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乎:尹泰芬
想说,以下操作将来有实现的可能性。
如实告知部分,投保时医院数据核查,而不是事后。
设想下,如果医院数据联网并与保险公司对接数据系统(保险公司仅可以查询投被保险人数据),在投保人投保时首先查询系统后做出核保决定,总比出险理赔时查询系统要来的合理些。
目前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还达不到所有医院数据联网,并对接保险公司的模式。这是个浩大的工程,目前主要是医保卡(社保)数据联网,很多民营、私营、无评级医院等没有数据联网,有历史原因,也有很多管理成本等因素。
这样可以解决很大一部分隐瞒告知、不如实告知的问题,减少道德风险的发生,属于主动防御行动。
保险公司仅能查询医保卡数据,理赔时还需要人工核查或委托第三方调查公司查询。
还有一个问题是,对于主动、积极要隐瞒的人员也是束手无措的(比如冒名顶替、医保卡盗刷、直接改医院数据等人员)。
补充说明:低成本吸收公众资本?还是保险运行的机制
保险是风险转移的一种方式,投不投是自己的选择,要不要转移风险是自己的决定。
任何事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只问值不值得,要不要这么干!
对于每一个投保个体,都是按照合同,付了一笔钱,期待确定或不确定的未来得到风险补偿。
这对于保险公司是低成本吸收公众资本?或许是的,毕竟公司也是要营利的。但是对于保险公司这些实质是负债,或早或晚总是要付出的(消费型产品另说)。
每个产品的预定利率是什么,就是保险公司预期要给出的利息。
投保人每期付的保险费,成为保险公司稳定的现金流。
那么沉积的资本就让它烂在账户里还是要钱滚钱,追逐利益?
根据《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在遵循安全性原则基础上,符合偿付能力监管要求的前提,按照管理规范是可以在限定范围限投资比例范围内进行市场投资操作的。
但不乏聪明人,在符合各种监管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利用规则为自己谋利,比如宝能。
只能说我们的金融市场还不够健全,监管能力还需要提高,公众在期望有些人在牟利的时候还需考虑社会外部性或社会道德责任的问题。
我们政策的特点就是一放就乱,一抓就死
丘吉尔
连续出现不可控的情况,政策先收紧,再慢慢调整。
监管滞后的问题,也是需要时日磨炼的。
有时间看看《至暗时刻》吧,不要老是抱怨,做点实事。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