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识刘唱时,我才12岁,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小姑娘。
那天我去给读初三的哥哥送菜,走到他教室门口的时候,一个白肤白白、眼睛大大的男生从里面走了出来。
他穿着白衬衫黑西裤,浓浓的剑眉下,一双大眼睛像天上的星星一样闪闪发光。
我从没有见过这么好看的男生,细碎的阳光洒在他身上,泛着迷人的色彩,让我忽然有一种神奇的下坠感,像站在悬崖,然后纵身跳下,耳边是呼呼的风声,风景模糊了,视线也模糊了,我的眼里只剩下那个明媚的笑脸。
很久以后,我不断回忆起那一个瞬间,回忆起那一刻我的心里,是怎样忽而像盛满了水的容器,又忽而急于将它们全部倾倒出来,所谓的天翻地覆,大抵如此吧。
看到我在门口傻楞楞的,他微笑着说:“小姑娘,你是来给你哥送菜的吧?你哥不在,来,把菜给我,我帮你送到你哥的座位上。”
那声音像一杯窑藏多年的美酒,瞬间让我沉醉其中,我傻乎乎地看着他,什么也听不到什么也看不见。
他把手伸过来,说:“快到上课时间了,把菜给我吧?放心,我保证不会偷吃。”
我则像突然受了惊吓的小鹿,从迷茫中清醒过来,把菜朝他手里一放,赶紧飞也似的逃跑了。
我的身后,传来了他戏㖸的声音:“跑那么快干嘛?难道我是老虎?”
回到班里,我的小心脏怦怦跳着,一种莫名其妙的欢喜与紧张,让我的手心汗浸浸的。那一堂课,我一个字都没有听进,脑子里全是他的身影。
夜晚上晚自习时,我破天荒的偷偷开始写日记,仿佛一瞬间我就长大了,有了自己的小心思和不可告人的小秘密。
后来,在我的傍敲侧击下,我知道了他的名字叫刘唱。 从此,那个名字,成了开在我心上的花,盛放着无尽的欢乐与忧愁。
二
我突然迷上了看琼瑶的小说,喜欢把刘唱想像成男主人公,把自己想像成女主人公,在故事里同悲同喜,同哭同笑。
我渴望每天都能看到他,哪怕只远远看一眼。我的心也会像三月的田野,疯长着欢乐的野草。
从前排队打饭,我总是去得最晚。我讨厌排着长龙一样的队伍,蜗牛一样慢慢挪动。
但是那天之后,下早自习的铃声一响,我就像离弦的箭,拿着两个碗飞一般的朝饭堂跑去。
为了每天都能不动声色的看到他,我自告奋勇地承担起帮哥哥打早饭的任务。 这样,我就可以明正言顺地去哥哥班里,光明正大地去看他。
我同桌奇怪地问我:“你好奇怪哦!为什么突然这么热衷的给你哥打饭?”
我当然不能告诉她我的秘密,只微笑着说:“我哥哥上初三了,功课紧张,我帮他打饭是为了让他多学习一会儿,将来可以考上县高中。”
同桌狐疑地看着我,一脸的不相信。 我哪管那么多,只要每天都能看一眼他,我的世界就会流光溢彩。
如果那一天,他会凑巧过来看我和哥哥吃什么菜,虽然我会紧张得浑身发抖,但内心的欢喜,却像窗台上的风铃,清脆的在心里叮咚作响。
他还是叫我小姑娘,常常笑着说:“小姑娘,你对你哥真好。我要是有你这样的妹妹,做梦都会笑醒了。”
我却在心里说:“哼,我才不要做你妹妹哩!”
我开始学着写诗,写那种无望又忧伤的爱情诗,写了一本又一本。
有一天,我忘了一本在家里,被哥哥偷偷看到了,他悄悄问我:“小妹,你恋爱了吗?那个人是谁?”
我紧张地说:“没有,我偷偷瞎写呢,琼瑶的书看多了。”
哥哥笑了笑说:“没有就好,以后别写了,小心荒废了学业!” 我唯唯诺诺地点头答应了。
三
新学期开始,我继续给哥哥打饭,却意外发现刘唱没有来上学。
我问哥哥:“刘唱为什么没有来上学?”
