峰彦在心中喃喃自语:

    那是无法回收之物,但,要那种东西做

    什么?“那又如何?”

    “无法由精液剖析出凶手,不过却

    能制造出凶手的后代。”

    “什么!”峰彦的声调提高八度。

    “使用离心分离器,可以筛选出和

    y的精虫,这样所生下的男孩,应该会

    酷似凶手,对不?若和七年前在妹妹四

    周的男性们相比较,谁是父亲将可一目

    了然了。”

    怎么可能!”峰彦不停摇头。“不

    可能有这种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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