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帕特森》的情节吧,男主每天出门遛狗,最后遛到了酒吧,喝酒。看电影的时候,就觉得这是个孤独的片段,却也温暖。就如365天跟同一个人睡觉,醒来的姿势却可以不一样。
她没有在刻意模仿什么,也没有回避什么。但每当她不按既定的道路走时,心里总会有一种警醒的声音在说:
“我这是在给自己的外壳涂颜色,别人看到的就是这层涂料。”
疑问得多了,她时常会觉得恍惚,究竟这是自己内心的选择,还是一步一步踏进了布好的“个性”陷阱之中。
在怀疑与不怀疑的一线间,她一日又一日地散着步,最终散到了那家酒吧里。那是家只卖啤酒的酒吧,为什么工作日只能喝啤酒,可能是因为附近只有单一卖着啤酒的酒吧。
那真的是家单一的酒吧,只有每天夜晚的bartender会变,一周七个,她记住的是星期一。
喝啤酒,真的是寡淡。所以吃日料喝啤酒,就能淡中加淡,寡中返寡,竟出了另一个境界,这也是日本文化最大的特色吧。
散步散去了酒吧,说出来是浪漫的。但在她眼中,纯粹是发神经,是发泄是悠闲外表下的崩裂。这一切,只有一个朋友明白,她跟朋友说的时候,就在想,自己在压抑些什么,又在释放些什么。
事情积累到一个时段,就会爆发。她早就在日记里写到过:
“这段时间,我最想做的事情就是和她一起彻夜喝酒,急切地想见到她。”
然而,写下了这段话后的一个月,她才去见了朋友。俩人去了酒吧,那是她第一次去一家全是英音外国人的酒吧。那也不是纯正的英音,混浊急切的吐字,估计是英伦岛上某高地或某“凹地”的人民。
经过那一晚,她才真正明白自己这段时间怎么了,她的雌性激素都冬眠了。沉睡的不只是体内的激素,还有很多其他,这个社会觉得不需要且不重要的东西。
文化差异真的是个很奇特的东西,中国人搭讪不会问,你喜欢什么数字,喜欢什么颜色。但是人都一样的,搭讪是为了了解,从颜色从数字,跟从书籍从饮食从职业又有什么两样。
聊完颜色后,他邀请她去玩桌球。打桌球的状态,她很不喜欢,或许因为她很奇怪。总之,她很不喜欢男人刻意的让步,男人多次帮她把球摆到最适合的位置,位置好到可以让球一杆入洞。期间,他注意到她戴着的骷髅头手串,他的手拂过手串时也不经意间拂过她的手臂表皮。
她心里对让步是排斥的,对搭讪是无感的,并且表现了出来,所以,矛盾也出现了。她答应了男人的邀约,等于是接受了男人的搭讪与调情,可是却赤裸裸明明白白拒绝了他的献殷切与照顾。她这样,不可爱也不解风情。本来就沉睡的欲望,被压抑得更加没了边际。
那晚的插曲,她很快就忘了,被压抑的东西的回归,需要时间。她还没有积蓄够力量,足够一次性释放的力量。
那晚过后,她又走上了日常轨道,日常散步,日常散步去酒吧的轨道。她时常会想起帕特森,想起演过《Star War》而大火的Adam。
然而今晚,她想起的不是这些,她想到了《天使爱美丽》。想到了那个会在车站速照点掏照片的男人,想到了古灵精怪、善良异常的Emily。想着想着,不知不觉走过了一圈,等反应过来,就快达到终点。于是,她原路返回了,返回到酒吧在的那条街。
一路上,她看到了经常会看见的那条大懒狗,她和狗不再是大眼瞪小眼,直瞪到她走远。今晚,狗在和一个男人玩耍,笑得很开心,它没有了懒的姿态。再往前走,三个男人站出了伦勃朗画作里才会有的精准角度,就差打光了。他们高举着一截在她看在,不值一提的短水管,饶有兴致地讨论水管的漏水问题,就好像油画里,几个医生围绕着一具尸体在做解剖。
再往前走,就是稀稀疏疏的树木,掩映着高高落落的住房。
她到达酒吧了。今天是周一,看到那个bartender,她好像突然恢复了时间意识。她叫了一瓶朝日,bartender似乎很不能理解她为什么喝朝日。朝日确实是很普通的啤酒,味道没有什么突出的地方,也没有可以让bartender向酒客介绍一番的特点,它就是朝日而已。
然而就是这样普通的朝日,让她喝红了脸,真的很稀奇。她就这样带着泛红的脸,往家的方向走去。这样的夜晚,家不再是一晚睡眠的具象代表。这样的夜晚,家因为些微的酒精,变得模糊。这样就刚刚好,再多,模糊就又会变得真实。
她使劲吹着冷风,让脸上的红晕冷冻下去。脸,渐渐变凉了,她也走到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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