哥哥说:“他生了很重很重的病,去北京治疗去了。”
这消息像一根沉甸甸的冰棱,直直地刺进我的心里,尖锐而疼痛。 我失魂落魄地面对着突然没有了刘唱的世界,心里的空洞像被龙卷风卷起的沙尘暴,昏天黑地。
我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失去!那种痛像从肉体上不用麻药剥离毒瘤,眼睁睁地痛到不能自已却又无能为力。
我在心里默默祈祷着各方神灵,保佑刘唱平安无恙。我又偷偷去灵山寺帮他祈福,并用自己的零花钱为他求了一个平安符,贴身戴着,每天为他祈祷。
没有了刘唱的世界,我的生活像被人用铅笔素描的画,没有了葱绿与鲜艳,只有暗淡的铅灰色。
我有了与自己年龄绝不匹配的忧郁与沉默,写的诗歌愈发绝望而孤独,像一个在暗夜里长途跋涉的旅人,透着无尽的疲惫与忧伤。
失眠,像一个调皮的孩子,夜夜都来捉弄我。我的成绩迅速下降,由前十名差点退到后十名。
没有人知道我内心的秘密,它就像一颗偷偷潜入蚌体里的砂粒,让我疼痛又让我璀璨。 我一如往常地写诗,只是不再保留。
每写下一首诗之后,我会小心地把它折成帆船,然后在回家的路上,偷偷放进小河里,让它顺流而下。 顺流而下的,还有我懵懂无知的青春。
四
上初三了,课程的繁重与升学的压力,让我无睱在去沉缅对刘唱的怀念。
我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刘唱,好像由鲜红褪成粉白的春联,在我的记忆里慢慢褪色。
高中报到那天,我正在填表,突然听到了一个久违又熟悉的声音:“小姑娘,你也来五中上学了!”
我抬起头,刘唱一脸灿笑地望着我。一年多不见,他长高了,也更好看了,眉宇间英气十足。
我的身体好像发生了地震,被我好不容易修筑起来的往事,在见到他的这一刻,瞬间分崩离析。
我艰涩地说:“你后来去了哪里?”
刘唱了悟地一笑说:“病好后我留了一级,在我姥姥那里复读了一年。现在我们是同学了,好巧噢!”
是巧!我们居然在一个班。 我们成了同桌,日子如一片青草,每天葱绿鲜嫩。阳光下,它散发出植物的清香以及泥土的芬芳。 刘唱的数理化很好,我因为有点偏科,相对来说数理化是我的弱项。
每次遇到不懂的题目,刘唱总会耐心给我讲解。 日子像被人轻轻拨动的琴弦,缓缓流淌着醉人的音符。阳光晴好的时候,刘唱偶尔也会和我坐在学校对面的山坡上,看蝴蝶在花丛中翩翩起舞,看勤劳的蜜蜂在花丛中辛勤采蜜。
我心中的小欢喜,像破土而出的芽,在秋天的阳光里,慢慢成长。
只是没想到,那年冬天的雪太大,一场重感冒让我在家足足躺了半个月。
返回学校后,我发现刘唱换了座位,坐到班花余歌的身边去了。
余歌长得好,家世也好。是我们女生中衣服最多也最新潮的,一举手一投足之间,与我们这些农村来的女生有着天壤之别。
我用眼角的余光看着他们,任自己的心像慢慢裂开的碎冰,慢慢破裂又慢慢融合。
我清晰地看到,和我在一起,刘唱的眼里是一汪纯净的湖,和余歌在一起,刘唱的眼里是燃烧的太阳。
某个阳光明媚的午后,我看到刘唱蹲下来给余歌系鞋带,那份宠溺与爱恋,让我好嫉妒。
我偷偷藏在角落里,独自咀嚼着那份小欢喜,任心里山呼海啸,让脸上云淡风轻。 虽然嫉妒和羡慕让我彻夜难眠,但每天能看到刘唱的笑容,已成了我最大的愿望。
尽管我的心因为他来过又离开,早已变成荒城,我还是选择了默然欢喜,不惊不扰。
也许,爱情就是这样让人遗憾吧? 就像张爱玲说的:我以为爱情可以填满人生的遗憾,然而,制造更多遗憾的,却偏偏是爱情。
五
高三下半年的时候,刘唱在外面租了房子。那时候在外租房的人不多,所以学校里闹得沸沸扬扬的。
听同学们说,余歌也经常去。 因为太过忙碌,我再也无心留意他们的感情。
离高考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摸拟考试那天,余歌突然晕倒了,鲜血从她的凳子上流到地上…… 在同学们的尖叫声中,刘唱夺门而逃。
余歌被紧急送往医院,原来,她服用了过量的坠胎药,导致了大出血……
那一夜,我站在操场上,夜宁静而深邃,圆月高照,洒了一地的皎白清寂。那月光有一种漠视人间哀喜的意味——几千年了,人世几多更迭,季节几多轮回。
我心里有什么轰然倒塌,那些曾经为刘唱无数次失眠的夜晚,如今像清冷的月光一样随风而逝。那个被我视若珍宝的爱情,原来不过如此。
余歌出院后,直接回了家,没有来参加高考。刘唱却考上了郑大,毕业后选择出国深造,后来娶了一位巴西美女,在新西兰安了家。
余歌很快嫁了又离了,后来一个人带着儿子在县城开了间精品店。
当我在异乡的火车上,敲下这些文字的时候,那些年少的过往,在夕阳下如翩飞的鸽子,飞来又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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