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艾尔搬家了。这是我们的第二次搬家,从 “山腰别墅” 搬到 “闹市公寓”。
01. 地下室
第一次在四年前,那时我刚搬进艾尔租的独立屋地下室,一室一厅,空间狭窄,采光极差。
说“厅”实在勉强,简陋的厨房与放餐桌的空间合着也只有普通卧室大小。
以前他独居时不觉紧凑,而我搬进来后,不得不在“厅”的角落塞下我的书桌,每到饭点,书桌的椅子向后一扭就正好对着餐桌,可想而知多么拥挤狭窄。想找照片给你们看,在2015年的相册翻了许久也没找到一张,想必是房子太小,没什么可照的。
温哥华很多这样的独立屋,房东想挣点外快,便把屋子的某一部分划分出去,或地下室,或二楼房间,以普通一室一厅公寓的半价出租给学生住。搬进艾尔的出租屋前,我和朋友合租两室一厅还算宽敞。在地下室住过一两年后,我们都厌倦至极,说要搬家。
02. 山腰别墅
恰巧好朋友Momo有一闲置屋在山腰,问我们要不要搬过去,顺便看家,她甚至没要求市场价房租。我们随她去了一趟,被窗外美景惊呆了,不仅能望到downtown的高楼林立,甚至桥梁河流,远山云绕雾缭,尽收眼底。
欣喜中,我们搬入了两室一厅的“山腰别墅”。
那年夏天,艾尔变身小园丁,在院子里种番茄黄瓜玫瑰花,而我开始了毕业后的忙碌工作。
这个新家给了我们充裕的空间,可以邀请朋友聚会喝酒桌游,也给了我们懒惰的理由。
休息时,我们基本在家躺尸,毕竟家里就很舒服了,为何要出门呢?
18年夏天今年冬天,在小屋度过了18年的圣诞节。Momo需要卖房,我们也很快找到了新家。一室一厅的公寓。
03. 闹市公寓
新家是艾尔挑的。在我毕业之后,终于不用考虑就近学校,于是他在温哥华市内找到了老式公寓,如愿以偿地搬入他理想中的“文青聚集地”。
他几年前便想搬这里,因为很多本地年轻学者、诗人、艺术家都喜欢聚集此处。相比过去街道的冷清,这里门庭若市,随处便是小店、餐馆与咖啡馆。
搬家的那天,下了大雪毕竟是老街道的老式公寓,隔音效果不是很好。刚搬进的几天,艾尔不适应脚步声、邻居开门声、还有偶尔周末邻居开party的欢声笑语。我在国内公寓楼长大,这些“嘈杂”竟化为熟悉感与亲切感,仿佛回到和爸爸妈妈住在一起的时光。
他嘲笑我,无论什么情况下,我都能睡得和猪一样。
我得意洋洋,你不知我从小是在爸妈的电视声中睡着的,入睡的本事是锻炼出来的,跟我比,你很菜呢。
最让我喜欢的,还是生活的便利。我曾抱怨国外生活不如国内方便,去超市买菜都要开车或乘车。而现在,起床出门,五分钟步行即能买咖啡吃早餐,再走几步到地铁站,去哪都行。
刚收拾出的新窝搬了新家,要戒懒了!
网友评论