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文网首页简友广场摄影想法
“狗咬狗”变“人告人”?

“狗咬狗”变“人告人”?

作者: 若云流霏 | 来源:发表于2022-08-25 20:42 被阅读0次

      经常听人说这样一句话“狗咬狗,一嘴毛”,现实生活中也经常看到,有两只狗相互打起来的情况,不过一般几分钟也就过去了,基本上都是“闹腾几下”,不会出什么大的问题。

      但是最近,真就发生了一起因为“狗咬狗”而引发的民事纠纷。

      原告张女士,饲养了一条小型泰迪犬,叫“猴子”,张女士对这条狗很是宠爱,吃的用的花费都是高级别的。然而一次不经意的遛狗,却改变了“猴子”的命运。

      一天晚上,张女士照例带“猴子”去遛弯,遇到了同样在小区里面遛狗的李女士。两人寒暄了几句,就在这时,谁都没预料的一幕发生了。

      李女士饲养了四只狗,体型都比“猴子”大很多。其中一只叫“大圣”的狗突然跑出来,将“猴子”扑在自己的身下,并且压倒了。

      张女士见状,赶忙上前拽住“大圣”的脖圈,将两只狗分别拖开。因为事发时间在冬天,“猴子”的身上穿了一件小棉服,张女士简单的检查一下“猴子”的身体,并没有发现明显的外伤,于是就把“猴子”带回家去了。

      回到家之后,张女士才发现事实比当时严重的多。“猴子”的脖子上有一处明显的伤口,并且位于气管处。张女士赶忙将“猴子”送去抢救,治疗费用前后花去了两万多元,而“猴子”由于被咬伤导致神经瘫痪,至今也没有完全好转。

      张女士认为,这笔钱应该由李女士承担。原因是,当时李女士遛犬时未栓狗绳,才导致此次意外的发生;另外,李女士饲养的四条狗,都属于大型犬,是不能在小区里面饲养的。

      对此,李女士也提出了反驳。他说,当时张女士同样也没有带栓狗绳,因此,如果有责任,则要求张女士同样承担一半;至于他家狗是否属于大型犬的问题,李女士则答到,自己的狗是属于两只狗串种而来,虽然说体型看起来比较大,但是还达不到大型犬的标准,并且也是按规定办理了狗证的。

      至于具体当天晚上的情景,两家人各执一词,虽然说法大同小异,但对于“狗咬狗”这个行为,两家人还大致是予以认可的。只是由于事发地没有安装摄像头,很多细节两家人又存在争议,所以目前为止这起案件还在继续审理之中。

      本是两只狗之间发生的事情,狗咬狗,看似简单,但往往一只狗的背后,里面还掺杂着的远远不止于此呢?狗能咬狗,人呢?

    相关文章

      网友评论

        本文标题:“狗咬狗”变“人告人”?

        本文链接:https://www.haomeiwen.com/subject/hxvagrt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